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百万女总监遭性侵,拒绝200万和解,网友却问:她够漂亮吗?
发布时间:2025-08-10 22:28 浏览量:2
崔丽丽是天津一家汽车零件公司的营销总监,职场上一直积极干练。这天的酒局上,老板王某喝不下了,让她帮忙挡酒,她没多想便应了。酒局散时,她已经醉得站不稳,王某将她横抱进酒店房间,这一幕被监控完整记录下来。
凌晨四点,崔丽丽醒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身旁是只穿内裤的王某。王某解释说“她喝吐弄脏了衣服,才帮着脱掉”,这样的说法显然难以让人信服。直到崔丽丽拿出监控,王某才不再辩解。
事后,王某家属提出赔偿200万元希望私了,崔丽丽拒绝了,她觉得比起钱,更重要的是讨个公道。只是报警时,已过了生物证据留存的黄金期,王某一方试图将行为性质降格为猥亵。
转机出现在一份特殊的证据上:隔壁房客凌晨1点30分在门口录下的音频里,清晰传来崔丽丽喊“不要”的声音。这份录音成了关键,检察院据此提起公诉。2024年4月,王某因相关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让人意外的是,法院判决后不久,公司以“旷工”为由与崔丽丽解除了劳动关系。一边要求员工为业绩应酬,一边在员工遭遇伤害时不愿承担责任,这样的做法引发了不少讨论。
崔丽丽没有放弃,她整理了232页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尽管律师表示类似案例不多,但津南区人社局最终依据“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的条款,认定其属于工伤,这在同类职场维权案例中具有特殊意义。劳动仲裁随后判赔111万元,其中涉及的精神伤害赔偿部分,也受到了关注。
事件在网上传开后,评论区的声音很杂。有人说“高管应酬喝酒本就是分内事”,有人把话题扯到外貌上,甚至有人质疑隔壁房客的录音是“做局”,这些言论无形中给崔丽丽带来了二次伤害。
还有人觉得她拒绝200万是“想要更多”,却忽略了性侵给人带来的精神创伤——反复失眠、需要持续就医用药,这些痛苦并非金钱可以简单衡量。现实里,她的丈夫辞掉工作专心陪伴,而公司股东还曾劝她“顾全200个员工的饭碗”。似乎在一些人看来,遭遇伤害后就该收钱息事,可这样的逻辑,本身就忽略了受害者的感受。
把事件和外貌挂钩,更是一种错位的视角。就像之前深圳有女生因外貌被HR直言“不适合”岗位,公司负责人还轻描淡写,这类事本质上都是用偏见给人贴标签,而不是关注问题本身。
崔丽丽选择直面一切,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份勇气值得认可。性侵从不是“花钱就能了结”的交易,更不该和外貌扯上关系。那些“受害者有错”的论调,早该被摒弃了。
面对这样的事,或许我们更该做的,是少些无端猜测,多些对受害者的理解。你怎么看?欢迎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