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拓新径 法护少年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与本溪市检察院携手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5-08-11 14:45 浏览量:1
8月7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维强等一行4人,赴本溪市检察院调研交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郝慧利及本溪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座谈会上,郝慧利副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对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对学院支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致以诚挚谢意。并围绕本溪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特色做法,以及帮教保护、预防治理三方面工作进行交流。一是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容不纵容,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案件,坚持以案促治,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以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六大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二是依托“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及观护基地,构建 “检察 + N” 帮教矫治体系,通过法治宣传、心理疏导等多维度关爱引导,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线上+线下”双向驱动打造多元化特色普法精品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发生。三是着力构建 “惩、治、教、防”一体化体系,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凝聚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部门合力。借助科技手段赋能风险评估预警,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提供团体辅导与个体干预服务。同时,强化家长监护职责教育,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
王维强副院长一行对本溪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取得成效给予高度认可与一致好评,纷纷表示,“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以科技化场景、社会化协作、精准化帮教为核心,涵盖办案、疏导、帮扶、救助、普法、保护六大功能,具有六大篇章27项服务内容,覆盖司法保护、心理重建、普法教育全链条,不仅挽救了一批涉罪青少年,更通过创新法治教育模式惠及全市16万未成年人,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中的枢纽作用,真正做到以“人性化办案平台”传递司法温情、以“场所化教育平台”守护阳光成长、以“精准化监督平台”播撒关爱雨露、以“社会化关护体系”凝聚保护合力的“关护圈”。本溪检察机关如此鲜活实践与宝贵经验,为相关理论研究提供了丰沃的素材与坚实的支撑,学院也将为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供智力支持,携手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的全新路径与前沿方法,以更坚实的担当、更有力的举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撑起法治晴空。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维强
▲检察官培训处副处长、国家检察官学院辽宁分院副院长 曾苗苗
▲刑事司法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 尚铮铮
▲辽宁政法系统心理服务基地讲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汪涟漪
本溪检察机关
▲本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郝慧利
▲本溪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宋丹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兰川德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王维强副院长一行实地调研了本溪市检察院“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与“枫帆”营商法治服务中心,并对市检察院立足职能、精准施策,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和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两方面展现的担当作为及丰硕成果表达高度赞誉。实地调研过程中,本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冠山为王维强副院长一行详细介绍并深度交流了“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建设初衷、特色效能等内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郝慧利,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海新陪同参观调研。
▲实地调研“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
▲实地调研“枫帆”营商法治服务中心
下一步,本溪检察机关将始终紧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重点,持续深化“检察+N”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矫治体系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构筑更加健康向上、安全稳固、和谐有序的成长沃土,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