促进网络直播平台规范健康发展是法治公平的应有之义
发布时间:2025-06-27 22:24 浏览量:2
近日,为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明确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涵盖网络直播平台企业,并优化了对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的税收征管方式,既规范管理,又减轻了办税负担。
网络直播作为新兴业态,已成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实际情况看,网络直播业态复杂,经营模式灵活多变,当网络主播加入直播人员服务机构,或者以合作企业的名义开展网络直播活动时,网络直播平台难以直接掌握MCN机构(多频道网络机构)、签约企业机构支付给网络主播的全部收入,可能导致网络主播的收入信息缺失,形成税收监管盲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扰乱税收公平秩序,不利于公平竞争。
打击违法是对守法者的最大保护。近年来,税务部门先后查处一系列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网红主播涉税案件。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然而从税务部门近期公布的一则案例来看,某MCN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为旗下700多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万元。这说明主播的偷逃税行为,存在从个体违法向组织化违法行为转化的动向,亟需强化税收监管、引导规范发展。
出台《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是税务部门回应社会期待,进一步营造平台公平竞争税收环境的重要举措。该公告在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MCN机构等平台内经营者报送网络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税信息的义务。同时出台《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则是从减轻负担的角度引导网络直播行业主动做到税务合规,一方面调整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方法,并明确可享受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利于降低中低收入网络主播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平台为网络主播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有利于减轻网络主播的办税负担。
合规是方向,更是未来。两个公告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网络空间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能力水平,引导网络直播行业合规发展,促进网络主播等直播领域从业主体依法纳税申报,帮助他们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平台经济沿着合法合规的轨道前行,构建更加规范、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许生)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