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这里5人二次酒驾被查,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
发布时间:2025-06-25 10:09 浏览量:2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石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始终对酒驾违法行
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
石棉县公安局
成功查获并依法拘留5名二次酒驾违法人员
再次为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
01
2025年03月09日08时许,何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川TPR1XX小型汽车,由石棉县县城朝安顺场镇方向行驶,行驶至石棉县翼王路西区警察岗亭处时,被我局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52mg/100ml,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何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2年的处罚。
02
2025年03月18日2时许,郑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川TUD0XX小型普通客车,由石棉县县城方向往石棉县回隆镇方向行驶,行驶至石棉县滨河路五段处时,被我局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77mg/100ml,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郑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2年的处罚。
03
2025年4月3日21时许,吴某某饮酒后驾驶川TAB9XX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石棉县县城往石棉县川心店方向行驶,行驶至石棉县石永路鹰牌陶瓷门口处时,被我局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5mg/100ml,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2年的处罚。
04
2025年5月23日20时许,沈某某饮酒后驾驶川TZ71XX普通摩托车,从石棉县滨河路一段往石棉县永和乡白马村方向行驶,行驶至石棉县石永路(高速桥下)处时,被我局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64mg/100ml,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2年的处罚。
05
2025年6月9日9时许,余某某饮酒后驾驶川TX27XX小型汽车,行驶至国道G549松林河口2号大桥路段处时,被我局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44mg/100ml,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2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