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案进展:妻子要抚慰金30万,一审开庭,丈夫或人财两空
发布时间:2025-08-13 14:31 浏览量:2
3月21日,丈夫刘军因怀疑妻子王可出轨,对其进行了暴力殴打,随后还强行与妻子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和刘军结婚15年的王可,以“婚内强奸罪”,将他告上了法庭,并索要高达30万的抚慰金。
8月12日,这起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会如何呢?婚内强奸,究竟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事情发生在3月份,一直本本分分工作的刘军意外听说,自己的妻子王可好像与另一个男人关系暧昧,而且时常单独出去约会。
为证实消息的准确性,刘军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具备24小时待机功能的录音笔,随后将其藏到了和妻子的卧室中。
一星期后,刘军拿出录音笔查看,果然在里面听见了一些不堪的内容。
在录音笔中,刘军听见妻子多次和一个男人说说笑笑,而且语言十分暧昧,早已超过了正常交往的范畴。
更过分的是,妻子还和那个男人频繁抱怨丈夫刘军的无能,埋怨他赚钱少,不懂风情,自己实在是不想过了。
刘军在一旁越听越气,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勤勤恳恳为这个家付出了15年,如今却换来了这种评价,还有妻子的背叛。
一气之下,刘军给妻子打了个电话,将其叫回了家中。
3月21日8点左右,王可接到电话后急忙赶回家。一进门,还没等她说话,就被刘军扯着衣服拽进了卧室。
刘军拿出录音笔,开始播放王可与男人的对话,王可听了没几段后,就自知理亏想要逃走,但却被刘军抓了回来。
紧接着,刘军又右手使劲薅住王可的头发,顺势将其拽倒,然后对着王可的大腿和肚子狠狠地踢了下去。
剧痛之下,王可开始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怒骂刘军家暴。明明是你出轨,现在还反过头骂我,刘军听到被骂后越来越生气。
于是,他松开王可,转头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看着菜刀后的王可开始害怕,她急忙给刘军说好话道歉,可刘军此时已经失去理智,他举起刀,用刀背狠狠地拍到王可的肩膀。
随后,刘军还是不解气,就令王可给那个出轨对象打视频电话。
王可颤颤巍巍打了视频,可视频刚一接通,对方看到视频里的人是刘军后,就吓得赶紧挂断了。
刘军对此气愤不已,他开始命令王可一件件将衣服脱光,然后继续对其进行殴打辱骂,还再次使劲用脚踢她的腰部。
紧接着,为了更好地泄愤,刘军还强行和王可发生了性关系。在这过程中,他还用手机拍摄了两段视频。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刘军的录音笔也记录下了全过程。整个过程中,王可并没有提出不同意。
可到了第二天,王可以遭到强奸为由,向当地公安局报了案。
3月23日,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司法鉴定,王可在刘军的暴力殴打下,身体三处腰椎左侧横突骨折,该伤势被评定为轻伤一级。
随后,刘军便因涉嫌强奸罪被额尔古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1天后,他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同时,王可也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万。
8月12日上午,该案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否构成强奸罪进行了多次辩论,刘某的姐姐及代理律师为刘某做无罪辩护。
姐姐声称,弟弟不是故意的,因为他患有尿毒症,身体不好,再加上这段时间和王可感情不和,这才导致意气用事,不能被判有罪。
更重要的是,他们俩人已经结婚15年了,孩子也都上初中了,在这期间的性行为,不能被算强奸。
对于姐姐的说辞,王可并不同意,她仍然声称,刘军在自己未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行性行为,就是强奸,无论结婚与否。
双方就这样在法庭上僵持不下,直到12日下午4点庭审结束,他们也没分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最终法院决定,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
而这件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大家都在讨论,这个婚内强奸,究竟算不算违法?
事实上,强奸罪的核心判定标准在于“违背妇女意志”,这一要素与婚姻状态并无关联。所以,婚姻不是男性实施此类行为的 “免罪金牌”。
更何况,王可不仅遭受了性侵犯,还被刘军殴打至轻伤一级,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及以上的,即构成故意伤害罪。
虽然刘军的姐姐竭力以双方的婚姻关系作为关键要点,为刘军进行无罪辩护,但这一主张忽视了案件中的核心事实:
无论是婚姻内还是婚姻外,只要对他人的身体和意志造成严重侵害,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今,刘军不仅收到了王可的离婚协议,更面临着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双重刑事指控。而且,王可还提出了高达30万的赔偿诉求。
倘若下次开庭时,王可的所有指控均被法庭认定成立,刘军极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失去多年积累的家庭财富,真正落得个人财两空的悲惨下场。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婚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平等和合法的基础之上。
任何形式的暴力和侵犯行为,无论发生在何种关系之中,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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