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美恩正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8-11 08:02 浏览量:2
案件名称鄂尔多斯市美恩正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子化学品及其配套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案行政相对人名称:鄂尔多斯市美恩正和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150627MABXC8C19U法定代表人:杨建军处罚类别:行政处罚处罚事由:电子化学品及其配套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8号事项裁量阶次C条规定。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处罚决定日期:2025-7-31处罚决定书文号:(鄂)应急罚〔2025〕综执危化1-02号处罚机关: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