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民工“中枪”身亡,最严禁枪制度,普通人获取枪支还可能吗

发布时间:2025-08-12 13:33  浏览量:1

7月6日晚,江西南昌,一名湖南籍农民工在工地附近的农田中被气枪击中头部身亡,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气枪及仿真枪的关注与讨论。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外形接近真枪的仿真枪、动能超过标准的气枪均属严管器具,制造、持有、买卖都属于违法。然而,调查发现,在网络空间,依然能看到涉枪内容的展示与传——有的平台出现展示仿真枪、自制枪的内容,并且存在暗语导流第三方平台私聊谈价下单的情况。

这暴露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我国作为禁枪力度最严的国家,普通人还能通过什么方式获取到仿真枪可能。

01·平台上的枪

调查发现,在抖音平台,大量存在展示自制枪、仿真枪的视频账号。这些视频虽然在主页或视频画面中标注“国外合法拍摄、国内禁止模仿”,但并未阻止它们成为交易的入口。账号简介中往往附有导流至其他平台的联系方式。

(图源:抖音)

而在视频评论区,公开询问购买渠道的留言并不少见,且常有其他账号直接回复“想买私信我”之类的暗号。

(图源:抖音)

沿着相关抖音评论区与主页提供的线索,联系到了两位仿真枪卖家。第一位卖家在加微信后,朋友圈几乎全部是各类制式仿真枪的实测视频:一把银色纯铁手枪,弹夹装填钢珠,在5至10米距离内可一枪击碎玻璃酒瓶,售价650元,动力为手拉弹簧,发射6毫米通用弹。除了手枪,他还出售仿制AK47步枪,价格约688元。

(图源:卖家)

值得注意的是,卖家朋友圈主页提醒,在交易沟通时不要使用“枪”“气动”“钢珠”等敏感词,经常发敏感词会被大数据监控,后果懂得都懂。

(图源:卖家)

另一位卖家则要求使用钉钉的“密聊”功能沟通,该功能可以即时销毁聊天记录,并在截屏、录屏时提示双方,以防信息外泄。在密聊中,他发送了多段产品测试视频,展示的并非简单的塑料玩具,而是一次性钢瓶高压气体发射的气枪。卖家称,这类产品射击威力可轻易击穿红牛易拉罐、玻璃瓶,一个钢瓶内的高压气体可发射七八十次子弹,售价在2000至3000元之间。他特别强调,这类产品为“香港版本”,目前只在香港有售,通过船运进内地后,会将整枪拆解成零件发货,以规避监管。

(图源:卖家)

这种交易链不仅存在于个别私信对话。在一个拥有9.5万粉丝发布了1500多条视频的抖音账号中,该博主的内容几乎清一色是自制枪支的试射视频。该博主还在个人带货橱窗上架无缝钢管、子弹壳、吊顶机针、弹簧、压片机模具等零部件,并在粉丝群中直接分享自制枪支的视频。有专业人士指出,这些零件如果被同一人收集齐全,并具备一定的机械加工基础,就可以组装出具有杀伤力的自制枪支。

(图源:抖音)

这些卖家在规避监管方面颇有经验。一些商家会在主页置顶提醒,称相关内容只是“安全合法合规的玩具收藏”,但配图中却包含“被查了怎么办”的详细说明,指导买家在警察检查问及枪支来源时如何统一口径、断开交易链,以免被追查。

(图源:卖家)

另一些则通过抖音的算法推荐积累粉丝,扩大曝光量,再将有意向的用户导流至第三方软件等更隐蔽的交易场所。

截至发稿时,部分涉事账号已被举报并禁言,但在此之前,它们已经在平台上活跃了相当长的时间。视频播放量、粉丝数、评论区活跃度,都表明这些内容并非小范围传播,而是长期存在于平台生态中,并持续吸引潜在买家进入交易链条。

02·法律早划红线

在我国,枪支管理实行最严格的管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相近,并且外形长度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物品,被认定为仿真枪,属于管制器具范畴。即便不具备发射功能,只要外形与真枪接近,也在禁止售卖之列——因为此类物品同样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威胁、恐吓甚至实施其他违法行为。

对于能够发射弹丸的气枪,认定标准更加明确。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天倪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指出,出售可以一枪击碎玻璃瓶的产品,动能几乎必然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属于非法行为,两支就已构成贩卖枪支罪。

这意味着,即便是名义上的“玩具枪”,如果在近距离能击碎玻璃瓶或易拉罐,并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致命,依然触及法律中对枪支的定义。

法律后果同样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均被禁止;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业内人士指出,杜绝此类现象,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平台的初步审核。调查显示,一些涉枪账号粉丝量动辄数千甚至上万,橱窗公开销售无缝钢管、子弹壳、弹簧等零部件,并在粉丝群分享自制枪支的视频。这些内容已明显超出普通商品展示的范畴,却能长期存在,说明关键词过滤、人工复核等环节仍有加强空间。

二是警惕跨平台传播的漏洞。违法违规内容往往不是停留在一个平台内,而是借助视频、评论、群聊等多种形式,在不同社交媒体、短视频、即时通讯工具之间迁移。一段视频可能在另一个平台被转发,同一批卖家也可能在多个账号和群组中活跃,这种跨平台扩散使得发现与处置的成本大大提高。

针对信息网络环境下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要求,网络运营者在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时,应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并保存相关记录、向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的界限已划得非常清楚——无论是自制枪还是气枪,都不属于“灰色地带”的商品;无论是现实交易还是网络流转,任何推广、销售的行为都可能触犯刑律。当这些内容出现在拥有庞大用户基数和算法推荐机制的平台时,法律风险与监管责任同样直接存在。所以一旦违法违规内容出现,就必须被迅速发现并清除,堵住它流向现实的所有通道,让“持枪”这种高风险状态在社会中没有任何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