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上二环,男子徒手挪护栏

发布时间:2025-08-14 21:25  浏览量:3

月黑风高夜

隔离护栏离奇被挪

他究竟是誰?

又有何目的?

这个故事

要从一个看似普通的深夜说起

......

8月6日凌晨

交管三大队民辅警在

官渡区二环南路昆明火车站南广场附近

开展日常工作时

发现路段主干道的

中心隔离安全护栏被擅自移动

挪动的护栏

不仅影响了过往车辆正常通行

还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

发现后

三大队民辅警快速复原

并调取街面公共视频

调取视频后发现

一辆车牌为云ADS**01号的

普通小型客车驾驶人在当日凌晨

为了快速上二环

擅自移动隔离安全护栏

通过后未恢复便自行离开

在锁定违法嫌疑人后,大队通知其到队接受调查处理,在证据面前,当事人对自己实施擅自移动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大队依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擅自占用、移动、撤除、污损、毁坏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或者其他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并对其进行了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要知道

私自“破坏”公共设施

属于违法行为!

法 律 规 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编辑:张丽青

审核:陈唯一

终审:许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