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时代风丨呼伦贝尔市委编办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5-08-05 17:25  浏览量:2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委编办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强化宣传引导、优化服务流程、细化监管措施,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提升事业单位规范化运行水平和公益服务质量。

优化服务效能

促进公益诚信建设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理清登记业务全流程,编制形成政策指导、操作手册和业务办理流程图于一体的《登记管理服务指南》,明确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及流程等关键信息,让办事单位一目了然。同时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主动向事业单位办事人员讲清业务程序和注意事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往返奔波。针对信用情况良好,无异常记录的事业单位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即承诺在规定限期内补全材料的,实行证书先行,推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服务增速提质,促进事业单位诚信建设。

细化监管措施

筑牢诚信建设防线

一是聚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制发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模板,量化填报标准、细化具体要求。通过“举办单位+监管部门”双重审核机制,压实举办单位责任,对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层层把关,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内容真实准确。二是强化动态监管力度。依托“中央编办网上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3%比例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查现场即时反馈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第一时间通过“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让监管过程透明化、监督结果可追溯,持续压实事业单位责任义务,为诚信建设筑牢坚实防线。

丰富宣传形式

市委编办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全方位开展诚信教育工作。线上依靠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微平台集中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同步推送信用知识解读与典型案例分析。线下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组织编办机关集体学习等形式,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诚信价值准则,真正做到“铭于心、践于行、成于效”,推动诚信文化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