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外用餐遭泼洒不明液体?当事人:有人皮肤发红,警方介入

发布时间:2025-08-10 17:43  浏览量:1

河南洛阳,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带着朋友等多人烧烤店外用餐,不料遭楼上住户泼洒不明液体,溅在她本人、朋友及邻桌等多人身上,有人皮肤发红。事发之后,民警确认泼洒液体的房屋后,上楼多次敲门,但无人应答。目前,泼洒不明液体的男子已被找到,目前警方已介入处理!

#多人烧烤店外用餐遭楼上住户泼液体#

据极目新闻报道称,8月9日21时40分许,偃师区某烧烤店,当事人王女士和朋友在外摆的餐桌上吃饭时,楼上突然有人向下泼洒不明液体,溅在她本人、朋友及邻桌等多人身上。

监控录像显示,该烧烤店门前的人行道上,有几桌顾客共10余人正在就餐。突然,不明液体从天而降,顾客们纷纷四散离开座位并向楼上望去。

随后,王女士等人选择报警。王女士向讲述了事件的细节:“我们和隔壁桌被泼得最多,我同事被泼了后皮肤发红。”王女士称,事发后自己拨打了110报警。

王女士介绍,当晚烧烤店主给这几桌人都免单了,并表示后续去医院的检查、衣服的干洗等费用也可以凭票据来报销。

烧烤店主则表示,目前泼洒不明液体的男子已被找到,就是楼上的居民,30多岁,是因为嫌太吵扰民才有泼洒行为。民警表示:以前也有类似的报案,夜市消费者、经营者和楼上住户都需要相互理解。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吐槽:楼下烧烤摊扰民,应该坚决取缔。扰民都不说了,烧烤的烟更是呛得要命,就该把烧烤店夜宵店规划到没有住房的地方去

也有不少网友强调:这个地方管事的不作为。楼下商服开饭店,在我们这儿必须经楼上所有业主同意才可以。如果发生火灾爆炸,后悔都来不及。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一、高空泼液体的当事人可能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同时,按照《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事件中,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监控视频里那袋不明液体浇下来的时候,当事人不仅会浑身湿透,更可能触及法律红线。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规定的,任意抛洒物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涉嫌"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罚款;

并且,情节严重的话,若液体具有伤害性(如热水、腐蚀性液体),还可能构成《刑法》第234条的故意伤害罪。

对于王女士来说,接下来该怎么办?维权操作指南:

第一步,立刻报警固定证据(监控视频、医院诊断记录);

第二步,保存衣物和皮肤损伤照片,有条件可保留液体样本;

第三步,要求公安机关做伤情鉴定,轻微伤可主张赔偿,轻伤以上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二、烧烤店扰民就能"以暴制暴"?相邻权纠纷得这么破!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同时,《民法典》第1165条也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现行规定来看,明确要求相邻方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遇到烧烤店扰民的话,完全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

换句话说,你可以投诉,但不能违法。烧烤店深夜喧哗确实闹心,但楼上住户直接泼液体属于"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4条规定:禁止夜间(晚10点至晨6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同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也明确: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遇到这种扰民情况?居民维权三步走:

① 用手机分贝测试APP记录夜间噪音(超过55分贝即超标,参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4条);

② 向城管或环保部门投诉,要求商家整改;

③ 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停止侵害。

商户生存指南:加装隔音帘、设置温馨提示牌、晚10点后控制音量,避免触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的油烟排放红线。

三、"开店需业主同意"是真是假?网友热议的"开餐饮要楼上全部同意"属于典型误解!

首先,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

同时,《民法典》第279条也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也就是说,开店做生意的话,也要最基本的要求,比如说,商户只要符合消防、环保、市监审批即可营业,但若商铺房产性质为"住宅改商用",确实需要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除此之外,《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13条也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金!

划重点实操:若涉事烧烤店开在住宅楼底层,业主可向住建部门举报"住改商"违规;

同时,商户应主动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相关资质经营的,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最高可罚1万元。

法律不是选择题,而是应用题。无论是泼液体的住户、深夜喧哗的商户,还是吐槽的网友,都要记住:用法律划清权利边界,才能让楼下的小龙虾和楼上的美梦和平共处。

最后,提醒大家注意,下次遇到类似纠纷,别让情绪冲昏头脑——手机里的12345热线和法院立案窗口,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打开方式。

对此,您怎么看?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