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某部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5-08-15 20:27  浏览量:2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ZBKF-F3515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采购人进行债权追诉(含项目全过程法律咨询)工作,代理范围包括:代为起诉(或提起仲裁);代为提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如需);代为审阅案卷材料;代为答辩;代为出庭陈述、辩论;代为承认、变更、增加、放弃、撤回诉讼请求;代为参与庭审;代为和解、调解;代为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件;代为申请执行;代为受领执行款物等;

(二)项目预算:9.17万元

(三)服务地点:江苏徐州。

(四)服务期限:截至采购人委托的工程债权追诉工作结束,即法律服务机构完成采购人所委托的代理事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在中国境内取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法律服务团队成员须为执业律师;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三)申领方式:/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

(四)提交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09:30

(二)开标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