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夫君重生了,前世我们恩爱到白头,这一世我们不再与对方相遇

发布时间:2025-05-16 09:28  浏览量:2

我和宋淮之意外地回到了过去。

重生之后,我们俩都默契地决定不再有任何交集。

在我们的前世,我们是一对历经乱世的夫妻。

我一路陪伴着他,从一个乞丐,到最终成为皇帝。

他登基为帝,我成为皇后。

他权倾朝野,手段果决,才华横溢,因此朝政稳定。

他也是个极为重情之人,后宫空设,只宠爱我一人,夫妻情深,直至白头。

但这一世,我不再想与他同行,他也似乎不再需要我。

上辈子,我们是在同一天离世的。

那时,我们的大儿子宋秞白已经继承皇位很多年,而我们也都到了迟暮之年,疾病缠身。

早年征战,我们身上留下了无数伤痕,体内暗伤难以愈合。

到了中老年,那些旧伤时常复发,又添上了新的老年病。

我们夫妻俩的身边,总是需要两个以上的太医,止痛药成了我们的必需品。

那天,我准备了两颗剧毒的药丸,让人把我们俩抬到一起,我将其中一颗递给他。

“宋淮之,你想不想一起走?”我问他。

他平静地接过药丸,那张因岁月而憔悴的脸庞上,浮现出了一个释然的微笑。

然后,他轻轻地将药丸含在口中,端起一杯水一饮而尽,看着我说:“虞慧语,如果有下辈子,我们就不必再相遇了。”

我点头,也吞下了药丸,放松地躺在软榻上,静静地望着他。

“好,不再相遇。”我轻声回应。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离开了人世。

然而,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我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乞丐,他的眼神呆滞地盯着我。

我本能地环顾四周,然后回头看向身后那扇古老而斑驳的朱门。

那扇大门上,“虞府”二字依旧鲜艳如新。

我再次看向少年乞丐,他依旧用那种呆滞的目光看着我。

我几乎立刻意识到,我重生了,回到了与宋淮之初次相遇的时刻。

那时的他是落魄的乞丐,而我是逃离婚约的虞家大小姐。

我记得那天在门口遇见他,出于同情,我给了他一串铜板。

现在,那个乞丐版的宋淮之,他的眼神渐渐从呆滞变得温柔而深邃。

不久后,他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尽管衣衫褴褛,头发蓬乱,但那股气度却难以掩盖。

“虞小姐,能否再赏赐小的一串铜钱?”他开口请求。

这次,我没有给他铜钱,而是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他,整整一百两。

然后我对他说:“从今往后,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他的眼神暗了一下,默默地接过银袋子,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我知道,他也重生了。

但我只是静静地望着他远去,直到他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然后,我转身推开了那扇朱红色的大门,看着里面熟悉的景致,不禁热泪盈眶。

“我那柔弱的继母,我好想你啊!”我轻声感叹。

我缓缓地走回去,院子里的花花草草生机勃勃,但唯独没有我母亲最爱的芍药。

过去,虞府到处弥漫着芍药的香气,父亲和母亲曾许诺一生一世一双人。

但人心易变,五岁那年,父亲违背了誓言,把一个落魄的名门之女苏晚清带入了府中。

苏晚清手段高明,以柔弱之姿让母亲在孕期受气,最终导致一尸两命,父亲也被她哄骗,将她扶为正室。

想到这些,我不禁有些哀怨,既然有重来的机会,为什么不能回到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呢?

我缓缓地走向记忆中的自己的院子,沿途遇到了许多仆人,却没有人愿意称呼我一声“小姐”。

那些曾经愿意叫我小姐的人,都慢慢地从这个府中消失了。

我走进了潇湘苑,那里杂草丛生,老旧的门窗在秋风中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我站在院里的池塘边,低头看着水中的瘦弱少女,水中的少女也用一种幽怨的眼神回望着我。

少女的五官精致,身上的衣服是用我小时候穿过的衣服拼凑而成的。

和外面乞丐穿的衣服相比,也相差无几。

我自嘲地笑了笑,心想:真是凄惨啊,虞慧语,你的生活过得真惨。

我摸了摸衣袖,里面藏着上辈子给宋淮之的那一串铜钱。

加上刚才我给宋淮之的一百两,这便是我这些年来偷偷存下的所有积蓄。

上辈子,我只给了他那一串铜板,剩下的钱我都带着逃跑了。,出去了,我原本以为自己能摆脱这一切的。

但很快,就像是命中注定一般,被坏人盯上,银子被抢走,自己被卖进了花楼。

真是傻啊,那时候的我!

竟然大白天逃婚,还从正门跑出来,我这是什么脑子啊?

其实,我并不是被坏人盯上的。

真正盯上我的,是苏晚清那个家伙……

那么,我这颗曾经的猪脑子,是如何变聪明的呢?

当然,这一切都和宋淮之那家伙脱不了干系。

而我之所以能够辅佐他登基,其实和我的聪明才智关系并不大……

思绪回到现在,看着简陋的潇湘苑,我不得不考虑晚餐的问题。

我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以前的我面对这样的困境,唯一的选择就是逃跑。

但是现在的我,经历了上辈子无数的阴谋诡计,跟随宋淮之横扫六合,最终成为了万人之上的镇国皇后。

「啧啧!」我轻轻摸着袖子里的铜板,嘴角慢慢勾起了一丝微笑。

上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在我有能力回来报仇时,虞府早已在叛军的践踏下化为灰烬。

继母被叛军凌辱至死,我那同父异母的弟弟也被饥饿的流民所分食。

他们前世已经遭受了足够的痛苦,但对我来说,这还不够。

我内心的仇恨无处发泄,日日夜夜侵蚀着我的灵魂。

报仇这种事,当然要尽快,而且要亲自下手,像猫捉老鼠一样慢慢地折磨,这样才能让心中的执念一点点消散。

「啧啧!」我轻笑,夜里天干物燥,我点了一把火。

潇湘苑烧着了,家丁护院们立刻慌了神,几乎是全府出动来救火。

隔壁不远处就是小少爷的文昌苑,中间隔着一片枫树林。

红叶纷飞,景色很美,但一旦火势蔓延到那里,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小少爷的文昌苑出了问题,他们这些家丁护院恐怕性命难保。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文昌苑也起火了。

文昌苑起火后,我那继母自然坐不住了,幸好她的宝贝儿子去私塾读书,不在家。

她面色苍白地站在文昌苑外,看着那豪华的房屋被大火吞噬。

大家都在救火,她身边不再是奴仆重重。

我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身后,把刚从厨房摸来的杀猪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吓得她浑身一颤,双腿发软。

我在她耳边轻声说:“想活命的话,就别出声,乖乖跟我走。”

苏晚清吓得花容失色,想要尖叫,但脖子上刀锋的刺痛让她硬生生地忍住了。

下人们都在忙着救火,竟然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异样。

毕竟他们只是普通人,警惕性很低。

他们永远想不到,那个总是低头顺眼、默默忍受的大小姐,竟然会拿着菜刀威胁主母。

并趁着夜黑风高,悄无声息地把人从他们眼皮底下带走。

我把苏氏带回虞府主院,院子里空无一人,丫鬟婆子们也都出去帮忙救火了。

毕竟两处院落起火,已经占据了虞府大半的面积,很容易就会蔓延到这里。

我把她推进主卧,捆在椅子上,嘴里塞上一团破布,欣赏着她惊恐的表情。

“呵!”

苏晚清虽然三十出头,却依旧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让人看了就心生厌恶。

我忍不住拿起菜刀,在她身上轻轻划过。

菜刀锋利无比,我划得很轻,只割开表皮,不触及筋骨。

这点伤虽然不足以致命,但绝对会让她痛不欲生。

“呜呜……”苏晚清疼得眼泪直流,怒目圆睁地瞪着我。

我笑眯眯地看着她,安慰道:“这点血,死不了人的。”

她更生气了,这让我感到无比开心。

然后,我注意到她的桌上摆满了糕点,便从她的梳妆箱里找到一只原本属于我娘的银钗,把每个糕点都扎了一遍。

确认没有毒之后,我慢悠悠地品尝起来。

我吃得很慢,细嚼慢咽,就像宋淮之那样。

苏晚清一脸惊恐地看着我,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我瞪大眼睛,满腹狐疑地望着她。

饱餐一顿后,我伸手摘掉了她口中的脏抹布。

“看来你有很多问题想问我,是吧?”

“你到底是谁?你绝对不是虞慧语!”苏晚清的声音冰冷,像是要把我看穿。

我轻声笑了笑,她注定要失望了。

“我就是虞慧语!”我坚定地说。

我盯着她身上的细小伤痕,内心涌起一种满足感。

我忍不住又在她身上划了几刀,看着鲜血一滴滴地落在地板上,心中涌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

苏晚清显然没有让我失望,她的痛苦和清醒交织在一起。

“你先放火烧了自己的院子,把下人都引走,然后又放火烧了文昌苑,把我引出来,你一定策划了很久。”

我点了点头。

确实,我花了很长时间。

上辈子,在得知她去世后,我的恨意无处发泄,只能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想象,如果她还活着,我该如何让她生不如死。

“你到底想要什么?你这么恨我,却不杀我,反而把我绑在这里,你到底有什么图谋?”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心中充满了愉悦。

“我想让你生不如死!就像我母亲一样,一点一点地被你下的慢性毒药吸走生命,眼睁睁看着我的弟弟妹妹胎死腹中,在绝望中慢慢死去。”

苏晚清听完,眼中终于流露出我最期待的恐惧。

“原来你一直都知道,你真的能忍!”

我笑了,笑得异常温和,就像宋淮之虐待敌军首领时的那种变态笑容。

我受他的影响很大,是他教出来的。

苏晚清既憎恶又恐惧地盯着我,强装镇定。

“火很快就会被扑灭,他们回来后,你根本跑不掉。你现在就放了我,我可以分你一半家产,帮你远走高飞!”

“哼!”我轻蔑地笑她愚蠢,我怎么可能相信她,又怎么可能放过她?

那一年,我无意间发现她在给我母亲的药里下毒,但母亲那时已经病入膏肓,第二天就去世了。

母亲临终前告诉我,一定要隐忍,暂时不能告诉我父亲,因为我那个愚蠢的父亲,只要苏晚清一滴眼泪,就不会相信我。

但我毕竟是父亲的第一个女儿,也曾是他的心头肉,苏晚清再怎么不喜欢我,也不敢真的伤害我。

一切正如她所料。

只是,后来苏晚清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唯一的儿子虞景出生后,父亲就很少再想起我了。

我在父亲面前越来越不被重视,苏晚清便悄悄减少了我院子里的开销,但我还能忍受。

直到我十二岁那年,父亲被山匪劫持,不幸去世。

苏晚清办完丧事后,连饭都不给我吃了,连下人都一个不留地撤走了,但我还是选择了隐忍。

宋淮之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

我显然是后者!

我十五岁那年,偶然听到苏晚清要把我许配给一个患有花柳病的富商做妾,于是就有了之前携款出逃的一幕。

上一世,我刚逃出虞府大门不远,就被一伙人堵在巷子里,抢走钱财后,被打晕卖入了青楼。

第二天,北方的数万流民就攻破了城池,叛军带着他们抢夺食物,烧杀掳掠。

青楼的老鸨习惯将新买的丫头关在地下室,饿上几天之后再好好调教。

这一做法,无意中救了我和几位妹妹的命。

掐指一算,明天就是叛军和流民破城的日子。

所以我才会这么急。

今天刚回来,我就要立刻报仇。

大火烧了半夜才熄灭,主院的婆子们疲惫地回到院子里时,才发现主母被我这个大小姐绑架了。

“哎呀!夫人……”

苏晚清满身是血,看起来可怜极了。

婆子们看到我用菜刀架在她脖子上,惊恐万分,不敢靠近。

其中最焦急的是平日里伺候苏晚清的王嬷嬷。

“小姐,夫人待你不薄,你这是干什么?”王嬷嬷急切地问。

我斜眼看了她一眼,然后打开了八仙桌上的几个匣子。

这些是我刚才从这屋里翻出来的钱匣子,还有各种地契和下人的卖身契。

我拿出了王嬷嬷的卖身契。

“看,这是你的卖身契,你去把府里所有的下人都召集到这个院子里来。”,一会儿我就把你们的卖身契,交还给你们。」我话音刚落,王嬷嬷立刻忘记了她的身份,急忙冲出门外,扯开嗓子召集起附近的所有婆子们,让她们迅速把那些正准备休息的仆人们都聚集到院中。

我站在他们面前,一张张地递还卖身契,同时递给每个人十两银子,作为对他们过去服务的感谢和遣散费。

许多人眼中含着感激的泪水,有的仆人带着歉意看着我,跪下磕头以示感激。

「小姐,这些年委屈您了!」他们中有人哽咽着说。

我微微一笑,示意他们起身。

他们愣愣地看着我,似乎被我的气质所震撼。

人性是如此复杂,他们虽然弱小却也坚韧,以前只是因为苏晚清的手段而不敢接近我,但他们从未有过伤害我的行为。

甚至,在苏晚清切断我的食物供应的那两年,他们中的一些人会悄悄地扔些番薯或是硬馒头到我的院子里。

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他们的生活也并不容易,那些食物可能是他们自己也难以得到的美味。

我平静地看着他们,神情中透露出一种祥和。

「城外的流民明天就要攻城了,凌城的守备薄弱,很难抵挡得住。你们从府里带些粮食走,快逃命去吧!」我告诉他们,眼神中带着一丝严肃。

在苏晚清几乎要气得吐血的目光中,他们拿着卖身契、银子,还有府里能搜集到的粮食,匆匆离开了。

空旷的虞府很快变得鸦雀无声。

府里的现银已经所剩无几,分发给仆人的遣散费之后,只剩下了一匣子银票和一些田契地契。

我坐在八仙桌前,将那些田契地契一张张地投入烛火中,看着它们化为灰烬。

苏晚清看着这一切,心如刀割,但她却无法阻止。「你疯了吗?」她尖叫道。

我没有理会她的质问,继续烧毁地契,然后又开始烧银票。

我不会告诉她,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里,这些东西都将变得毫无价值。流民和叛军如同洪水猛兽,所经之处,寸草不生。

房屋被焚毁,田地里的粮食被掠夺一空。所有商铺、钱庄、当铺,都一一倒闭。

那些票据,自然也就成了废纸。

人心在恐慌中变得扭曲,流民们受苦,其他人也别想安宁。

当我烧完所有的银票,苏晚清的脸色如同死灰。

她奋斗了一生,却如此轻易地被我化为灰烬。

「还没有结束呢!」我坐在她身边,笑容灿烂,天真又浪漫。

但在苏晚清眼中,我如同索命的恶魔。

「虞景还在私塾吧!我会带你逃出去,避开流民和叛军,但他得留在这里。他这个年纪,皮肤白皙,肉质鲜美,那些饿极了的流民……」

苏晚清疯狂了:「不,不……不可能……你怎么知道流民会攻进来?你根本不是虞慧语那个傻瓜,你到底是谁?」

看着她那疯狂的模样,我突然感到十分无聊。

她比我在前世遇到的那些敌将要脆弱得多。

我仅仅做了这些事,她就已经快要崩溃了。

我冷漠地看着她,却发现自己怎么也记不起母亲的模样。

是的,对我来说,那已经是数十载的光阴,我真的记不清了。

府里愈发安静,城外的流民和叛军已经逼近,怒吼声此起彼伏,打破了夜晚的宁静。

苏晚清越来越害怕,她开始向我求饶。

「慧语慧语,我错了,我错了。门外有一口井,我这就跳下去,为你母亲赎罪。你快去找景儿,你带他走,他是你的弟弟。你们血脉相连,他以前还偷偷给你送过包子和点心,他从未想过要伤害你啊!」

是的,刘景是个好孩子,我那已故的父亲和苏晚清将他教育得很好。

在最后的那些日子里,除了仆人们会偷偷给我扔番薯和馒头,刘景也时常把省下来的点心悄悄地送给我。

但我好像忘记了虞景的模样,闭上眼睛,努力在记忆中搜寻。

苏晚清绝望了,她哭泣着哀求我。

「慧语慧语,我错了,请原谅我。门口的井,我立刻就跳下去,为你母亲赎罪。你快去找景儿,你带他走,他是你的弟弟。你们是血脉相连的家人,他以前还偷偷给你送过吃的,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你啊!」

也许,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无法用言语来衡量的。

她似乎从我的表情中读出了什么,我并没有对虞景怀有太多的恨意。

于是,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带着被捆绑的椅子,撞翻了桌上的烛台。

烛火迅速点燃了桌布,也点燃了她的衣袖。

她痛苦地大喊:“我去给你的母亲赎罪了,你快去救救我的景儿,救救他。”

天干物燥,火势很快蔓延到了她的全身,接着又点燃了铺在地上的波斯地毯。

“啊!救救他……救救他……”

布料燃烧得太快了,屋子里也没有现成的水,她似乎难逃一死。

我退出院子,听着里面凄厉的惨叫,心中涌起一股无尽的悲凉。

人性,真是复杂啊……

我连夜赶到虞景所在的私塾,却发现那里早已人去楼空。

凌城的许多家庭都空了,剩下的是一些老弱病残,他们坐在屋里,面色如死灰。

这样的景象,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宋淮之!

区区半天多的时间,能悄悄转移大多数居民,只有他有这样的能力。

上辈子,宋淮之知道我心里一直有个结。

他知道我对虞景的感情十分复杂,所以我大致可以猜到虞景是被他带走了。

也好……

那么接下来,我来给他断后吧!

上辈子,我们也曾这样合作过,默契了几十年,无需见面细聊。

我走上城头,发现城头上只剩一些老兵,他们一脸麻木地望着城外,那几乎望不到边际的流民。

城内的年轻守卫军,想必是护送凌城的百姓去往安全之地了。

城已空,城内有五十六名老弱病残无法转移,城头有三十四名老兵坚守。

我召集了老弱病残,告诉他们我们要守城,我们要为他们的子孙争取一些逃命的时间。

他们欣然同意,热泪盈眶地准备燃烧自己最后的生命。

这也是人性。

天亮时,我们做了许多粽子,又煮好了些锅黄豆。

我们把它们搬到城门之上,一个一个地往外扔。

黄豆一瓢一瓢地往下撒。

原本齐心协力想要破城的流民和叛军,瞬间乱了套。

流民们饿得眼冒绿光,为一个粽子大打出手,有的甚至趁乱咬下别人一块肉来。

叛军的战马闻到黄豆的味道,挤到一块去吃黄豆,不管马上的将军如何打骂都没有用。

世道艰难,灾民们饿得啃树皮,吃野草,导致战马都没吃到几顿饱草。

我让老兵们架起弓箭,在箭头上绑上浸透火油的布团,点燃之后拉弓射箭,让他们射在叛军里。

带火的箭,如雨点一般,不断落在叛军队伍里,一时间叛军的队伍乱了,被火烧着的人到处乱撞,便又多了些人被烧。

这支叛军,穷得连件盔甲都没有,那身破衣,火一点就着,空气里飘着一阵阵肉香,让那些饥饿的流民越发忍不住内心的恶念。

不多久后,我们的箭用完了,火灭了,叛军首领和其中几名小将烧伤严重,一时之间士气大乱。

叛军中会使用弓箭的也射我们,但我们站在高高的城墙上,有天然优势,只有几个人受了轻伤。

如此持续了半日,中午日头高照,流民又饿又渴。

我们再次丢下去粽子和黄豆,有人抢不到粽子,就趴在地上找黄豆吃,被马踩踏,哀声四起。

流民和叛军立即发生冲突,互相撕咬起来。

我站在城头之上,大声喊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我从城头之上吊下去十几大锅粥,还有几箩筐的碗,一时之间,粥香四溢。

“领粥者进城,视为归降不杀,抢粥者格杀勿论。击杀叛军十人以上,可领一亩良田,茅屋一间。”

我画的大饼,让流民看到了希望。

有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流民,一把抢过叛军手里的刀,手起刀落,好几个叛军的脑袋落地。

看见那人时,我微微一愣,啧,算是个老熟人呢!

有他在我就放心了!

此时叛军也开始斩杀流民。

有流民去盛粥,但还没喝上一口,就被叛军首领一箭射死。

流民疯了,开始反扑叛军。

叛军头领终于看出不对,高呼大喊:

“大家都放下武器,停止杀戮,我们一起来喝粥!”

流民们迟疑了,他们看着粥锅,又看了看叛军,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不打了,一起喝粥吧!”叛军首领的声音中带着些许恳求。

流民们互相看了看,最终放下了手中的武器,走向了粥锅。

我也松了一口气,这场危机,暂时得到了缓解。

城头上的老兵们,看着叛军和流民一起喝粥的场面,眼中闪过一丝复杂。

“这个世道,真是让人捉摸不透。”一个老兵感叹道。

“是啊,谁知道明天会怎样呢?”另一个老兵附和着。

我站在城头,望着远方,心中却在想着虞景。

他现在在哪里?安全吗?宋淮之会如何对待他?

这些问题,我不知道答案,但我知道,我必须找到他。

我带着几个人,悄悄离开了城头,趁着夜色,潜入了叛军的营地。

我们小心翼翼地避开巡逻的士兵,寻找着虞景的踪迹。

终于,在一个帐篷里,我们找到了他。

他被绑在椅子上,看起来有些虚弱,但眼神依旧坚定。

我走上前,解开了他的束缚。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救我。”他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复杂。

“我们是朋友,不是吗?”我淡淡一笑。

“是的,我们是朋友。”他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们相视一笑,然后悄悄离开了营地。

回到城内,我安排人给虞景疗伤。

他看起来好多了,但我知道,他的心中还有许多未解的结。

“虞景,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问道。

“我想去找宋淮之,有些事情,我需要问清楚。”虞景回答。

“我跟你一起去。”我说。

“好,我们一起去。”虞景点了点头。

于是,我们再次踏上了旅程,去寻找宋淮之,去解开那些未解的谜团。

在寻找宋淮之的路上,我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都一一克服了。

终于,我们找到了他。

宋淮之坐在一张简单的木桌前,正在翻阅着一些书籍。

他看到我们,微微一笑。

“你们来了。”他说。

“是的,我们来了。”我回答。

“你们想知道什么?”宋淮之问道。

“很多。”虞景说。

于是,我们开始了漫长的对话,去解开那些困扰我们的问题。

通过与宋淮之的对话,我们了解了许多事情。

原来,宋淮之早就知道我们会来找他,他一直在等待这一刻。

“我对你们没有恶意。”宋淮之说。

“我们也没有。”我说。

于是,我们达成了某种默契,决定一起合作,去面对未来的挑战。

回到城内,我们开始着手准备。

我们需要重建家园,需要让城内的居民重新获得安全感。

我们开始修复城墙,开始种植庄稼,开始重建家园。

虽然困难重重,但我们都知道,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够克服。

时间一天天过去,城内的生活逐渐恢复正常。

我们种下的庄稼开始成熟,我们的家园也逐渐变得美丽。

虽然我们都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但我们都充满了希望。

因为,我们知道,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我站在城头,望着远方,心中充满了感慨。

这个城,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终于迎来了和平。

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有许多挑战在等待着我们。

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就一定能够克服。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个关于爱、关于友情、关于挑战的故事。

我希望,通过我的故事,你们能够明白,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就一定能够克服。

谢谢你们,听我讲完这个故事。

「别信那个女人说的!只要我们冲进城去,那里的财富和粮食就全是我们的了!」我大声嘲笑,声音中充满了讽刺。

「你们这些叛军,利用我们这些灾民做你们的先锋,然后就等着坐享其成。」我愤慨地喊道,「你们好好想想,之前我们帮你们攻占别的城池,你们是不是把所有东西都烧光抢光,根本就没给我们留下一粒粮食,一条活路。」

「你们这些叛军,就知道利用我们!」人群中有人愤怒地反驳,流民们的不满情绪像火山一样喷发了出来。

他们虽然瘦弱,手无寸铁,但就像一群饥饿的狼,开始向叛军发起攻击。

「我们如果不是为了生存,怎么可能会跟你们这些叛军一起行动。现在明明有一条生路就在眼前,你们竟然还敢阻拦我们,我们跟你们拼了!」流民们愤怒地呼喊着。

流民和叛军的战斗持续了整整半天。

「操纵人心,这就是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的手段。」我默默地观察着下面的一切,心中充满了悲悯。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我的手上已经沾满了鲜血,就像前一世一样。

「这就是那些上位者的冷酷无情……」

夜幕再次降临,叛军和流民都已筋疲力尽,死伤过半。最终,叛军竟然被流民赶跑了。

在一片哀嚎声中,我带领着老弱病残悄悄撤退,躲进了一位富商家的地下室。

这位富商也是老弱病残的一员,他已经七十八岁了,年轻时因为一场意外废了一条腿,行动不便,不想成为儿女的拖累,所以选择留在这里。

他家的地下室很大,本是用来制冰的,可以容纳得下我们所有人。

而且也很隐秘,在他院子里的假山下面,眼下入口已经被我们用泥和石头堵死了。

唯一的出口,是引进来制冰用的一条地下河。

在封闭入口时,我并没有进入地下室,虽然他们极力地挽留我。

我笑着跟他们说:「我还有事要做,等安全了,我就来把你们放出来,或者你们自己从地下河游出来。」

告别他们,我再次回到了城门上,流民在城外休整,我给他们打开了城门。

「乡亲们,城里的原住民已经逃了,现在这座城是你们的了。城里有房子住,有热水喝,能吃饱饭。你们快进来吧!」

神情麻木的灾民,一个一个从地上站起来,有人试探性地朝我走来几步,发现我只是一个柔弱女子,便壮着胆子走进城门。

不多久后,他们兴奋地跑遍全城,然后跑出来跟城外的人说:

「城里没有人,你们快进来,这座城是我们的了。」

我再次站在了城头上,对他们说:「叛军不会死心的,你们要守城。」

灾民们已经不想再做流民了,在这座城里,他们找到了自己喜欢的房子住进去,找到了能吃的填饱肚子。

最重要的是城后有大片的田地,庄稼长的郁郁葱葱。

「对,我们要守城。」

「我们不能让那群狗娘养的进来,他们只会烧杀掳掠,他们不会让我们过好日子。」

「对!我们不能让他们进来!」

于是关城门,起油锅,等叛军回头时,等待他们的是一群只想保卫家园,横不怕死的嗜血饿虎。

叛军攻了两日,便溃败了。

首领尽数杀光,俘虏拉去种地。

老弱病残被我放了出来,看着流民占据了他们的家园,面色十分复杂。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我点点头,流民和叛军的内战,消耗了他们大部分的人数,现在流民的人数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

富商的府邸叫陈宅,我让流民们空出来给这群老弱病残住,流民对他们很是敬畏,没有人不同意。

同时我又将被卖入青楼,关在青楼地下室里的那几个女孩接出来,让她们照顾这些老弱病残。

几天后,安顿下来的流民让他们的首领,来跟我交涉。

这个首领名叫林慕,原本是一名猎人,成为流民之后,一身本领派上了大用场,因为救了很多人,成了这些人的老大。

我在一间茶楼上和林慕碰面,这是一名身高八尺,皮肤黝黑五官俊秀的年轻人,大概二十几岁的样子。

他看到我的时候眼神一亮,显得有些拘谨。

「姑娘小小年纪,看起来却不像一般人!」

我看着他淡淡地笑。

这个人我前世是见过的,是南方起义兵的首领,后被宋清珩收服,成了他手下一员猛将。

「过奖了!」

我并不是个谦虚的人,这一场战,若我不搅弄风雨,他们那天早上就会破城而入。

按叛军的习惯烧杀掳掠,结局便会如前世一般,好好的一座城成了残垣断壁。

而眼下这座城还好好的,只是迎接了他们的新主人,但依旧井然有序。

大家都很珍惜难得的安宁。

「我今日约见小姐,是想召回一半的原住民。这座城很大,我们现在的人数,一半都住不满。而且我们的队伍中,活下来的基本上都只有男人,你懂我的意思……」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甚至让我觉得他对我应该有些非分之想……

我点点头:「原住民应该会回来一些,但是你们想要获得原住民的好感,娶他们的女儿,就得拿出诚意来,要满满的诚意!」

「我们明白,我们不会吓到他们。我们不想当流民,也不想制造新的流民。」

我对他露出赞赏的表情:「你们都是仁义的且有担当的。」

「自然!」

上位者攻心,不会说让他们遵守诺言,而是给他们套上尊严和信仰的枷锁。

就像男人总是用贞洁来束缚女人一样。

跟林慕聊了许久,他主动将我送回陈宅,守门的老兵江爷冷冷瞪了他一眼,林慕发觉自己不受欢迎,摸了摸鼻子走了。

江爷见人走后,就将我拉到一边,偷偷的说。

「语丫头,刚刚那家伙看你的眼神不对,以后有什么事让他跟我们这些老东西接触。」

我嘻嘻一笑,点点头。

「江爷爷真疼我!」

「那是,我们这些老东西不疼你,谁疼你?你虽然鬼灵精怪的,一般人斗不过你。但你到底是个姑娘家,力量上天生没法跟男人比,所以少和他们接触。」

「嗯嗯嗯!」

老兵们有办法和那群离开的原住民取得联系,愿意回来的人都是普通百姓,有钱一点的富商,或者读书人都在别的城买了院子定居了。

如此一来反倒是好事,而我也算了却一桩往事,打算找个地方好好练功了。

没错,经过宋清珩调教的脑子是还不错,但是我真正的强项是练武。

如今起义军四起,灾民流窜,这乱世将要持续十来年,以后还有硬仗要打,当然要先练武。

老兵们知道我要离开,非常不舍,但我在凌城的执念已消,再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

可我没想到,我才出城门,林慕就追了上来,拦在我身前,对我的独自离开非常不满。

「虞姑娘,如今乱世,外面十分危险,你不应该出去。」

我静静看着他,我想江爷说的对,这家伙约莫是看上我了,但是我不是他的官配。

「你管的太多了!」

他被我一句话噎住,显然生气了,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跟我发火。

毕竟我们之前没什么交集,唯一一次交流就是上次茶楼那次。

他见我去意已决,竟赌气地说:「那我陪你一起走!」

这时,城门外的墙脚下,白衣胜雪的俊美少年冷冷道:「她有人陪,你哪凉快哪待着去!」

我闻声,错愕地朝那少年看去。

宋清珩,不是说这辈子不约了吗?

他这是闹哪出?

林慕皱着眉头瞪着宋清珩,眼里升起一股敌意。

「他是谁?」

我:「呵……故人!」

宋清珩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你咋不说前夫!」

前夫?

前世的丈夫?

好吧,现在空气都是酸的,莫名其妙打翻了两个醋坛子。

「你前夫?」

林慕瞪着一双牛眼,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你看起来才刚及笄,怎么就有前夫了?」

「并没有!」

我斜了眼宋清珩。

他本是出生世家的落难公子,眼下收拾干净,一身白袍衬的五官越发冷隽,孤傲冷冽的气质和前世帝王之时渐渐重合。

此刻,这个浑身散发着冷冽气息的少年,正似笑非笑地睨着我。

那眼神,就好似我被他当场抓奸了一般。

我气笑了,这辈子,我实在不想和他再有什么瓜葛。

跟这种心眼多的跟筛子一样的人过日子,真的太费劲了。

便没好气的对林慕道:「如你一般,都是些狂蜂Ṱũ₊浪蝶罢了!」

说完,我都不敢看宋清珩的脸色,拔腿就朝城外走去。

主要实在有些心虚!

上辈子,他在青楼地下室找到我,偿还一串铜板的恩情。

我却打蛇迎棍上,要他以身相许,要么我以身相许。

总之,上辈子不要脸的人是我。

「呵!」

宋清珩嗤笑,倒也没揭穿我。

只在林慕打算跟随我时,拦住了他。

此时的林慕,不久前才带着流民打赢叛军,被人抬举的有些虎。

对上宋清珩这小身板,一点都不怂,上去就是一拳,却不想,一息之间,就被宋清珩撂倒在地。

重物落地的声响传来,我回头看了一眼,不禁对宋清珩投以鄙夷之色。

「多大的人了,还这般争风吃醋,羞也不羞!」

「呵!」

他气笑了,戏谑地看向我,想说点什么,却被林慕抓住空隙反击,将他一并拖倒在地,两人扭打在了一处。「呵!」

这回轮到我笑了。

宋清珩眼下年岁尚小,又潦倒多年,体质极差,哪怕有点功夫底子,和野牛一样的成年林慕干到一起,还是要吃亏的。

啧!

叫他嚣张!

……

城门外原是一片草场,远处连接着山脉。

如今已是深秋,满地黄草被流民和叛军踩的支离破碎,又因我那时让老兵们射的油火箭,烧出几大滩黑焦土地。

好在当时流民实在太多,每人一脚火便灭了,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

这场战役中死去的流民和叛军,有数万之众。

哪怕如今已过去近半月,此时草场的边缘,仍有许多人拖着腐烂的尸体去焚烧。

满地黑血,虫蝇乱舞,乌鸦聒噪……

空气中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我仿佛看到数万冤魂恶狠狠的瞪着我,要吃我肉,吸我血!

「唉!」

我长叹了一口气。

而后虔诚地伏跪在地,对这一次死去的生灵,重重磕下三个响头。

我对他们心中有愧,但若时光再次倒流回到那日,我依然会那么做。

一是城中资源有限,二是叛军不除,民不聊生。

我跪下的时候,宋清珩和林慕也不再跟缠斗,撩起裙摆跟着我一起跪下来。

宋清珩双手合十,往生咒清晰流畅地从他嘴里流出,仿佛早已念过数千数万遍。

城头上的守卫,是从流民中挑选的。

他们站在高高的城楼上,目光阴冷地盯着我们。

他们不认得宋清珩,但都认得我。

那场战中,他们不知是我在搅弄风雨,但后来日子平顺,头脑清醒时,便对我产生了惧怕,甚至怨恨的情绪。

只因死去的流民中,有他们的至亲挚爱。

我磕完三个响头,便提起包袱头也不回的走向远处的山脉,宋清珩念完往生咒之后,并没有跟过来,而是继续阻Ṭű̂⁰拦林慕。

「你拦着我做什么?我们可以公平竞争!」

「你不配!」

我进入深山,路上白骨皑皑。

此时中原大地,黄河决堤,长江海水倒灌,关东赤地千里,颗粒无收。

又逢草原沙化越发严重,牛羊无草可吃,游牧民族被迫挥刀南下。吕氏皇族昏溃无用,不做抵抗迁都金陵。

天灾人祸,这些年死的人太多了。

我盘坐在山石上吐纳,心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老天将我们送回这个时段,是嫌弃我们上辈子做的还不够好吗?

那要怎么做呢?

山中苦修无日月。

两年过去,我的内力和功法,已练到过去八成。

宋清珩的师父月黎道长说过,论动脑,十个我都斗不过宋清珩,但论练武的资质,十个宋清珩也比不过我。

山中清苦,我每隔月余就会下山采买,顺便打听一下当下时事。

听闻林慕集结一支万人队伍北上,与守边大将程篙元帅会合,共同抵御草原人入侵。

前世,林慕是南方叛军头子,这辈子居然会支持朝廷。

若没受宋清珩忽悠,我是不信的。

而宋清珩也一改前世的风格,不再集结起义军,而游走人间ƭū́⁵,治水救灾,诏安各路兵马。

眼下,他已是吕皇殿前的第一大贵人,身边集聚不少前世幕僚。

吕皇见他长袖善舞,欲将长公主嫁于他,却惹他剃度出家,躲去庙里吃斋念佛不理世事。

吕皇气急,奈何朝中官员腐朽无人可用,又三顾茅庐,将人请回来。

我不禁替吕皇捏一把冷汗!

养一头随时能将他吞噬的恶龙在身边,还想用联姻把恶龙牢牢捆在自己手里。

殊不知,他只是恶龙搅弄天下十,用顺手的一把刀。

吕皇那娇滴滴的女儿,在他眼里不过是养在笼子里的小白兔,蠢到他没眼看。

一如前世初期的我……

害!

这种不快乐的回忆,还是忘了吧!

我在山上待满三年,在冬季来临时,猎了六只白狐,取皮缝衣。

还收服了山里的野马头子,那是一匹高傲的大黑马。

在冬雪落下之前,我骑着大黑马北上直奔军营。

今世,宋清珩做了和前世不同的选择,入朝整改腐朽朝政,以朝廷的力量平息内乱,将前世的天灾Ťų⁽人祸早早掌控。

不愧是他,还得是他!我终于不用挥刀向同胞,而是奔赴真正的战场,守我疆土。我找到林慕时,草原人已经打到黄河。

因冬季寒冷,两方休战。

以黄河为界,互不打扰。

林慕如今已是大将,见到我时十分意外,但同时又有些尴尬和得意。

因为他身边已另有佳人相伴,他以为我是来投奔他。

将军府明亮的堂厅内,我坐在客座上喝茶。

林慕搂着新婚娘子顾妍熙的小手,傲娇的看着我。

「虞姑娘!我现在是宣威大将军,且本将军如今已有正妻,所以……只能让你做妾了……」

「噗!」

我实在没忍住,把一口茶喷了出来。

他这番话,真让我体会了一把,什么是吃了屎一样的恶心!

她媳妇顾妍熙嫌恶地避开茶水,娇俏的脸上表情很是难看,冷眼看我。

「哪里来的粗鲁妇人,若非将军顾念旧情,本夫人定不会同意让你入门!」

顾妍熙是程高元帅的表侄女,向来心高气傲,本来嫁给草莽出生的林慕都觉得委屈了。

结果刚成亲没多久,我就来了。

以林慕那有坑的脑子,定然说不了叫她顺心的话,此时看我十分不对付。

「啧!」

我从衣袖里掏出手帕压了压嘴角,目光似笑非笑地瞟向林慕。

「有宋清珩珠玉在前,你哪来的自信?我虞慧语要上赶着来做你的妾?」

「额……」

听到宋清珩三个字,林慕脸色一黑。

「他宋清珩除了会耍阴招,其它方面哪里比得上我?」

我嗤笑一声,没说话。

林慕顿时被我这和宋清珩如出一辙的神情,气的一个字都憋不出来。

想来这些年,他没少被宋清珩使唤。

顾妍熙眸子一动,若有所思的望着我。

「你不是来投奔将军的?」

我点点头。

「明日,我会渡黄河去蒙古军营,此后三日,白天你们吹进攻号角,行船至河中放火箭袭击他们的营地,切记不可上岸。三日后的夜里,你们带上火油,突击夜袭。」

随后我看着面容忽然凝重的林慕,温和一笑。

「我给你的机会就这一次,把握不住军功就不是你的了,懂?」

顾妍熙听后嘲讽道:「你一个女子要渡黄河?还敢命令我们出兵?你以为是三岁小孩过家家?」

「闭嘴!」

林慕忽然冷漠地打断她,望着我的目光越发凝重,似乎还透过我在回忆着什么。

「你有把握?」

这还用问?

看着林慕那张黝黑的脸,重生以来第一次这般想念宋清珩。

我闭了闭眼,长叹了口气。

「罢了,你爱来不来!」

说完,我便起身告辞,在他们复杂的目光中翩然离去。

但我知道,他一定会出兵的。

一是我三年前给他留下的印象足够深刻,二是他本人最大的毛病就是贪功冒进。

我跟林慕说明日渡河,但我夜里便换上一身黑衣,乘一叶孤舟,趁夜抵达对岸,直奔蒙古军营。

「着火了……」

「有人放火……」

我点燃了外围的几个营帐便悄然退了,在附近寻一株大树,猫上去歇了一宿。

次日醒来,坐在树上边啃干馍,边看蒙古骑兵操练。

蒙古的骑兵,天下无双,确有其理。

且蒙古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外面,还包着一层油脂。就体质而言,比汉人强了太多。

骑兵身上带着肉干,骑着俊马,背着弓箭,耍着弯刀,游击速度非常快,汉军不是对手。

但草原人有个弱点,他们基本上旱鸭子。

是以,林慕中午顶着烈日召集水师,在河中往蒙古营帐放火箭,蒙古人只能退避,拔营后撤。

林慕见射不着,也只能收队回营。

我在树上猫了一日,冬日寒冷,幸而之前带的狐皮做了贴身皮袄,穿在黑衣里保暖舒适。

又入夜了,我偷摸下树,找个无人之地舒展了一下腰身,便又往军营摸去,身如鬼魅,直奔其中一处马场。

他们有好几个马场,我选了偏僻的那个。

马儿睡觉很有趣。

如果是一匹马儿,他一定是站着睡的。

如果是一群马儿,那必定会有几匹站着睡觉,大部分躺着睡。

因为马儿是站岗式睡觉,很警惕!

忽然,几串东西从天而降,紧接着「噼里啪啦」的声音震彻马场。

马儿惊吓嘶叫,害怕的跳跃躲避,却反而踩踏躺着睡觉的马儿。

马疯了,马场混乱,伤了不少好马。

我暗叹一声,可惜了!

这里的动静,立刻吸引来大批守卫,马场上满是蒙古人的咒骂声。

他们在安抚马匹时,我又溜到另一个马场,烧了这个马场的干草棚。

由于鞭炮稀有,后来的马场我都只烧干草棚。

等所有的马场,都跑了一遍,天又亮了。

这夜蒙古人的敌袭警报,喊了一遍又一遍,士兵们警惕的搜索营帐周围,有意识的给最中间的一个大帐篷增加防御。

我看了眼那个大帐篷,挑了挑眉再次摸回那棵大树上,找个舒服的姿势,闭眼睡觉。

白天我都猫在树上,林慕则继续召集水师骚扰,打不到,就开船队绕河玩。

总之不下岸,就是闹他们。

夜里,我再次摸进蒙古营地时,明显发现他们马场的巡逻的士兵增加了。

我悄悄打晕了三个人,偷走了他们的弓箭和干粮,另外找了一棵树,瞄准可汗大帐篷外的巡逻兵。

一箭,一人头。

总共也才三十支箭,射完,我又回原来那棵树上睡觉了。

这一夜,整个蒙古军营灯火通明,所有士兵都在找刺客。

如此,我在这已过了两日。

第三日,大白天,我仗着轻功巧妙、武功高强,光明正大闯入军营,杀了几个人。

引发了一波追兵后,冲进他们的马场,骑上他们的马王就跑。

若是他们不追了,我又猫回去偷别的马。

夜里,黄河边摸上来数万汉军,他们手里拿着涂了火油的弓箭,点燃后如雨点一般落进了蒙古营帐。

在蒙古兵反应过来时,连续三天三夜没怎么合眼的他们,行动略有迟缓。

他们急着去找马时,我已经悄悄打开了所有马场的大门。

十几匹山里的野马被一头野马头子带着冲进马场,将所有的马都欺负一遍,扭头就跑。

那些马儿哪里忍的了这种挑衅,疯狂追了出去。

我不得不感叹,野马头子实在给力,不枉我为了驯服他,花了大半年。

当双方震天响的喊杀声起来,我已将他们可汗的脑袋割下来,高高举起。

「你们可汗已死,降者不杀!」

这一战,是我朝赢蒙古的第一战。

蒙古人身强体壮,哪怕没有马匹,三天三夜没睡好,在明知道他们的可汗已死的情况下。

我们的士兵,依旧要两个换一个。

可哪怕赢得如此悲壮,也足以载入史册。

因为蒙古退了,群龙无首,不得不退。

他们往东北退了三百里里,我们收复三分之一的城池。

此后的蒙古兵虽然骁勇善战,但也不足为惧。

他们的可汗死了,另立新主需要时间内斗,给吕朝有了喘息的时间。

战事收尾,已是次年四月。

从去岁十一月开战,到如今已有五月。

这五个月,我驻扎在新收复的边境大城,帮着打了几次小仗,只要蒙古族新立一个可汗,我必设法杀之。

蒙古皇族对我恨之入骨,却又奈何我不得。

后请了高手助阵,我以一道刀伤的代价,削去他们最后一名王子。

从此草原部落散的稀碎,越发的疲软,渐渐退往草原深处。

这期间,只要不打仗,我就让多余的兵力全力开垦荒地,扩大种植面积。

谁敢反对,对我来说也只是手起刀落的事。

是以,等宋清珩将南逃的灾民宋续回迁,黄河以北,已有足够的口粮可以养活他们。

这些日子,林慕的媳妇得知了我的所作所为,见我时没了最初的高傲和别扭。

但也没像那些将士那般对我又敬又怕,而是化成一个黏人的小妖精。

「虞姐姐,我这一段五禽戏打的怎么样?你给我评价评价呗!」

「虞姐姐,我给你买了一条新裙子,是你喜欢的嫩绿色!」

「虞姐姐,我给你做了甜品……」

「虞姐姐……」

我无比头痛地看着这个缠在我身边,像个花蝴蝶一样的女子。

她难道没有发现,她的亲亲相公,脸已经妒忌得扭曲了吗?

「妍熙!你都没有给我做过甜品,你也没有打五禽戏给我看过,我的衣服都是管家买的……」

啊这……

我不禁为他掬了一把心酸泪!

边境已定,至少五年内无战事,我并不打算在此地久留。

在我启程之际,竟破天荒的收到宋清珩的书信。

这是这辈子,他给我写的第一封信。

「吾爱:现时北地初始发青,此间江南花开如锦,你如在五月初南归,桃虞杨梅均已可口。——慕你的桁。」

「噗!」

我当时脑子里只闪过一行字,这人约莫有病!

上辈子都说不约了,这辈子却时不时出来找存在感。

「唉!到底还是要去一趟金陵,如今外邦已定,他怕是要推翻旧朝,改立新政了。」

我对林慕说出这番话时,他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许久之后才颤巍巍的问:「你们要造反呀!」

可问题是他是宋清珩推出来的将领,谁都认为他跟宋清珩是一路的。

如今我向他坦白要造反的事,前世的南方叛军头子,居然开始害怕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明白他的苦处。

「妍熙有孕三月了,这事儿我不会跟她多嘴,你自己的嘴巴也合紧一点。」

他气愤地瞪着我:「我自己的媳妇儿,还用你疼?要滚赶紧滚……」

半途又叫住我。

「你到底是个女子,前面有宋清珩那厮顶着,你别太拼了!」

我摆摆手,骑上皮毛油光发亮的野马头子,在将军府外跟他告别。

「我惜命的很!」

黄河以北的城镇多因人口流失而荒芜,南方城镇却因涌入的人太多,显得格外拥挤热闹。

金陵更名南京,自是繁华鼎盛。

都道:都城人如海,灯火夜未央。

我抵达金陵城下,宋清珩已等在城门外的茶水小滩。

他长高了,长壮了,俊美的五官总是引起路人的关注。

我拍拍大黑马,让它回山中去,它有些不舍,但还是十步一回头的走了。

我到茶棚里坐下,目光森冷地瞪着宋清珩。

「南下这一路,我受了十二次追杀,路上住店被下毒五次。活捉了几个,问就是我是你的摄政王妃,有人觉得不配。」

这人居然单方面让我已婚了!

他垂一下脸,摸了摸鼻子,不敢看我。

「厉害的,我都截下了!只怪我这张脸太勾人,世家小姐皆为我疯狂!正好也提醒一下你,我这良人你若不守着,都要被狂蜂浪蝶掩埋了。」

我当然知道那些人是他故意漏过来的,全是些手上没啥功夫的鸡鸣狗盗之辈。

他安排的暗卫,也远远近近的跟着我,如同前世一样,我被他保护的滴水不漏,又险象环生。

如今,我已达武道宗师之境,他这些安排简直是在提醒我,上辈子,我是一个何等的蠢物,被他玩弄于鼓掌之间。

这是他最让我窒息的毛病之一,无与伦比的掌控欲。

知我不喜,坚决不改。

我深吸了口气:「咱们不都说好,这辈子不约了吗?天涯何处无芳草,待陪你完成大业,我们各走各的,成吗?」

他叹了口气。

「那这大业,也无甚重要!」

随即他眸光一亮,祈求一般瞧着我。

「我们早点把阿烨生出来,以他的能耐,十来岁就可以掌管大局……」

「没得谈!」

我们谈崩了,他拂袖而去。

待我进城,他又买了根冰糖葫芦,舔着脸绕回来。

「对不起,我错了!」

我拒绝了他的糖葫芦,冷笑。

「不,你没错!」

前世,他的认错态度也是这么快,我总是心软原谅他,但是他的道歉就像放屁一样。

卵用没有!

我还是随他回了摄镇王府,因为,我他受伤了。

其实刚见到他时,我就在他身上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

当时因为气愤,他也表现的比较平常,我便没有在意。

ẗù₍可我拒绝他的糖葫芦时,他竟直直倒向我昏晕过去,我才发现他浑身滚烫。

摄政王府宋清珩的主卧里,我看着他后背几处深可见骨的刀伤,内心生疼。

府医看过之后,摇了摇头。

「昨夜遇刺时,老夫便让他好好休息。而今天热,不好好在屋里养着,这伤容易溃败。他就是不听,一大早就出去城门口候着了!王妃,摄政王爱重您啊!」

呵!

苦肉计!

但明知是苦肉计,我还是心疼,谁让我心里有他。

他昏迷了一天一夜,高热难退,我守了他一天一夜。

这一天一夜里,我坐在他床边,静静看着他,静静回顾上一世的日子。

作为乱世夫妻,我们无疑是幸运的。

不仅相守到白头,还身居高位。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出下辈子不要再相遇的想法的呢?

是我怀孕时,他奔赴战场,我一个人躲在深山里生下大儿子宋烨,刚生完,就要和野兽搏斗。

是他为了保护烨儿身受重伤,我若去晚一步,就只能给他们父子收尸。

是生女儿宋烟时,刚出生的丫头就被敌人掳走,救回来时奄奄一息,一辈子都身体病弱。

是他登基后,朝臣踊跃推荐自家女儿,想让他享齐人之福。他力排众议空置后宫,却总有宫女想爬龙床……

还是,老年时身体旧伤难愈,痛不欲生?

数不清,说不清,也道不完细碎杂事,一生太长了!

我没恨他,没怨他。

只是上辈子,我们在一起太累了。

好像没有一日安生……

所以,我想放过他,也放过我自己。

「其实,我一开始也想放过你!」

宋清珩醒来,只看了我一眼,就知道我在想什么。

「但,我看到别的男人想要接近你的时候,就忍不了!」

他见我不说话,吞了口唾沫想了想。

「这辈子,我不当皇帝了,找个厉害的推上去,就陪你隐居好不好?」

我摇摇头,很没良心。

「我觉得一个人挺好的,没有任何负担,就算马上死了,都不用担心会不会连累家人!」

「可我永远会牵挂你!」

他叹息。

我点点头:「我也会牵挂你!」

宋清珩在府里休养了半月,我和他日夜待在一起。

和前世一样,政治上的事情我不用插手,但必须旁听。

我主要是负责他的安全。

半个月来,我为他拦截五波刺客,一波比一波狠。

难怪他暗卫重重,上一次还伤的那么重。

同时,我再度体会到他的红颜祸水。

这半个月,以各种名目前来看望病中摄政王的名门贵女,多的我都数不清。

我以摄政王妃的身份,把她们挡回去,却惹了众怒。

几日后,我收到门房递来的请帖,那是一封由长公主亲自书写的赏花宴请帖。

这种女子私下里斗来斗去的场合,实在令人不喜。

宋清珩却说:「不过是调虎离山计,有人这几次刺杀不成,安奈不住了。」

我了然:「你总是让我留活口放回去,就是等今日?那我还去么?」

次日,我被府里的嬷嬷按在梳妆台上打扮了一个时辰后,终于穿着隆重的衣裙被塞入马车,去城郊牡丹园赴宴。

牡丹园,顾名思义,就是种了许多牡丹的园子。

江南原本牡丹不多,毕竟一年四季有开不完的花,不会对其中一种花过于执念。

我带着宋清珩塞给我的高大丫鬟,被请进园子里,入目姹紫嫣红,心中极不是滋味。

园里的牡丹品种繁多,都是贵族们随着朝廷南迁,带来的。

灾民们食不果腹,南逃时甚至易子而食。

可这些贵人,却能南迁一个偌大的牡丹园。

而牡丹园也是各种园子的其中一个,牡丹园边上还有许多贵族私产。

园中水榭里,有一群娇艳的少女,其中一人目露鄙夷的望过来。

「她就是那个摄政王妃啊!长的也不怎么样嘛!就她这样的,居然还敢霸着摄政王,不允他纳妾。啧啧!」

水榭离此处有些距离,一般人是无法听清那边的说话的。

但我却能听的清清楚楚,这就是内力太高的坏处。

我掏了掏耳朵,找个僻静之地坐下。

心里想着:我前世哪里阻止过他纳妾啊!

美人我都替他收了一打,他自己不要,还在外面传我善妒。

啧,真是比窦娥还冤。

「长公主到!」

随着某位太监的一嗓子,今日主角隆重登场。

我抬眼望去,只见点缀着玛瑙翡翠的金色香车,在牡丹园前缓缓停下。

接着车前金丝垂帘里伸出一只玉手,搭在一名宫女的手腕上。

一名肌肤胜雪的宫装女子,被宫女扶着从车里缓缓走下来。

「叩见长公主殿下!」

原来,她就是曾经想嫁给宋清珩的长公主吕央。

真是个美的如画卷中走出来的女子啊!

可派人暗杀我的人,起码有十波,都是她的手笔。

好一个蛇蝎美人!

吕央见着我,便朝我走来。

香风舞动,眸若星辰。

她身边的宫女,却对我横眉冷对,娇声冷喝。

「大胆,见到长公主殿下,居然不跪!你该当何罪!」

我无奈道:「初来乍到,我不太懂宫廷礼仪。还请公主见谅!」

「来人,给我把这大逆不道的女人拉出去打死!」

那宫女如疯狗一般叫喊,长公主却只静静看着我,高洁如莲Ţű̂ₑ。

只是那双冰冷的眼眸中,闪过一丝阴狠。

有侍卫听令来到我身边,想要控制我。

我简单的一个闪身,出现在公主身后,并拔下她发髻上的一只金钗,抵在她纤细的脖颈上。

皇权在上,任谁都没有想到,我会光明正大的谬视皇权。

长公主显然也没想到,但她强忍着害怕,没有慌乱,这让我高看了她一分。

她不过豆蔻年华,声音娇软。

她说:「你谬视皇权,没有人能救你了。摄政王的好日子,今儿也到头了,以后他只会是本公主养的一条狗。」

我惊讶极了。

「看来你知道你父皇用你做幌子,把我弄来赴宴,是调虎离山计,就是为了把我这个绝世高手,从他身边调开,好彻底废了他。」

长公主傲气的仰起头:「是!」

「看来,你在你父皇面前也无足轻重!」

我怜悯地叹了口气,附在她耳边轻轻的说:「你觉得, 宋清珩那种多智近妖的人,会看不透这么明显的局吗?

傻瓜,他只是在等一个时机,而这个时机,你刚刚给了!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你父皇派杀手去暗杀他了。」

吕央也不是傻到头, 此时浑身一僵, 一脸悔恨之色,面色凄惶。

随即, 她便瞧见刚刚隐藏在我身后的一个高大丫鬟,从暗处走出来。

「本王为国鞠躬尽瘁, 救灾治水, 平内乱, 功绩斐然。

陛下却容不下本王, 屡次派人暗杀。

如今更是调离可以保护本王的爱妻, 欲将本王杀之而后快。

如此帝王, 怎配本王一片忠心。」

他取下扎丫鬟发髻的头带,重新束发。

身上外袍一扯,露出黑色劲装。

「本王,反了!」

他话音才落, 牡丹园外便传来铁骑奔来之声。

吓的牡丹园里的小姑娘们花容失色, 缩在一起惧怕又崇拜的望着宋清珩。

呵!

狗男人的风流债, 比前世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种男人要来看嘛?

还是眼不见, 心不烦吧!

吕朝被推翻后, 宋清珩并未登基,而是继续做摄政王。

至于皇帝……ťû⁰

顾妍熙抱着刚刚满月穿着龙袍的儿子, 坐在龙椅上, 一脸懵。

林慕黑着脸看着龙骑上的妻儿,要不是知道宋清珩和顾妍熙见都没见过, 且小儿子的五官几乎和自己一模一样,他都怀疑自己头上的青青草原能跑马了。

当然, 朝廷里的其他官员看他的眼神, 已经不清白了。

不过,我却能明白宋清珩这个决定。

前世,林幕的大儿子林泽钰, 官拜宰辅, 各方面都不比我的烨儿差,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等一切尘埃落地。

我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偷偷溜出金陵。

去山里找回我的大黑马,四海云游。

离开之前, 我在宋清珩的书房里,留了一张纸条。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