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和纪检部门有个大家不知道的工作原则:“不告诉的不处理”

发布时间:2025-08-12 21:12  浏览量:1

不告诉的不处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则无法行动。

一、司法人员在街上看见有人持刀行凶,只能制止,避免事态扩大,但不能处理任何人,因为这方面有个工作原则,即案件负责制。

二、邻居纠纷,司法人员也只能让双方报警处理,不能就地做出是非评判。

三、夫妻打架,如直接找到司法人员,司法人员会建议他们找居委会调解,或劝双方写报案材料交当地派出所或写个诉讼状交到法院裁判。

四、下级领导有贪腐等问题,即使上级领导知道了也不能直接处理,没有举报就无法调查和处理。

五、有个村的一群村民实名举报村干部贪腐集体财产和私开煤窑挖塌一个千年古村,举报信共写了1353份,举报到那儿也不处理,他们怀疑村干部开煤矿偷税几个亿,用偷税的钱买通了各级部门领导,所以形成官官相护现象。后来他们找我代写举报材料,看了以前的举报材料后我对他们说:这不是各级官员当了保护伞,而是你们的举报材料没有写真实,举报内容不符合事实。

你们说人家将村里的一座山包围起来建了家族陵园并附有无人机拍的图片,中纪委层层转发下举报材料后,县级调查结果是:围起山包来是为了植树造林,防止牛羊啃树,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手续。山包内有村干部家的祖坟属实,但已经存在了几十年。其实问题就是县级机构没有将调查结果真实情况转告实名举报的村民们。

另外有千年古村挖塌后,国家已经给村民每户发了10.5万元的安置费,安置已经完成。关于千年古村的确认,隋朝时在村里建了一个兴佛寺,文革时已破坏,现无片瓦寸木,砖石已被村民盖了房。二十年前省级文物机构排查摸底古文物时来调查过,没有实物难以形成事实。

只有古书中有记载,唐朝时有过两年的卢川县,县衙就设在该村,但时间较短,没有大型建筑。从唐朝到现在,该村说是千年古村应该没问题,但县级领导没有这方面的文化意识,对群众的上访不理不睬,破坏一个千年古村成了既定事实,从而保护了开煤矿的村领导。

六、原规划局有个领导收了贿赂七十万,用五十万买县城一套楼房,包了个小姐生下了孩子。因为行贿的人有事求该领导,事办成了双方高兴,所以不存在举报的事。群众也知道,但花的不是大伙的钱,也睁只眼闭只眼,一直相安无 事。后来他久不回家,让老婆发现了问题举报到纪检委,调查事实成立后判了七年徒刑,其实上级领导也知道,只是没有人举报无法处理。

七、有人依仗法院有熟人,打官司一定能蠃,其实法院人员并不买帐。立案庭立案后,究竟转到那个法庭裁判还不知道,熟人法官是不会随便答应与插手的。

有事我可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