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证书陆续发放,还没拿到证书的5大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5-08-14 11:48 浏览量:2
到目前为止,我国宅基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据相关数据统计,90%以上的确权工作已经完成,只有一些遗留的特殊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确权工作完成以后,确权证书也在陆续发放,好多农民已经拿到了确权证书,这个证书真的非常重要,农民一定要提起重视。
但是对于那些遗留问题,还没解决之前,肯定是无法进行正常确权的,而在现实生活中,还没有拿到确权证书的,一般都是因为以下这五大常见问题,如果遇到这些常见问题应该怎么办?下面就将具体的解决办法分享给大家。
一、未批先建
对于未批先建的房屋,需要根据建房的时间来确定解决办法,如果是1987年之前所建的房屋,也就是《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这样的房屋可按照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不需要审批手续,只需要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就可以申请确权;
如果是1987年到2020年所建的房屋,那么需要补办用地和规划手续,只要是符合当时的政策,就可以依法进行确权;对于2020年以后所建的房屋,如果是未批先建,那么很有可能会面临拆除或者是罚款,想确权就比较困难了。
二、面积超标
关于宅基地的面积,都是有相应的数值规定的,但是地区不同,具体数值会有所差异,一定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一旦超出当地所规定的建房面积,那么将无法正常进行确权,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整改或者是缴纳有偿使用费,然后才有可能给予确权。
三、权属争议
有些宅基地,由于边界问题或者是继承问题而产生权属争议,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的宅基地,是无法进行确权的,如果农民遇到权属争议的宅基地,那么一定要尽快解决权属问题,不管是协商还是通过法律手续,一定要尽快解决,只有权属争议解决了,才能正常确权,如果迟迟得不到解决,一旦等到宅基地确权工作结束,再想确权就更加困难了。
四、一户多宅
在农村,以前对于宅基地的管理比较松懈,好多家庭都存在着一户多宅的情况,可是随着政策的不断更新与完善,国家要求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也就是所谓的“一户一宅”政策,对于那些存在着一户多宅情况的家庭来讲,可以进行合法分户,分户成功以后,就可以多得一块宅基地,如果还有多余的宅基地,那可以选择有偿退出。
五、非本村村民
众所周知,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的,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才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村民却将宅基地私自卖给非本村村民,这种交易是无效的,如果确权的时候出现这种情况,那么买方需要将宅基地退给卖方,然后卖方再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确权,如符合政策规定,会给予确权。
在宅基地确权工作中,如果遇到以上这五类问题,农民一定要知道该如何处理,找到一个最完美的解决办法,避免损失的出现。
关于宅基地确权工作,你还遇到过什么问题?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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