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歌手权志龙被警方调查!经纪公司紧急声明

发布时间:2025-08-13 17:45  浏览量:2

权志龙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又有新进展。据悉,韩国警方正以涉嫌违反著作权法为由,对歌手权志龙(G-DRAGON)和YG娱乐总制作人梁铉锡展开调查,对此,经纪公司YG娱乐方面发表了立场。

YG娱乐13日通过官方发表声明称:“这是艺人在2009年个人演唱会中,因歌单上标注了两首同名歌曲而引发的事情,并非擅自复制唱片。”

据悉,首尔麻浦警察厅于去年11月收到作曲家A某提交的诉状,指控上述人员擅自复制其音乐作品,随即警方对案件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并对YG娱乐总部等地进行了两次扣押搜查,但YG方面否认了相关嫌疑。

A某主张,权志龙在2009年4月擅自复制了自己创作的歌曲《G-DRAGON》,制作并发行了《Shine a light》,还擅自将曲名改为《我的年纪十三岁》,且未标注自己的名字。

争议的源头要追溯到2001年,当时年仅13岁的权志龙参与了两张合辑的录制。两首歌恰巧都叫《G-DRAGON》,但作曲、编曲均由制作团队完成,权志龙仅作为演唱者,并未参与创作。

2009年,权志龙在个人演唱会上将这两首歌与《Storm》《帅气的绅士》混编成串烧表演,并命名为《我的年龄13岁+storm+帅气的绅士+GDRAGON》,随后收录于演唱会实况专辑《Shine A Light》。没想到,这一操作在2024年11月被作曲家A某盯上,直接起诉YG娱乐及权志龙等人,指控其“擅自复制并发行未授权作品”。

警方接案后,火速对YG总部和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KOMCA)展开两次扣押搜查。但调查结果指涉事歌曲的版权归属PERRY和Teddy等制作人,权志龙只是表演者;而演唱会Live音源未在版权协会登记,也未产生任何收益,没有侵权牟利的证据。

公开资料显示,权志龙(G-Dragon),1988年8月18日出生于韩国首尔,韩国男歌手、韩国组合BIGBANG队长兼Rap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