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涉汛谣言陷阱 看清套路别上当

发布时间:2025-08-13 16:04  浏览量:2

当前正值防汛关键期,全国多地遭遇强降雨侵袭,防汛救灾工作争分夺秒。然而,虚假信息如同“隐形洪水”,在网络空间悄然蔓延。这类谣言通常称为“网络灾难谣言”,不仅误导公众认知,更扰乱社会秩序。

谣言猛于洪水

信息病毒侵蚀救灾生命线

防汛抗灾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而谣言则是潜伏在信息洪流中的“暗礁”。

虚假信息挤占公共注意力,误导救援资源分配,甚至引发恐慌性拥堵。例如,有网民编造云南某地“洪水冲走三个娃娃”的谣言,导致当地紧急排查,浪费宝贵的人力资源。在华北、东北、黄淮等地遭遇历史性强降雨,人民群众众志成城抗洪救灾之时,有造谣人员将科学调度歪曲为“地域加害”。例如,网民编造某地“堤坝决口”的视频引发关注,实为施工单位因水位超警戒线主动泄洪,却被描述成“决口事故”,引发周边居民恐慌。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些谣言已形成灰色产业链:从篡改旧视频、AI合成图像,到伪造政府通知,甚至借谣言引发物资挤兑,扰乱公共秩序。

5大谣言类型

拆解造谣者的“工具箱”

1、张冠李戴型

通过篡改视频定位、替换背景音等方式,将其他地区的灾害画面伪装成本地事件,制造“身边发生灾难”的错觉,造成当地群众恐慌。

2、旧闻翻炒型

将历史灾害图片或视频修改时间,伪装成新近发生的事件新闻,利用公众对汛情的关注度扩散转发,误导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3、虚构数据型

通过捏造灾害造成的伤亡人数、受灾面积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数据,增强谣言信息的“冲击力”,吸引流量、谋取私利。

4、伪造救援型

虚构“堤防决口”“水库溃坝”等恐怖场景,冒用权威部门名义发布虚假信息,干扰正常救援秩序。

5、夸大其词型

对确实发生的事件肆意“添油加醋”、将事实无限放大或捏造事件结果以博取眼球、扰乱视听。

法律利剑高悬

让造谣者付出法律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谣识谣指南

3步辨谣守护网络清朗

1、查来源

认准应急管理部等政府官网、新华社等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警惕假冒“防汛指挥部”“新闻媒体”的“高仿号”及营销号、群聊截图等非官方渠道的消息。

2、验内容

用百度识图或视频反搜工具查验素材真实性。借助“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微信辟谣助手”“全民较真-腾信新闻”等小程序进行自助验证。

3、观逻辑

警惕“震惊!”“速转”等情绪煽动性标题,拒绝“数千人失踪”等模糊数据。技术生成内容需有显著标记,引用旧闻必须注明时空背景。

防汛救灾

不仅是物理空间的战斗

更是网络空间的舆论保卫战

每一次对信息来源的求证

都是对风雨中生命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