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年一个夏天,队长让我去接新来的女知青,没想到她成了我婆娘

发布时间:2025-05-15 00:19  浏览量:8

那年夏天,我迎来了我的婆娘

"李大柱,队长让你去火车站接个女知青,明早六点的车!"生产队长儿子小石头扯着嗓子喊完就跑了,只留下我站在田埂上发愣。

那是一九七六年的夏天,我二十一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

家里老爷子去年刚走,留下我和老娘相依为命。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下,还放着他生前最爱坐的那把竹椅子,如今落了一层灰。

老娘整日里唠叨着让我找个媳妇,可咱们大队的姑娘不是嫁人了,就是早被相中了。

队里来知青倒是不少,可都是些愣头小伙子,哪有姑娘呢?

"大柱啊,你也不小了,该找个婆娘了。"生产队长老王前几天还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看隔壁李家铁柱,比你还小两岁,孩子都会满地跑了。"

我低着头,只顾着卷烟袋,手指不自觉地有些发抖。

其实我心里明白,不是我不想,是没那个缘分。干农活的小伙子,手上全是茧子,脸上黝黑发亮,哪个姑娘会瞧得上?

夜里躺在炕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院子里的老水缸里,蛐蛐儿不知疲倦地叫着,我翻来覆去地想:这女知青到底是什么样子?是瘦高个儿的,还是胖乎乎的?性子是温柔的,还是泼辣的?

天不亮我就起了床,特意换上了那件略显发旧但还算整齐的蓝色中山装。

这是我最像样的衣裳了,还是去年生产队评选先进个人发的,平日里舍不得穿,今天破个例。

老娘见了,嘴角露出意味深长的笑。

"咋啦,妈?"我不自在地问,用黄毛巾擦了擦脸。

"没啥,就是看你今儿这打扮,像要去相亲似的。"老娘笑着说,手上搓着玉米面糊糊,准备给我煎饼,"你小子平时连个猪下水也舍不得买,今儿还特意剃了胡子呢!"

我捂着下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确实,为了今天,我昨晚还特意拿出那块用了好几年的洗面奶皂,在脸上搓了又搓,直到皮肤发紧。

"少废话,我去接个知青,又不是相亲。"我硬着嗓子说道,心里却痒痒的。

吃完早饭,我骑上大队里那辆半新不旧的二八大杠,趁着天还没完全亮,就往县城赶去。

七月的清晨,田野上还飘着一层薄薄的雾气。

稻田里的水面上荡起一圈圈涟漪,远处的山峦若隐若现。

我深吸一口气,满是稻穗和泥土的芬芳,心里想着:或许,这就是我这辈子的转机了。

县城的火车站不大,但在我眼里却是个热闹的地方。

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很少来县城,每次来都像进了新世界。

站台上,一群人穿着各色衣服,推推搡搡。有拎着竹篮的农民,有穿着制服的工人,还有背着书包的学生。

我站在站台上来回踱步,手心直冒汗。队长只告诉我那女知青叫孙丽华,是从省城来的,别的什么也没说。

"你认得她吗?"我问过队长。

"认不得,不过据说是个高中生,应该比较文静。"队长摸着他那半秃的脑袋说,"大柱啊,这次可得靠你了,好好照顾人家姑娘,别让咱们大队丢脸!"

火车进站了,刺耳的汽笛声划破清晨的宁静。

一股热浪夹杂着煤灰扑面而来,我下意识地眯起了眼睛。

人群中走出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姑娘,眼睛大而有神,皮肤白净,看上去比我小两三岁的样子。

她穿着一身深蓝色的工装,背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手里还提着个小皮箱。

"你是李大柱同志吗?"她先开了口,声音清脆,带着城里人特有的腔调。

"是...是我。"我结结巴巴地应道,"你就是孙知青?"

"我叫孙丽华。"她伸出手来,"以后请多指教。"

我愣了一下,赶紧伸手相握,却发现自己的手上全是老茧,粗糙得很,而她的手细腻白嫩。

一瞬间,我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自卑。

这一握,像是两个世界的碰撞。她的手那么小,那么软,让我不敢使劲儿。

"李...李同志,我的行李还有点多,麻烦你帮我拿一下。"她指了指放在地上的纸箱子。

"叫我大柱就行。"我急忙说道,弯腰抱起箱子,感觉轻飘飘的,里面估计都是书。

看着她消瘦的背影,我想起老娘早上做的煎饼,特意多卷了几个,装在竹篮子里。

"孙...孙同志,你吃早饭了吗?我娘做了煎饼..."我有些害羞地问。

她转过头,脸上露出一抹笑容:"还没呢,谢谢你!我从昨晚就在火车上了,只吃了点干粮。"

回村的路上,我骑着大队仅有的那辆自行车,她坐在后座上,我们都没怎么说话。

夏日的田野里,麦浪翻滚,知了在树上不知疲倦地叫着,偶尔有阵风吹过,带来阵阵清凉。

自行车轮碾过土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在唱一首乡村小调。

"这里真美。"她突然说。

"美?"我有些诧异,在我眼里,这里不过是日复一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地方。

乡下有啥好?没电影院,没百货商店,连个像样的招待所都没有。

"嗯,很美。"她肯定地说,"比起城里的喧嚣,这里宁静又自然。你看那边的稻田,金灿灿的,像是披了一层阳光。"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阳光照在金黄的稻穗上,确实好看。

可我已经看了二十多年了,早就习以为常。

"你们城里人真会说话。"我嘟囔着,却感到一丝自豪。

"我是真心觉得美。"她说,声音轻柔,"我在城里住的是筒子楼,窗户对着墙,一年四季都见不到太阳。"

我默默地听着,心想:原来城里也有不好的地方啊。

进了村子,立刻引来了一阵骚动。

"瞧瞧,大柱接了个女知青回来了!"

"哎呀,长得真俊俏,像电影里的演员!"

"大柱走运了,队长偏心眼,派他去接人!"

大队妇女主任张婶子迎了上来,拉着孙丽华的手就是一通嘘寒问暖。

"闺女啊,来了就是咱们大队的人了,有啥难处尽管说!"张婶子热情地说。

孙丽华有些局促地点点头,脸颊微红。

队长安排她住在我家隔壁的知青点,那是原来的小学校舍,改成了女知青宿舍。

里面住着两个从上海来的姐妹,都是去年来的。

"丽华啊,你就跟她们两个住一起,有个照应。"队长说完,又叮嘱我,"大柱,你负责带孙知青熟悉环境,干活的事先别急。"

我点点头,心里却在想:这姑娘看着文弱,哪能干得了农活?得让她慢慢适应才行。

头几天,我每天早晨都会到知青点门口等她,带她熟悉村子的环境。

我给她指认各家各户:"那是王麻子家,他家的辣椒酱是全村最辣的;那是李铁匠家,有啥农具坏了找他准没错;那边是大队部,开会分粮都在那里..."

孙丽华认真地听着,还拿出一个小本子记录。

她问的问题也很奇怪:"这里的人平时都看什么书?""村里有没有戏班子?""生产队一年能有多少工分?"

我挠挠头:"看书?除了队里的会计和老师,谁有空看书啊?戏班子倒是有,每年春节都来,至于工分嘛,干得好的一年能挣三四百。"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继续记录。

刚开始的日子并不容易。

孙丽华是城里来的大学生,干活不行,却爱看书爱思考。

村里人背地里叫她"小公主",指指点点的不少。

第一次下地干活,她拿锄头的姿势就把大伙儿逗乐了。

"孙知青,锄头不是这么拿的!"生产队的老刘大爷笑着说,"你这样会闪了腰的!"

她的脸涨得通红,但还是认真地跟着学。

晚上回到家,我听老娘说,孙丽华的手都磨出了水泡,却一声不吭。

"这姑娘倒是有骨气。"老娘评价道,"不像那些一来就喊苦喊累的城里娃娃。"

我听了,心里莫名感到一阵高兴。

慢慢地,她适应了农村的生活,学会了插秧、锄草,甚至能和村里的婶子们一块纳鞋底。

她有一手漂亮的字,经常帮队里写大字报和标语。

"人民公社好,干劲冲云霄"的横幅,就是她写的,挂在大队部的门口,连县里来的干部都夸好。

有一次,她教我写毛笔字,我笨手笨脚的,写得歪歪扭扭。

"你手上有力气,但要用得巧。"她握着我的手,引导我写下"为人民服务"五个字。

她的手温暖柔软,靠得那么近,我闻到了她头发上淡淡的肥皂香。

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厉害,脸上发烫,不敢看她的眼睛。

"大柱,你的手很稳,只要多练习,一定能写好的。"她鼓励我。

我嗯了一声,心里甜滋滋的,回家后偷偷练了一整晚的字。

七月底,老天不作美,连下了一周的大雨。

山上的水哗哗地往下冲,河水暴涨,眼看就要漫过河堤。

队长敲响了大队的钟,召集所有壮劳力去河边筑堤。

"大柱,你带几个小伙子去粮仓那边看看,我怕水冲到那里去!"队长着急地吩咐道。

我拉上几个同龄人,急匆匆往粮仓跑去。

远远地,我就看到孙丽华和那两个上海知青已经在那里了,她们正用麻袋装着沙子,堵在粮仓的门口。

"你们怎么来了?"我喊道,声音几乎被雨声淹没。

"大家都来帮忙了!"孙丽华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水已经快到门槛了!"

我们齐心协力,搬运麻袋,垒起一道防线。

雨越下越大,天色昏暗如夜,只有偶尔的闪电照亮四周。

突然,一声巨响,河堤的一段被冲垮了,浑浊的洪水奔涌而来。

"快跑!"我大喊,拉着身边的人就往高处撤。

孙丽华却没动,她死死抓住门框:"粮食不能丢!这是全队人一年的口粮!"

我回头看她,瘦小的身躯在狂风暴雨中摇摇欲坠,却像一根顶天立地的柱子。

"丽华,别犯傻!"我冲回去,想拉她离开。

"大柱,帮我一把!"她不由分说,拽着我就往粮仓里冲,"咱们把粮食搬到阁楼上去!"

那一刻,我懂了她的意思。

粮仓有个小阁楼,平时用来存放农具,水淹不到那么高。

我们和其他几个小伙子一起,在齐腰深的水中,一袋一袋地往上搬粮食。

她那娇小的身躯,在滂沱大雨中显得那么坚韧,抱着比自己还重的麦袋,咬牙往上爬。

双手被麻绳勒出了血痕,她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那一刻,我心里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感情。

洪水退去后,全队人都在夸孙丽华。

"要不是她坚持守住粮仓,咱们今年冬天就要喝西北风了!"队长感慨道。

孙丽华却害羞地低下头:"是大家一起的功劳,我只是碰巧发现得早。"

那天晚上,我和几个小伙伴偷偷弄了点米酒,在知青点门口放了一坛,算是给她们的谢礼。

第二天早上,我发现门口放着一双新的草鞋,针脚细密,显然是费了不少心思。

老娘拿起来看了看,意味深长地笑道:"是丽华给你做的吧?这丫头心灵手巧。"

我没吭声,心里却像灌了蜜似的。

可好景不长,九月初,一纸调令从县里下来,说是上面有新政策,一些知青可以返城了。

孙丽华的名字赫然在列。

我心如刀绞,却不敢表露。

她来敲我家的门,手里拿着那张通知,脸上的表情我读不懂。

"大柱,我..."她欲言又止。

"挺好的,能回城了。"我干笑两声,"城里条件好,不像咱们这儿,又苦又累的。"

她看着我,眼圈有些发红:"这段时间,谢谢你对我的照顾。"

我摆摆手:"应该的,队长交代的任务嘛。"

明明有千言万语想说,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她走后,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点了一支烟,烟雾缭绕中,眼前浮现出她的笑脸。

老娘从屋里出来,叹了口气:"喜欢人家姑娘,就直说呗,扭扭捏捏的算什么汉子?"

我猛地抬头:"妈,你...你胡说什么呢?"

"装什么装,全村人都看出来了,就你俩还蒙在鼓里。"老娘没好气地说,"人家姑娘后天就走了,你还有一天时间,自己看着办吧!"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想了很多。

城里姑娘,能看上我这个泥腿子吗?即使她留下来,将来她会不会后悔?我能给她什么样的生活?

送她去火车站那天,天气格外晴朗,像是在嘲笑我的心情。

她穿着来时的那套蓝色工装,马尾辫扎得整整齐齐,只是脸色有些苍白。

"走吧,再不去就赶不上火车了。"我故作轻松地说。

路上,我们都沉默不语。

只有自行车轮碾过土路的声音,和风吹过稻田的沙沙声。

到了车站,她突然转过身:"大柱,其实我..."

"火车要来了。"我打断她,指了指远处冒着黑烟的火车。

她咬了咬嘴唇,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这个给你,等我走了再看。"

列车进站,她背起行李,向我挥了挥手,转身走进人群。

我站在原地,直到火车消失在视线尽头,才缓缓打开信封。

信中写道:

"大柱: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在回城的路上了。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但见了面却总是说不出口。

这半年来,感谢你的照顾和教导。是你教会了我如何在农村生活,如何面对困难不退缩。

你或许不知道,在那场洪水中,看到你不顾个人安危冲回来帮我,我的心里有多么感动。那一刻,我知道我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好人。

我必须回城一趟,处理一些家里的事情。我爸爸生病了,需要有人照顾。但是我想告诉你,我会回来的。因为我已经爱上了这片土地,也爱上了这里的人——特别是你。

如果你愿意等我,我一定会回来。如果到时候你已经有了别的打算,我也不会怪你。无论如何,感谢你给了我这么美好的回忆。

丽华"

我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泪水模糊了双眼。

她会回来吗?我不确定,但心里却燃起了一丝希望。

回村后,我把自己埋进了工作中,干得比从前还要卖力。

老娘看我的眼神里,既有心疼,也有理解。

"傻小子,人家说了会回来,你就信她吧。"老娘安慰道。

日子一天天过去,秋收完了,秋种也完了。

村里的光棍们又开始活跃起来,张罗着相亲。

有人给我说了好几个姑娘,都被我婉拒了。

"大柱这小子,真是越来越挑剔了!"村里人背地里议论着。

我只是默默地等,每天早晚都要去一趟火车站口的那条路上张望。

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她的信也来了两封,说家里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很快就能回来。

我写了回信,字斟句酌,生怕写错一个字。

那几天,我天天去邮递员那里打听,看有没有她的来信。

"急什么急,有信自然会送到你家!"邮递员老李笑骂道。

十月底的一个傍晚,我正在田里干活,远处传来熟悉的声音:"大柱!"

我抬头,看见她站在田埂上,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身上,像是涂了一层金。

她瘦了一些,脸色也不如从前红润,但眼神依然明亮。

我丢下锄头,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她面前,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傻傻地站着。

"我回来了。"她轻声说。

"嗯,回来就好。"我点点头,心里却像有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她突然笑了:"你就没别的话要对我说吗?"

我挠挠头,鼓足勇气:"丽华,你...你愿意当我媳妇吗?"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太唐突了。

可她却点了点头,眼里闪着泪光:"我愿意,我就是为这个回来的。"

那一刻,田野里的风似乎都停住了,天地间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想拥抱她,却又担心自己浑身是汗,会弄脏她的衣服。

她却主动向前一步,抱住了我:"大傻子,我等你表白等了好久了。"

我的心砰砰直跳,笨拙地回抱住她,生怕把她弄疼了。

回村的路上,我推着自行车,她走在我身边,比骑车还要慢。

因为我们有说不完的话,有道不尽的心里话。

"你爸爸的病好了吗?"我关心地问。

"好多了。"她点点头,"我跟他们说了要回来的事。"

"他们...同意吗?"我有些忐忑。

"开始不同意,后来我给他们看了你写的信,他们就不反对了。"她顽皮地眨眨眼,"他们说你是个实诚人。"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心想那些信里写的肯定是我最真实的心意。

村口,我们遇到了正要去田里的队长。

"哟,丽华回来了?"队长惊喜地问,目光在我俩之间来回打量。

"嗯,我回来了,以后不走了。"她坚定地说。

队长了然地点点头:"好好好,欢迎回来!正好咱们大队要选几个文书,你字写得好,明天就去大队部报到吧!"

当晚,全村人都知道了孙丽华回来的消息,更知道了我们的事。

老娘乐得嘴都合不拢:"我就知道那姑娘对你有意思!瞧我这眼光准不准?"

我红着脸,却挺直了腰板:"妈,咱家的条件不好,您不反对吧?"

"反对什么!那姑娘勤快、有心眼、还有文化,咱们高攀了都!"老娘拍着大腿说,"趁着年前,把婚事办了吧,我这把老骨头啊,就等着抱孙子了!"

我和丽华约定,等到了一九七七年的冬天,办一场简简单单的婚礼。

那段日子,我忙前忙后,修缮房子,添置家具,样样都亲力亲为。

丽华也不闲着,跟着村里的老人学做针线活,准备结婚用的被褥。

"大柱,等我们有了孩子,一定要让他好好读书。"她时常这样说。

我点头答应:"那是必须的,咱们就是再苦再累,也要让孩子有出息!"

终于,在一九七七年的十二月,我们举行了简朴的婚礼。

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棉袄,脸被风吹得通红,却是我见过最美的新娘。

没有豪华的婚车,只有我骑的那辆自行车,车把上系着一条红绸子。

没有奢华的酒席,只有乡亲们一起凑的几桌家常菜。

可在我眼里,这已经是最好的婚礼了。

拜堂的时候,她紧紧握着我的手,眼里满是幸福的泪光。

老娘笑得合不拢嘴,村里人都说我好福气。

而我知道,真正的幸福不只是找到一个媳妇,而是找到一个能在风雨中与你并肩前行的伴侣。

婚后的日子,平淡而充实。

丽华在大队部当文书,我依然在地里干活。

我们的小院子,在她的打理下,变得整洁而温馨。

墙角种了几棵月季,窗台上摆着几盆文竹,连老娘都感叹:"咱家终于有了女人的味道。"

几年后,我们有了一个儿子,取名李小荣,盼着他能光宗耀祖。

丽华教他认字,我教他干活,老娘则负责宠他。

日子就这样,在平凡中透着幸福,在忙碌中带着满足。

每当想起那个夏天,队长派我去接她的场景,我都会感慨万分。

若不是那个任务,我与她或许永远不会相遇;若不是那场洪水,我们或许不会走近彼此的内心。

人生啊,就是这样奇妙,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而我,一个普通的农村小伙子,竟然迎来了我的婆娘,我的丽华,我生命中最美好的那道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