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速创新国内IPO折戟收监管函 境外上市备案关注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13 16:07  浏览量:2

《笔尖网》文/笔尖财经

《笔尖网》关注到,飞速创新在国内IPO折戟后曾收到交易所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违规行为。今年5月,飞速创新在港交所披露招股书,再次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刺。

近日,证监会披露了关于飞速创新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关注了股权代持问题。此外,飞速创新还被要求说明公司前期A股申报及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国内IPO折戟后收监管函

飞速创新致力于通过丰富的企业级网络解决方案,助力全球企业实现快速数字化转型。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包括高性能网络设备、可扩展网络设备操作系统及云网络管理平台,通过线上DTC业务模式,提供可扩展、可负担的全面、一/式网络解决方案。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以2024年收入计算,飞速创新是全球第二大线上DTC网络解决方案提供商。

《笔尖网》关注到,飞速创新曾拟在深交所主板申报IPO。2023年3月,深交所受理了该公司的上市申请,但2024年5月,在经历了两轮问询后,该公司主动申请撤回材料。

2025年1月,深交所发布监管函指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飞速创新以自营互联网平台fs.com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并通过自主研发运营平台管理系统(ERP系统)作为订单交易流程、客户关系管理、仓储物流管理、采购供应商管理、数据统计等统一管理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使用金蝶云星空和金蝶云星瀚作为财务系统。

深交所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IT系统控制情况等事项。飞速创新在审核问询回复中称,公司已建立了ERP系统、金蝶系统一般控制及应用控制,经营数据与财务数据相匹配,自2022年10月起对ERP系统应用层面的所有操作细节进行记录并保留半年时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

现场督导发现,一是飞速创新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准确显示前台商城产品销量、评论数据等信息;二是公司自2023年 6 月起才完整保存半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公司未对反结账、反审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具备财务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可以无需审批直接进行反结账、反审核操作,反映出公司财务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监管函显示,飞速创新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情形违反了深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向伟,违反诚实守信义务,未能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未能保证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审核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飞速创新、向伟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境外上市备案反馈意见关注股权代持问题

招股书显示,2022-2024年,飞速创新收入分别为19.88亿元、22.13亿元、26.12亿元,长率达14.6%。

而飞速创新的年内利润出现了波动,2022-2024年,公司年内利润分别为3.65亿元、4.57亿元、3.97亿元,2024年净利润同比下滑约13.13%。

另一方面,招股书显示,2022-2024年,飞速创新的毛利率分别为45.4%、49.4%和50.0%,逐年增长。

值得关注的是,飞速创新在深交所申报上市的首轮问询中交易所指出,在深交所提交的招股书中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升高,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业务模式的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逐年下滑。

飞速创新被深交所要求结合相关因素说明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相同或类似业务模式的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

问询回复显示,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相同或类似业务模式的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相反主要系与可比公司线上销售占比、产品类别、生产采购模式、存货管理等因素不同导致,具备合理性。

近日,飞速创新收到证监会关于此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关注了股权代持问题。

反馈意见指出,飞速创新股东及股权激励计划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公司被要求列表说明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并结合被代持方在代持期问的任职情况,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形成股权代持原因的真实性、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

此外,飞速创新还被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及合规运作情况;说明公司前期A股申报及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飞速创新此次拟募资金将用于研发,当中包括开发公司的产品及增强公司的全栈技术平台;用于提升公司于主要海外市场的交付能力;用于公司网络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业务平台的数字化;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笔尖网》将对飞速创新此次赴港IPO的后续进展情况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