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自来水公司毁坏耕地七年无解,六旬老农守地对峙违法施工
发布时间:2025-08-11 01:28 浏览量:1
7月25日,河南新密市岳村镇乔沟村寨北组的农田里爆发激烈对峙——年近六旬的村民老乔张开双臂拦在施工机械前,阻止工人对七年前擅自架设的高压线杆进行硬化加固。同时,老乔家人调来两台车,一前一后围堵住一台施工车辆。这场持续数小时的冲突,将这起横跨七年的土地侵权纠纷再次推向公众视野。
从“偷占”到“强建”:一根线杆引发七年拉锯
“作为新密市水利局下属的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他们实在是欺人太甚!”村民老乔说起往事,至今忿意难平。
老乔说,2017年至2018年间,他在自家承包的耕地里,发现竖了一根突兀的高压线杆,还有两根斜拉线。不仅栽种线杆的人没有提前协商和打招呼,而且还在线杆根部倒上了大面积水泥。
“高压线杆比碗口还粗,两根铁拉线斜着插进耕地,再加上下面倒的水泥,三分多耕地直接废了。”追溯源头后,老乔发现是三岔口水站所为,找上门后,水站承认是为保障供水架设的线路,但拒绝出示任何占地审批手续。
“整整七年!我多次去找三岔口水站,索看他们的审批手续,协商赔偿问题,但是水站负责人拒不出面,不给任何说法!”老乔说,7年来他的维权之路布满荆棘:多次到水站讨说法被工作人员拦在门外,连门都进不去。
法律屡被新密市自来水公司“沉默式践踏”
矛盾总爆发就在今年7月25日,三岔口水站又一次不打招呼的施工,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施工队不仅未提前告知,更将混凝土直接浇筑在老乔家的耕地里,声称要搞“永久性加固”。
“这不是明抢吗?”村民老乔攥着一叠打印的反映材料和照片,指节因用力而发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耕地保护法》第28条明确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老乔说,三岔口水站隶属于新密市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又是新密市水利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新密市的政府机构和下属企业,他们对相关法律并非不懂,而是明知故犯。
“从他们的操作手法来看,类似的行为不是一起两起,而是多次这样干!他们作为水站,也是经营性的企业,为了自己挣钱,他们损人利己,公然知法犯法!”
僵局难破:谁来为耕地权益“兜底”
如今,那根灰色线杆仍矗立在村民老乔家的耕地中央,周边硬化的水泥地面像一块巨大的丑陋的伤疤。
而在耕地的路边,那辆来给耕地浇筑水泥的施工小货车,也被两辆轿车前后夹击动弹不得。至今半个月过去了,新密市自来水公司和三岔口水站无人出面说明情况,解决问题。
老乔说,7月25日,他堵住施工车辆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施工人员为什么不事先协商就到人家耕地里施工时,他们一问三不知,当民警要求他们出示相关施工手续时,施工人员称手续都在公司,自己只是干活的,什么都不知道。
眼看着自家耕地被糟蹋,老乔急得直跺脚,可民警也只能告知双方别发生冲突,让水站来人处理问题。可施工人员借口去吃饭,悄悄走得一个不剩。至今车也不来开,人也不露面。
有人建议老乔和新密市水利局和自来水公司打官司,可对一个农民来说,走法律程序谈何容易,耗时费力不说,还面临取证难、成本高的现实困境。无奈之下,老乔只能和家人日夜守在地头,期盼有人能真正为自己被侵害的耕地权益“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