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声声传第二季 | (23)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结果两头空
发布时间:2025-08-06 16:16 浏览量:2
在党员干部违反的纪律中,最为常见的就是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一些党员干部由于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收了不能收的,送了不必送的,拿了不该拿的,占了不应占的,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还损害了党的形象,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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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结果两头空
某县委原书记杨某某亦官亦商,一直走在既要有名又要有利的路上。早在他担任某县常务副县长期间,就曾出资80万元,与人合伙做水泥生意,获利400万元。他所在的贫困县要修建一条道路,他以权力入股25%,成了这条道路工程的隐形股东。他还通过充当幕后老板,伙同两个弟弟,四处招揽工程,获利数百万元。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将手中权力变现为经济收入。这种官不像官、商不是商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败坏了党风政风,必须坚决杜绝。
权力姓“公”不姓“私”,做官从政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人民币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致力于做公仆,而不是当老板;要致力于出实绩,而不是赚大钱。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做着“当官发财两不误”的美梦将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不义之财,那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为官莫念“财”经,从政当断“利”想,为官应断“发财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