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税”要来了?专家回应
发布时间:2025-08-17 09:45 浏览量:2
近日,网上消息称,“房东税”将在9月15日随着《住房租赁条例》的落地正式开征。
实际上,针对房租收入的税收规则一直存在,包括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很多城市会采用综合税率。但现实中,按规定交税的情况比较少见。有中介表示,一般只有租客有报销或其他需求时才会交税,税款多由租客承担。
记者同时注意到,针对所谓“加税令”,成都税务微信公号14日刊文辟谣称,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更没有新增“房东税”。广西电视台“广西财经”微信公号也刊文称,冲上热搜的“房东税来了”经不起推敲,别被带节奏。
受访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不应将《住房租赁条例》中的备案和征税划等号,全面备案将是大趋势,不过近几年落地速度或不会太快。
“房东税”要来了?
专家:不应将备案和征税划等号
严跃进认为,出租房屋作为经营行为,获得收入,原本就会产生税费,与条例无关,不应该将条例与税收划等号。
多地此前按综合税率征税
中介:现实中很少交纳 多由租客承担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介绍,2010年之前,我国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主要以房产税为主,税率为12%,同时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实际征管难度大,很多房东选择不申报纳税。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个人出租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包括: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未来会怎么样?
专家称全面备案将是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