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凌晨跳河自杀男子怕担责不报警,回家后折返将女友皮包踢入河

发布时间:2025-08-13 16:46  浏览量:3

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近日公布了一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自杀案件,辽宁一对恋人因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矛盾,女子凌晨跳河自杀,男友因害怕承担责任未报警,事后还折返将女友皮包踢入河中,最终被行政拘留15天,并被法院判决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021年7月16日凌晨,辽宁的小美(化名)和阿华(化名)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激烈纠纷,情绪激动的小美跑到河边跳河自杀。据案情披露,阿华当时因害怕承担责任,不仅没有报警求助,还在回家后因担心受到牵连,返回小美落水地点,将小美的棕色皮包踢入河中。

小美跳河后下落不明,家人四处寻找未果。2023年8月,小美母亲向法院申请宣告女儿死亡,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宣告小美死亡,死亡时间认定为2021年7月16日。

阿华因将小美的皮包从观景台上踢入河中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此后,小美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华赔偿51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阿华作为小美的恋人,在明知女友有自杀倾向时未及时制止,且在小美跳河后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搜救措施,对小美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判决阿华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35万元。

阿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他辩称当时河水水流湍急,小美跳河的瞬间他无法及时反应,导致未能有效阻止,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如果贸然采取激进救援行动,可能会导致自己死亡。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华作为小美的恋人,在明知其有自杀倾向的情况下,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且在小美被河水冲走后也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搜救措施,对小美的死亡确实存在过错。一审法院酌情判令其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