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案”今日开庭,事发时双方正处在离婚冷静期
发布时间:2025-08-12 16:45 浏览量:1
8月12日,“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案件被告人刘某与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质疑妻子婚内出轨,刘某动手殴打妻子,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2025年3月,刘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刑拘。
刘某的姐姐刘月(化名)告诉大象新闻记者,她们家人对弟弟涉嫌强奸罪并不认可。刘月称,弟弟刘某和弟媳结婚十五六年,有个14岁的孩子。刘某因工作原因经常不在家,因听说弟媳有外遇,刘某就在家里放了录音笔。
“他知道媳妇出轨,也知道出轨对象是谁。”刘月说,事后她了解到,因为弟媳出轨刘某非常生气,就回到家与妻子对峙,并用妻子手机拨通了出轨男子的视频电话。“那男的接了电话看到我弟弟马上就闪一边了。”刘月称,当刘某还想继续查看弟媳手机时弟媳不让看,于是刘某就动手打了弟媳,之后二人又发生了性行为。
据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刘某和被害人系夫妻关系,2025年2月27日,双方因感情破裂,到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事发时,双方进入离婚冷静期,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在刘某要求女方与被怀疑的出轨对象进行视频电话后,刘某为泄愤殴打辱骂女方,并造成女方L2—L4三处腰椎左侧横突骨折。
刘月表示,自己弟弟动手打人确实不对,事发后家里人多次找到弟媳家想寻求谅解,但都被拒绝。
开庭前,刘月拿到了女方提供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在诉求中,除了要求追究刘某刑事责任外,还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