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可申请!青岛这个保障性住房项目配租公告发布

发布时间:2025-08-11 16:17  浏览量:1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1日讯 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文定江山保障性住房项目常态化配租公告。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2〕3号)、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住房组办发〔2023〕1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青岛西海岸新区文定江山保障性住房项目常态化配租公告发布如下:

一、房源情况

1.项目名称:文定江山保障性住房项目

2.项目位置:青岛西海岸新区江山南路256号

3.户型及面积:均为套二户型,按间出租,单间建筑面积39.50—43.10㎡不等,简装修交付,项目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青岛市住宅统一标准收费,物业费2.2元/平/月。

4.房源套(间)数:44间

5.申请咨询电话:青岛坤鼎实业有限公司,薛经理 18863958838。

二、租金标准

经评估,文定江山人才住房项目同区域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为16.3元/月/平方米,根据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的90%确定。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

三、配租范围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青岛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供应。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或已退出住房保障。

四、申请程序

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为常态化配租,符合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人员可随时申请,依据先申请先选房原则。按照注册认证、看房选房、资格审核、签订合同等流程进行。

(一)注册认证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市住房保障”微信小程序进行账号注册,也可通过登录“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https://zhufang.qingdao.gov.cn/bzf/ )(以下简称“市保租房管理系统”)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二)看房选房

注册完成的申请人直接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看房选房。

(三)资格审核

个人合同签订由保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协助办理,合同签订前申请人需完成个人注册认证。运营管理企业与申请人通过市保租房管理系统初步签订租赁合同,并点击“合同发起”对申请人资格提起审核(市保租房管理系统将自动核查申请人资格,自动核查一天两次。12点前提交的,请于当日12点后查询自动核查结果;12点后18点前提交的,请于当日18点后查询自动核查结果)。

若申请人资格自动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登录“青岛市住房保障”微信小程序或市保租房管理系统进行补充修改(申请人登录账号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退回整改”按钮,查看退回原因并补正材料,提交修改后需等待人工审核)。自动核查后5天未进行整改的,则系统将自动设置为审核不通过;人工核查后10天未进行整改的,则系统将自动设置为审核不通过。

(四)签订合同

核查通过的,可按照保租房优惠租金签订租赁合同;核查不通过的,不享受租金优惠,申请人自愿选择可按照市场租金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办理退租。租赁合同全部纳入市保租房管理系统进行监管。

五、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规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应规范出租经营,可与承租人签订租期不短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3年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一)已购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住房,或未按规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的;

(五)存在转借、转租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行为的。

六、相关责任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资格的个人和企业,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列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黑名单,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