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佳琳:不负韶华,用心答好每一份检察答卷
发布时间:2025-08-11 11:05 浏览量:1
“上海市最美检察官”推荐人选
朱佳琳,现任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获评上海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员、优秀公诉人、宝山区平安英雄、宝山区三八红旗手、宝山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4次,办理的10余件案件先后获评最高检、市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等。
实干担当
答好检察履职“爱岗敬业卷”
“要坚持知行合一,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炼、增长本领”。
十二年的从检经历,对于朱佳琳来说,不变的除了扎根刑检一线的工作岗位,还有一如既往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身处“大院”的“艰苦”岗位,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她迎难而上,严谨负责,细致认真,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按照法律办理案件,抽丝剥茧、反复核实证据,力争使每一个案件铁证如山,不枉不纵,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100余件1500余人。
2020年7月,朱佳琳被抽调进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6·14”专案组,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对9名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结案案卷达180余册,共涉及四个罪名、十几节事实,任务量巨大。为按时、精准完成起诉任务,朱佳琳驻扎在单位,把关案件事实,补充指控犯罪,最终顺利完成了起诉任务,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取得良好庭审效果。她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办理了上海首例“套路贷”案件,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检职务犯罪案例选编。
勇立潮头
答好检察保障“服务大局卷”
“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幸福,是当代中国青年必须和必将承担的重任”。
聚焦宝山“一地两区”建设,她积极探索研究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实践,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建言献策。围绕中心工作,牵头撰写服务保障二十条举措及任务分工方案,主动走访产业园区、企业进行调研,推动在“上海机器人”产业园、“数智南大”产业园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线索受理、法律咨询、法治送教等一站式服务,“送法上门”受到广泛好评。
同时,作为职务犯罪案件的负责人,她积极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推动与职务犯罪办案机关形成更深入的共识,完善本区《关于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实施意见》等监检衔接11项机制,制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适用法律相关标准、民生领域腐败刑事案件涉案款物依法快速返还”等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经验获最高检交流推广,办理的张某某贪污案入选最高检《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办理的案件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优秀案事例”,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优秀检察建议。
主动作为
答好检察实践“司法为民卷”
“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把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融汇在事业追求中”。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朱佳琳“不止于办案”,她时刻要求自己不仅要“办完案”,更要“办好案”。
在办理一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中,朱佳琳在提审时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比较特殊,孩子患有自闭症,妻子全职在家照顾孩子,母亲身患绝症,嫌疑人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朱佳琳主动联系了嫌疑人妻子和被害人,在与双方进行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后,推进了嫌疑人妻子对被害人的赔偿,最终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朱佳琳根据相关赔偿材料向侦查机关建议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使嫌疑人能够回到家庭、回归社会。她以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把抽象的法条诠释为一件件公正的个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检察为民的温度。
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先后办理了多起网络诈骗案件,办理“717”缅北及菲律宾诈骗案18件131人,牵头办理了全市首例利用AI工具生成假新闻并予以传播的案件,获广泛宣传报道,妥善办理了全市首例修改无人机限高禁飞入罪案,切实守护城市公共安全。
“青年人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时期,应该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
朱佳琳在办案的同时,注重对法律知识的不断学习、对案件的不断总结、反复思考,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履职要求的专业素养。她是上海检察机关“双料、三优”人才,获评上海检察机关第八届优秀侦查监督员和第十二届、十三届优秀公诉人。她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主动将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分享给青年干警,担任院“优才班”和“优公训练营”的指导员,通过专题授课、案例讲评、竞赛模拟等方式,向青年干警传递法治理念,传授工作方法,提升职业精神和道德操守,培养正确价值观和职业荣誉感,帮助青年干警成才成长。
“青年者,国家之魂”。朱佳琳就是这样一位新时代青年检察官,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在检察工作最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用心答好每一份属于自己的检察答卷。
来源 | 宝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