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论义务教育对民族融合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5-08-05 13:52 浏览量:2
从儿时起,我便常常在校园周边听到“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的歌声。在这样朗朗上口的歌声中长大,“爱我中华”不仅仅是一句歌词,也是贯彻于心的言语。以小见大,孩童时期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观念将不断影响着中国的民族融合。不仅如此,著名的德国教育家雅思贝尔斯曾说,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不仅仅是教育的发散性作用,也是提升国家认同感、促进民族融合的关键。而义务教育法无疑是中国通过大众教育促进民族融合的核心手段之一。尽管最初义务教育法的本意可能是加强人力资本,但是不能否认它在民族融合上的作用。
01
引言
该文利用中国1986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法》(CEL)为研究对象,利用各个省份义务教育法实施时间的差异和个体6-15岁受政策影响的年限时长的变化构建队列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CEL显著提升了少数民族的教育水平,完全经历政策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概率增加12.8个百分点,受教育年限增加0.69年,且对男女均有显著影响。更重要的是,政策显著促进了少数民族跨族婚姻:完全经历政策使跨族婚姻概率提高4.8个百分点(相对增幅21%),其中与汉族结婚的比例最高,且对男性的影响略大于女性。这一结果通过了多种稳健性检验,且平行趋势假设成立。此外,研究提出四个关键机制,并给出了一部分指示性证据,具体包括:一是人力资本提升;二是族群互动增加;三是语言文字统一;四是民族认同培养。
数据、模型与变量计
02
(一)数据与指标
受教育程度: 该文通过两个变量来衡量个人的受教育程度,一个是个人是否完成了9年义务教育的虚拟变量,另一个是个人受教育年数的连续变量。
通婚: 该文衡量民族融合的主要指标是异族通婚,数据主要来源于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中3.5%随机样本的婚姻信息(完整的人口普查信息涉密,公开能获得的即为这3.5%的抽样数据),样本限制在1965年至1985年间出生、已婚且有配偶的少数民族。
姓名: 该文使用少数民族父母为孩子选择的名字作为身份偏好的代表。具体来说,如果少数民族父母选择的名字不再具有民族特色,这表明民族融合与整体认同感的加强。数据来源于2005年中国人口小型普查的20%随机样本数据,因为这是唯一一次包含姓名信息的人口普查。该文构建了一个子女姓名指数(HNI)来衡量一个名字的汉化程度,计算每个字符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个体中使用的相对频率,并将最高频率值分配给该指数。该指数越高,说明该名字越接近汉族取名习惯。具体公式如下,w代表一个字符:
自述意识形态: 为了补充子女姓名作为身份偏好的分析,该文通过中国社会调查(CSS)自我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的问题来辅助验证提升国家认同感这一机制,包括“你是否经常为国家的成就感到自豪?”“如果有来生,你还会选择做中国人吗?”等问题。通过构建虚拟变量,在上述问题中回答程度为4或5的赋值为1,其余为0。数据来源于2019年和2021年的中国社会调查。
(二)模型与变量
该文采用队列DID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具体回归模型如下:
Y
igpt
表示多个结果,包括教育程度,异族通婚,子女姓名指数,意识形态测量指标。
Exposure
ipt
反映了个人在6-15岁经历(或暴露于)义务教育法的年份所占的比例,具体取决于个人的出生年份和政策在出生省份实施的年份。其例如,实施CEL时个体处于6岁及以下的取值为1,实施CEL时个体处于10岁则取值为0.5,实施CEL时个体超过15岁则取值为0,表示完全没有经历义务教育这一政策。
X
igpt
代表控制变量,是一系列个人层面的控制措施,包括性别、户口状况(农村或城市)等。
δ g 是族群 固定 效应, δ p 是省份的固定效应, δ t 表示出生年份固定效应。
ε igpt 为随机误差项。
03
实证结果
(一)对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的影响
下表展示了义务教育对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的影响。面板A的第一列结果显示:在6-15岁之间完全经历义务教育政策使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概率增加了13.2%,相对于平均值来说增加了23%,并且按性别划分之后发现男性和女性都受益于这项政策;面板B展示了义务教育对个体上学年数的影响,结果类似。
(二)对少数民族通婚的影响
下表展示了义务教育对少数民族通婚的影响。其中,面板A的因变量表示跨族通婚,而面板B则聚焦在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的情况。研究发现,在6-15岁完全经历义务教育政策会使异族通婚增加4.8%(样本平均的异族通婚率为23%)。在区分性别的情况下,研究发现男性和女性的结果也都显著。只考虑少数民族和汉族通婚(因为大多数民族间通婚都发生在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研究结果也能够证明义务教育对民族间通婚的促进作用。
(三)稳健性检验
该文进一步对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包括控制政策的潜在预测因素,排除其他政策或事件的混淆效应,解决交错DID的缺陷,通过更严格的固定效应等。具体检验内容请关注原文及附录。
此外,当文章聚焦在义务教育政策是否对少数民族通婚的影响时,另一个自然而然存在的问题就是义务教育是否会影响汉族人口的婚姻选择,结果是在统计学意义上不显著。这种不对称的影响可能是因为汉族个体通常有更多潜在的汉族配偶,没有异族通婚的必要性。
潜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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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人力资本
上文中,义务教育显著提高了少数民族的教育水平,完全经历义务教育政策的个体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概率显著提高。而受教育水平的提升可能减少汉族群体对少数民族的偏见,扩大少数民族在婚姻市场中的机会。由于缺乏汉族个体对不同教育程度的少数民族的态度变化数据,以及人力资本如何塑造少数民族婚姻市场的数据,没有办法直接证明这一机制。该文通过分析教育与通婚相关程度的异质性来侧面进行佐证,也即在教育与通婚强相关的群体中,CEL政策的实施影响更强。实证显示,在政策实施前教育与跨族婚姻关联更强的民族中,CEL对跨族婚姻的促进作用更显著,印证了人力资本的关键角色。同时,即使在两者关联较弱的民族中,政策仍有显著影响,作者解释为存在其他机制叠加作用。
(二)促进族群互动
义务教育延长了不同民族学生在学校的共同学习时间,为跨族接触提供了平台,潜在地促进了异族婚姻。但是由于数据受限,无法直接获得不同族群之间个体的接触时长。因此本文通过评估在不同居住隔离水平的县域CEL对异族通婚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来检验这一机制。具体来说,在居住隔离程度高的县域,不同民族学生更可能就读于隔离的学校,义务教育对跨族婚姻的促进作用显著减弱。此外,经历了义务教育的异族夫妻更可能早婚且年龄差距更小,暗示他们可能在学校建立关系后结婚,进一步支持了学校内族群互动的机制作用。
(三)统一文字语言
义务教育鼓励使用普通话教学(少数民族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可以例外),而共同语言是跨族沟通的基础。研究通过两个维度验证这一机制:一是民族语言与普通话的“linguistic distance”(基于ASJP数据库的词汇差异测量),二是民族是否有本民族文字。结果显示,语言与普通话差异越大、有本民族文字的民族,义务教育对跨族婚姻的促进作用越弱。这说明语言和文字统一降低了跨族交流障碍,是政策发挥民族融合效应的重要渠道。
(四)培养民族认同感
义务教育通过统一课程和教材传递爱国主义、民族平等、国家统一等价值观,塑造了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实证上,这一机制通过“子女姓名指数(HNI)”体现:经历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父母为子女选择的名字具有更少的民族特色,HNI显著更高。同时,通过研究义务教育对自述意识形态的影响,这些少数民族更愿意来世仍为中国人,印证了国家认同的增强。
05
启发与展望
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政策不仅仅提高了少数民族的教育水平,还显著提高了少数民族通婚的可能性,从而实现国家认同,民族统一的作用。值得思考的是,相对于九年义务教育,众多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高中乃至大学的义务教育,而这是否意味着更多的教育年限就能带来更好的民族融合效果;同样的,中国的经验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的多民族社会,尤其是民族关系更加分裂,国家能力较弱的情况下,统一教育体系又是否会起到融合的作用。未来的研究可以从其他地区或国家数据着手研究,也可以进一步寻找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数据探究教育对民族融合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