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一医生强奸2人,被判刑6年
发布时间:2025-08-07 10:16 浏览量:2
医生姓刘,是一名“90”后,在湖南蓝山县某镇卫生院当一名医生。
这位刘医生。先后在网上结识两名女孩,分别在酒店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按说,现今社会,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问题是,这两名女孩,均未满14周岁,系未成年人。这就麻烦大了,涉刑了。
据“中国新闻周刊”消息源,去年8月,江华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他有期判刑八年。
这位刘医生不服,提出上诉。其父亲恰是蓝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担任其辩护人。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今年7月24日,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六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即无论幼女是否自愿,只要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且应从重处罚。
刑法默认不满14周岁的女性,没有性同意权。
也就是说,不管是否愿意,只要年龄少于14周岁,不论女方是否同意,即便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都构成强奸罪。那就是强奸没得说。
但是,对于未成年人强奸罪的判定,虽说相对简单,但也不那么简单。
因为对于未满12周岁的幼女,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直接规定,对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这没啥争议空间。
但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的是,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裤裆是八卦的出发点,也是八卦的回归点。性是八卦的第一推动力。也是互联网的第一推动力。
小时候看西游记,菩提祖师把孙猴子赶下山的时候,警告他惹出祸来不要把师父的名字说出去。当时不大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害怕猴子闯祸。
现在,我终究是明白了。
作为一名年轻医生,本应刻苦钻研业务,结果没一心扑在病人身上,却一心扑在女人身上,委实不该。
但话又说回来,不可否认,作为一名医生需要有更高的道德标准,更大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但并不意味着有了医生身份就遥身变成绝对完美的圣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医生出问题按法律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就够了,刻意强调他们的职业身份反倒有悖于法治精神。
实际上,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菩萨和妖魔,就看他们放哪个出来。性格,决定着命运的底色。
少林寺住持释永信挪用公款、包养多个女人并有私生子,说明什么?说明食色性也。
这个世上,太多的人,都是栽在两个东西上面,一个是钱,一个是女色。
人性,往往是经不起细看的,人类社会就是一个草台班子,每个人都在装,尤其那些你认为应该道德高标的人。
但是作为一名医生,不即便不能做一个高尚的人,也一定要做一个有底线的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做一个不被对自己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有损的事。对自己最大的保护,是做一个守法公民,与人为善,不做有损人格、德格、法格的事。
凡是抱着侥幸心理投机取巧的地方,都会以风险的形式暴露出来。任何有点风险的事情,你都要假设它一定会发生风险。任何你觉得不会出事的地方,你都要假设它一定会出事。
过去佛家讲,痴男怨女,这词儿用得极好。有很多东西,其实是顺着自己的欲望在生长的,等到成了问题。想去真正解决它的时候,又是逆人性,反欲望的,可惜的是,很多人,一辈子不入法门,不过是反复重复自己的悲剧罢了。
午夜梦回的时候,我就经常在想,我的意志到底见不坚定,能不能抗住美色和金钱的诱惑。思来想去,是禁不住诱惑。可惜的是,至今也没人来诱惑我。
看到没有,世界是否美好,不在于世界,在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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