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老板性侵,竟被认定为“工伤”勇敢维权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5-08-13 17:34 浏览量:2
一、案件经过与关键事实
2023年9月22日,天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销售总监崔丽丽(化名)陪同董事长王某赴杭州出差,当晚宴请客户时醉酒。酒店监控显示,王某将意识不清的崔丽丽强行抱入自己房间性侵。次日崔丽丽醒来发现全身赤裸,王某睡在一旁,随即报警。
监控录像:清晰记录王某拖抱崔丽丽进入房间的过程,酒店保安曾劝阻未果。
房客录音:检察官逐帧排查监控发现,隔壁房客听到异常动静后持手机录音,录下崔丽丽喊“不要”的声音及床体挪动声,成为定罪核心证据。
2024年4月2日,杭州滨江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崔丽丽医疗费3000元。
二、工伤认定的突破性裁决
崔丽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申请工伤认定。其主张性侵发生于出差履行职务期间,且宴请客户是工作职责的一部分。
公司辩称性侵属“私人行为”,且崔丽丽醉酒不符合工伤条件。但法院明确:
工作关联性:出差住宿场所属于“工作场所合理延伸”,性侵因王某利用职权实施,与工作存在直接因果关联。
醉酒非主因:法院指出,崔丽丽虽处于醉酒状态,但侵害直接由犯罪者故意造成,醉酒与伤害无因果关系,不适用工伤排除条款。
2024年12月,天津津南区人社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2025年7月法院终审维持该决定,判令公司支付工伤赔偿111万元。
三、维权艰难历程与后续影响
职场二次伤害
王某被判刑后一周,公司以“旷工110天”为由开除崔丽丽,停发工资、关闭工作权限,并将其移出工作群。
崔丽丽独立整理232页证据材料,涵盖医疗记录(确诊重度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劳动仲裁申请、刑事判决书等,分门别类提交维权。
此案不仅是个体正义的伸张,更成为职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分水岭——当法律开始凝视权力暗角,受害者的勇气终将获得制度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