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纠纷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发布时间:2025-08-13 11:49  浏览量:1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东双沟人民法庭打造“乡见美好”党建品牌——

村居纠纷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盛夏晌午的麦茬地蒸腾着热浪,蝉鸣声混着泥土的气息,在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郭贝村,一处不甚起眼的寻常地头一改往常,围拢了不少人。

透过人群,只见几张褪色的课桌拼成审判台,两根树棍之间悬挂着“东双沟法庭巡回审判”字样的红色横幅,在烈日下格外醒目。

这是洪泽区人民法院东双沟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现场,这次审理的是一起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案。

“严法官,老刘和老陶为了那4亩地都快打起来了,再闹下去,就要耽误秋种了。”半个月前,村居党员干部老张发来消息。

严银在收到“求救”信息后,随即拨通了老张的电话了解具体情况。

原来,老刘和老陶在1996年就和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当时白纸黑字划定的地界,因村里修渠整田变得模糊,4.14亩土地的归属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近年来,东双沟法庭坚持党建引领,发挥法庭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主动与57个村居党组织共建,下沉到村居一线,开展法治宣讲、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等工作。法官与村居党员干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实现纠纷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考虑到正值夏收时节,且涉土地案件也是群众最为关注的案件之一,严银觉得,可以将“党建引领”与“巡回审判”深度融合,发挥“乡见美好”党建品牌优势,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同时邀请村居党员干部调解员代表、网格员代表等到场旁听庭审,通过庭审观摩、现场普法,打造既善法律、又懂民情的“乡村法律明白人”。

庭审在双方激烈的辩论中开始了——

“你提供的土地确认权证也不是这块地啊,谁要敢动我的地,我就和谁拼命。”

“这地,我都种了半辈子了……”

休庭期间,严银将审判台变成普法讲堂,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流转、租赁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法律问题进行以案释法,几位村居党员干部穿梭在人群中,帮着解答群众心中的疑问,活像一群“法治秧苗”种者。

庭审第二天,严银邀请老陶、老刘来到东双沟法庭“乡村解纷中心”,联合村居党员干部老张共同调解。

这是法庭党支部所创设的“乡见美好”党建品牌的“前沿哨所”,也是东双沟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中心吸纳了57名村居党员干部调解员,利用“来自群众、根植基层、亲近人民”的天然优势和沟通协调作用,通过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来,咱就在这儿好好唠唠,把心里的想法都讲出来。”严银亲切地与双方当事人打招呼。

老刘率先打开了话匣子:“法官,这块地有证的,现在这地的事儿一直没个说法,水稻种植已经耽误了,我心里实在着急啊!”说着,他从兜里掏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递给严银。

老陶赶忙说道:“我家种了这么多年,地种着种着变少了,你得把地还给我。”

“咱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前关系也不错,有啥事儿都好商量。”老张率先打破僵局,他的话带着浓浓的乡土气息,一下子拉近了与双方的距离。

“我们邀请相关技术人员、村居党员干部共同丈量土地,重新确认了你们的土地界线,双方的土地面积总量不减,大家都各让一步,邻里和气才是最重要的。”严银进一步对双方进行引导。

严银和调解员一起耐心向双方解释了有关土地权属的法律规定,并从倡导乡风文明、维护邻里情谊的角度出发,引用“远亲不如近邻”“让他三尺又何妨”等典故劝解双方放下成见。几经调解,双方的态度终于缓和,并顺利敲定了地界的划分方案。

大家立足乡土人情,活用群众工作“土方子”,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今年一定有个好收成!”老刘和老陶在调解书上按下红手印。

这样的场景,在东双沟镇57个村居已成为常态。

东双沟法庭依托“乡见美好”党建品牌,构建“巡回审判+现场调解”模式,将法官融入基层党组织,通过参与村居重要议事、指导纠纷化解,每月选取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典型案例开展乡村大讲堂、法律明白人等培训,产生了一批“金牌党员调解员”,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今年以来,共开展乡村大讲堂培训16次,巡回审判22次,128起纠纷用村居党员干部的“土方子”成功化解。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作者:贺志安 王逸飞 费苏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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