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下高速费却“赔”上自由!两男子钻ETC空子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25-05-16 00:08 浏览量:3
2024年7月初,一辆汽车正缓缓驶入高速服务区,司机广某甲若有所思地盯着仪表盘,这个看似普通的场景,却暗藏着一场精心策划的诈骗。
广某甲是个“老司机”,有着多年长途客运经验。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ETC系统能识别到车辆携带的其他OBU设备。这个发现让他眼前一亮:如果能“跑长买短”,岂不是能轻松逃缴高速通行费?这个想法像一颗种子,在他心里生根发芽。
很快,广某甲找到了“合伙人”——广某乙和表哥王某某(另案处理)。三人一拍即合,制定了一个“完美”的计划:三人中其中一人从广东地区载客来到罗甸地区后,先将车停至罗甸县域内的高速服务区,再由另外两人驾驶广某乙的汽车,携带多套OBU设备,就近驶入高速到服务区更换广东来车的OBU设备,从而逃缴广东至罗甸段的高速通行费。
从2024年7月14日到8月3日,短短二十天内,三人利用这个“巧妙”的方法,共计逃缴高速通行费1.3万余元。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最终,经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广某甲和广某乙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广某甲、广某乙作出判决。
这个曾经看似完美的“省钱”计划,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也警示广大群众:任何企图钻法律空子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在法律面前,再“聪明”的计划也难逃法网。
拟稿人:林 凤
编 辑:史 勇
一 审:唐 维
二 审:郑光辉
三 审:余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