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法攻坚!一场瓦解日本战犯的“检举风暴”|侦诉日本战犯特别报道②
发布时间:2025-08-14 15:24 浏览量:2
回想起70年前的那段经历,陈式琴仍然记得中央侦查处理日本战犯领导小组廖承志同志的嘱托:“对这批战犯的侦查、审判工作,要符合国际标准,要经得住历史检验。”
2025年6月,江城湖北武汉的一隅,95岁的陈式琴静坐桌前,将亲手书写的整整6页手稿一字铺开,墨迹工整,无一处涂改。虽然岁月染白了他的鬓发,听力也大不如前,但他逻辑清晰、思维连贯,那双历经沧桑的手依旧稳健。正是这双手,在新中国成立后对在押日本战犯的处理工作中,誊写了十几万字的日本战犯审讯笔录。
“所有案卷材料一律用八开大的纸张,书写一律用毛笔或钢笔蘸黑墨水,每个字都要求工整、清楚。”回想起70年前的那段经历,陈式琴仍然记得中央侦查处理日本战犯领导小组廖承志同志的嘱托:“对这批战犯的侦查、审判工作,要符合国际标准,要经得住历史检验。”那坚定的信念,仿若一盏明灯,穿透了厚重的历史尘埃,照亮了那段波澜壮阔的往事。
95岁的陈式琴至今仍保持着摘录报纸要闻的习惯。(摄影:张哲)
一项特殊的任务
1953年寒冬,时任江苏省检察署二处干部的陈式琴接到一项特殊任务。办公室主任魏飞郑重询问:“去北京培训,身体扛得住吗?”“没问题!”年轻的他难掩激动,用每月9元的津贴咬牙添置了11元的棉大衣和兔皮帽,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直到抵达位于真武庙的培训班,他才得知此行真正目标:为侦查审判在押日本战犯做准备。真武庙位于北京东直门内一座原俄国教堂附近,数十排简陋的灰色平房就是培训基地。这次,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部分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抽调的200多名检察员、预审员、书记员、侦查员、翻译员集合在这里,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侦查工作训练。
“这是中国人民浴血奋战14年换来的正义审判!”使命感如火焰般在陈式琴心中燃起,然而挑战接踵而至。“面对首次办理外籍罪犯案件的挑战,全体人员从学习国际法起步,深刻领会中央处理日本战犯的方针政策。”陈式琴说,直到训练尾声,他们才得知将奔赴辽宁抚顺战犯管理所,在那里将开启一场正义的审判。
出于保密,最高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更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侦查处理日本战争犯罪分子东北工作团”,简称为“东北工作团”。回忆在抚顺市的日子,陈式琴向记者感叹:“艰苦程度超乎想象。”室外最低温度达零下二三十摄氏度,居住环境简陋,一间通铺睡8人。烧火炕技术掌握不好,不是过旺,像烙“烙饼”,就是半夜火熄冻得直哆嗦,室内茶杯、脸盆里的水都结了薄冰。饮食方面,主食是高粱米和少量米面,蔬菜很少。但生活上的艰苦没有消磨大家的斗志,每个人都在为即将开始的工作任务积极做准备。
土办法撬开“铁嘴钢牙”
根据抚顺战犯管理所942名在押日本战犯的具体情况,东北工作团设立三个侦讯室,陈式琴被分在第二侦讯室第二中组,主要任务是侦讯日本战犯(警察和特务)。
“我们组李译堂为检察官,我为书记官兼中组秘书,朴南钟(朝鲜族)为翻译官,负责侦讯7名战犯,包括日本驻伪满洲国(东北三省)最高头目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荒川秀次、铃木介寿、田井久二郎、富田开助、上田敬夫、小林喜一。”时至今日,陈式琴仍然记得这7名战犯的姓名和职务。
审讯工作一开始就呈现“攻坚”状态。有人傲慢宣称:“我们是战俘,不是战犯。”“为了日本民族的生存,向外扩张是正当的。”关西地区特务机关头子富田开助进入审讯室竟然背向审讯人员,不仅不答问,连头也不回。
“我们根据有关国际法的规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几个国际法庭对日本战犯和德国纳粹战犯的审判实例、认定战争犯罪的国际法依据以及我国政策和法律,针锋相对地指出他们侵入一个主权国家后所犯下的严重罪行,批驳了他们的种种谬论,并指出只有认罪、赎罪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陈式琴回忆道。
为打开僵局,东北工作团还创造性地发动了一场认罪检举风暴——采取了小、中、大会相结合,背靠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过组织动员,一场声势浩大的自己交代罪行,检举揭发上级罪行的活动迅速展开。
当士兵们以铁证直指昔日长官,戳穿其屠杀、掠夺的罪行时,被揭发者终于威风扫地。
“这场运动有效地瓦解了战犯的军国主义思想,动摇了他们的抗拒心理,促进了整个侦查、审讯工作的顺利进行。”陈式琴说,“土法攻坚”成效显著:战犯们交代、揭发罪行材料达1.4万件;调查组分赴12个省市,最终取得控诉书、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2.8万余件。内外夹击之下,铁幕被层层撕开。
1955年下半年,侦查工作接近尾声,定案工作随即开启。廖承志同志明确指出:“对这批战犯的侦查、审判工作,要符合国际标准,要经得住历史检验。”
东北工作团团委提出了“五项必须”的定案标准:每项罪的犯罪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充分和确凿,并具有两个以上的证据;证据之间必须一致;犯罪的因果关系必须清楚,罪责必须分明;有关侦查的一切法律文书和法律手续必须齐全,具有法律效力。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所办案件符合上述标准的,着手制作《侦查终结意见书》,经逐级复核,凡不符合定案标准要求的,一律退承办人补充侦查。陈式琴所在的小组对照标准,逐条核对、引证7名战犯的罪行。最终,7名战犯对认定的罪行无一异议。
为确保案卷完美,团委对材料提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案卷及所有卷内材料,一律用八开大的纸张,书写一律用毛笔或钢笔蘸黑墨水,每个字都要求工整、清楚。凡不符合其中一项要求的一律重新誊清。
“经过十多天的鏖战,我们誊写了十几万字的审讯笔录,整理出田井久二郎、上田敬夫两名罪犯案卷的两份‘标准卷’,成为全团学习的样板。”陈式琴骄傲地说。
让溥仪出庭作证
让爱新觉罗·溥仪这个曾经的伪满洲国皇帝出庭作证,也是陈式琴的工作重点之一。“我先到战犯管理所找所长、管教干部了解情况,得知溥仪因妻子要与他离婚而郁郁寡欢。”陈式琴说,经过耐心开导,溥仪逐渐敞开心扉,主动谈及自己的罪过,表示要向中国人民谢罪。
在后来的沈阳审判中,溥仪作为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沉着冷静地陈述事实,一一回答了审判长和首席检察官的发问,揭发了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及其辅佐者古海忠之操纵伪满政权奴役中国东北人民的罪行。
工作期间,为补充证据,陈式琴还3次深入黑龙江、河北的乡村。“当时在哈尔滨以东巴彦县调查取证,遇上东北少有的严冬,达到零下38摄氏度。我们搭乘没有篷布的卡车,在齐腰深的雪堆中艰难跋涉。眉毛结了冰霜,腿脚冻得迈不了步,只好就地做热身活动,稍息后跟着汽车慢跑,跑了一段路再坐一段汽车,走了60多公里到达巴彦县。”陈式琴说,白天调查取证,晚上就借着雪地的反光整理材料,冻僵的手用热水瓶焐热后继续书写……
“返回抚顺后不到一周,东北工作团又派我前往尚志县,调查东北抗日联军赵尚志将军被杀害的证据。赵将军是在日本战犯田井久二郎率部围剿时遇害的。此前侦讯田井久二郎时,他已供认这一事实,伪满洲国报纸也曾刊载相关消息。”陈式琴说,“为向当地群众核实并补充完善证据链,我随即前往赵尚志蒙难地调查取证,并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从巴彦县到尚志县,再到河北省兴隆县,村民们的热情让陈式琴倍感温暖。得知有个检察官来调查日本人在村子里的恶行后,村民们纷纷提供日军进村实行“三光”暴行的证据,这些铁证为起诉工作注入了强大力量。
复核工作结束后,侦查工作进入最后阶段——向被告人宣布侦查终结。陈式琴对每个战犯的罪行逐条认定,引用证据,撰写《侦查终结意见书》。检察官向战犯宣布侦查终结,并交付案卷供其申辩。7名战犯在10天内审阅完案卷,对罪行和证据均无异议。战犯们对这种充分体现中国法治的严肃性和尊重他们诉讼权利的做法深为感动。
一份“符合国际标准,
经得住历史检验”的答卷
1955年9月,工作团开始起草起诉书工作,陈式琴也被留下参加这项工作。起草起诉书的全体人员不分昼夜,一遍又一遍地讨论,修改、誊抄、打字、印刷……陈式琴除了参与对他们原侦讯小组侦讯的战犯的罪行认定,罪证索引外,还参加草起诉书讨论和打字后校对的任务。起草的起诉书经十多次的修改,才写成送审稿上报中央审查。定稿后的起诉书,立即组织翻译力量,译成日文,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移送。
1956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45名战犯提起公诉,其余1017名战犯被免予起诉,并立即予以释放。
1956年6月21日,在抚顺市委党校礼堂,检察员、军法少将王之平受时任最高检检察长张鼎丞指派,宣读《免予起诉决定书》。陈式琴仍然记得当时的情形:当战犯听到自己被释放时,高呼“向中国人民谢罪!”会场瞬间被抽泣声、谢罪声淹没,他们痛哭流涕,表示要以亲身经历告诫世人,反对战争,拥护和平。
1956年6月9日和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开庭,分别审理铃木启久等8名战犯和武部六藏等28名战犯。陈式琴精心准备索引,协助检察官出庭。最终,36名战犯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东北工作团出色地完成了这项光荣艰巨的历史使命,受到了毛泽东主席和中央领导小组的表扬。陈式琴等人将全部案卷进行整理,并向中央档案馆移交,为历史留存正义的凭证。
侦诉和审判工作结束后,陈式琴到最高检担任办公厅秘书。1978年12月,他调入湖北省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装备科、技术处等岗位任职,直至离休。
记者采访最高人民检察院东北工作团成员陈式琴。(摄影:张哲)
“在工作团3年,我们没有一个人请过假离开过抚顺,大家日夜勤奋工作,最终交出了一份‘符合国际标准,经得住历史检验’的答卷。”陈式琴向记者感慨,工作团没有会餐、评奖、欢送,体现了时任最高检副检察长谭政文、东北工作团主任委员李甫山等老一辈检察人延安精神的传递,带出能吃苦耐劳、工作过硬的一支政法队伍。不少同志说,这次经历“胜读三年书”。
如今,95岁的陈式琴依然用他那稳健的笔锋,书写着对正义的坚守。“我是穷孩子,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我。”回溯起点,这位1930年出生于浙江武义贫苦农家的老人深情坦言,“检察制度日益完备,吾辈更需为党奋斗终生!”
从手执正义之笔直面战犯的青年书记官,到鲐背之年字迹如刻的银发长者,陈式琴的一生,恰是共和国检察事业穿透历史迷雾、在阳光下坚定前行的缩影。
人物介绍
陈式琴,1930年生于浙江。1953年,时任江苏省检察署二处干部的他被抽调为最高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更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东北工作团成员,参与日本战犯侦诉工作。审判工作结束后,陈式琴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担任办公厅秘书。1978年12月,他调入湖北省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装备科、技术处等岗位任职,直至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