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养车判赔途虎养车500万,超两年的拉锯战终于尘埃落定
发布时间:2025-08-05 14:27 浏览量:3
京东养车于近日发布声明,称:
针对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途虎养车母公司)起诉北京汽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三被告在涉及“震虎价”的宣传活动中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特此声明以消除影响。
回顾:
2023年9月中旬,途虎养车在启动新股认购的当天遭遇不正当竞争;京东副总裁、零售汽车事业部总裁在朋友圈发布内容恭喜友商上市成功,但同时宣布京东养车的“震虎价”升级,相关商品价格较友商低5%。
随后途虎养车开始回应,后于2024年1月起诉京东养车。
其在起诉书中指出京东养车的“震虎价”相关商品价格事实上并未低于原告相同商品的价格,存在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后京东养车称联合品牌商家加码补贴5亿元;两方随即展开长时间的“拉锯战。”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终审认定京东养车进行的“震虎价”低价营销活动中所谓的“价格比友商低5%”容易让消费者在特定场景中产生误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震虎价”系列营销活动属于商业诋毁行为,两种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法院判令京东养车立即停止对途虎养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判决京东养车赔偿途虎养车经济损失500万元,以及在判决生效之内的十日内,在“京东养车部分平台”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对途虎养车的侵权影响。
途虎养车方面称已经收到赔偿款,但对方尚未发布符合判决要求的、消除侵权影响的声明。
京东养车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称:
很遗憾友商认为“震虎价”对他们产生了影响,但“震虎价”只是一个名字。
商业竞争是否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是可以明确界定的;知名品牌之间的互动很常见,但互动往往是双赢的,是可以对双方品牌和产品起到积极推广作用的,这样的营销活动在欧美的部分汽车厂商之间比较多见。而国内汽车制造企业、供应商企业或下游后市场企业在这一方面还略显稚嫩,营销活动虽然也出现过一些良好互动的案例,但多数还是有明显或暗示性的“拉踩”操作;其把品牌和产品营销活动视为“生死较量”而非合作共赢,可是生意从来都是大家好做才都能好做,这样浅显易懂的道理在营销学里似乎被选择性遗忘了。
“震虎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已没有争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终审判决可作为参考。
在这一案例中不论京东养车方面如何解读,在不恰当的时间节点提及友商、推出的方案并以带有“虎”的名称命名;其针对性是不难分辨的;然而如果彼时的京东养车更换其他文案、对友商表达真诚的祝愿,并真金白银的拿出大力度的补贴,结果则可能会收获更大的市场份额与清一色的好评。
摆在明面上的、依靠实力的竞争,这样的竞争才令人尊重。
反之,“春秋笔法”的应用实际并不高明。
其对于看不懂的消费者起不到引导消费的作用,其对于看得懂的消费者则可能产生反作用;任何文化体系中都会尊重或推崇敢于直面强者的勇士,做这样的角色自然可以成为胜利者之一。
相信京东养车在此之后会有新的补贴方案,还会与途虎养车展开竞争,但应当能做到互利共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