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南昌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发布时间:2025-06-28 09:46 浏览量:1
6月27日
记者从南昌市医疗保障局获悉
《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近日印发
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
调整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符合条件的职工生育津贴
将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
根据《通知》规定,已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可由职工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特别提醒,对于2025年7月1日前已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仍按原渠道拨付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新旧政策衔接过渡期间,参保人员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