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新污染物,厦门有高招

发布时间:2025-08-13 11:20  浏览量:1

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接听市12345政务热线,介绍我市对新污染物治理采取的“组合拳”措施。

新污染物,又称新型污染物或新兴污染物。通常而言,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有四大类,分别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素(EDCs)、抗生素和微塑料。新污染物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如涂料、皮革、炊具等可能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化妆品、发胶、指甲油等可能含有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则广泛应用于医疗领域;而微塑料来源的各类塑料制品更是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

“治理新污染物,健全机制很关键。”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告诉记者,早在2023年,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我市就率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去年还在全国率先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出台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探索全生命周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引导项目精准落地,服务我市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将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纳入《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在项目准入阶段强化对新污染物的风险管控,确保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放得进、管得住。

据悉,为进一步服务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新能源电池等重点行业,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帮扶指导,经过资格初审、专家论证等多轮评审,于今年6月17日,被列为4个国家级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之一。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治理试点,推动新能源电池行业产业升级,提升企业的环保形象和品牌价值,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厦门日报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林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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