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涉外司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强劲动能——“十一个坚持”在人民法院生动实践综述之九
发布时间:2025-06-25 14:07 浏览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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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肩负历史赋予的重任,坚定不移以高水平司法审判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为此,本刊特推出一组封面文章,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涉外审判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邀请知名专家和资深法官撰写点评文章与心得体会,有力展现人民司法的责任与担当,以飨读者。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沈洋
“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习近平总书记的话铿锵有力。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和我国对外开放工作大局。
快马加鞭未下鞍,人民司法的脚步始终与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人民法院肩负历史赋予的重任,坚定不移以高水平司法审判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选择中国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优选地”,中国法院正在以高质量涉外司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强劲动能。
01 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漂洋过海
2013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在习近平总书记擘画、引领、推动下,共建“一带一路”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开展了数千个务实合作项目。“大写意”变为“工笔画”,“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协调推进,为增进共建国家友谊、促进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
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是展示中国法治形象、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强音的重要平台,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2019年12月,根据“一带一路”建设从“大写意”进入“工笔画”阶段的新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上述两份意见中,加强司法合作、选择准据法、域外法查明、推定互惠等内容,条条均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干货”。
调解,被国际社会誉为中国特有的“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在涉外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大文章,以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生动素材铺就了中外当事人“握手言和”之路。
2024年2月2日,农历小年。北京的冬天寒风凛冽,但在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里,一次跨越超7000公里的握手,如同人们对“年”的期盼,舒心、温暖。葡萄牙公民陈某在该国注册成立了一家专营体育职业和球员培训的W公司。2013年,W公司与中国国内16岁的黄某及其监护人签订球员培养及代理协议,黄某随后赴葡萄牙参加W公司培训。后双方产生纠纷,W公司起诉黄某要求其赔偿巨额违约金,原审法院酌定黄某支付W公司违约金360万欧元。随后,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违约金的认定进行了深入全面讨论,并与各方代理人就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承办法官克服重重困难,多次与远在葡萄牙的陈某进行电话沟通,得知陈某对黄某仍有“师徒”之谊,且愿意当面与黄某沟通。
经过协调各方时间,陈某与黄某时隔多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再次相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执行完毕。“非常感谢并敬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细致和专业水平,尤其是能为当事人周到考虑的责任心和同理心。”握手言和后,陈某对中国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赞许、认同。
“作为一名当事人,我深深感受到了上海法院的公正和高效,这让我在上海创业更有信心。”在一场法治营商沙龙上,来自法国的主厨陶某分享了自己在上海“打官司”的经历。
2017年,陶某与合伙人在上海市武康路开了一家餐厅,解除合伙后,在场地回收、物品归还等方面产生了分歧。陶某因此差点失去至亲送给他的陶瓷纪念品。“对我来说,这件礼物是无价之宝,寄托着我的情感和回忆。”陶某说。
2021年,陶某来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寻求解决办法。现场勘验、证据认定、组织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陶某与对方达成和解,所有矛盾一次性解决。最终,陶某拿回了他珍爱的陶瓷纪念品,也深刻理解了调解这一“东方经验”所蕴含的中国智慧。
随着“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的深化,跨境商事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成为“一带一路”倡议参与者的一致共识。
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于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西安市揭牌,并开始正式办公。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以来,审结了一批业界关注度极高、有规则指引价值的案件,涵盖产品责任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信用证欺诈纠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等多个案件类型。该法庭提供的这份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中国方案”,正吸引着越来越多中外当事人的目光。
02 探索国际商事纠纷“融解决”模式
与调解这朵“东方之花”相伴而生的,还有中国版国际商事纠纷的“融解决”模式。诉讼、仲裁、调解相互协调、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正凝聚起多元解纷的强大合力。
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建立,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一大特色。最高人民法院聘请来自不同法系的26个国家和地区的63名专家委员,接受法庭委托主持调解、协助查明域外法、参与司法解释的研究论证等,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智囊团”。
近年来,我国不断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人民法院也在不断探索如何让更多当事人享受到“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带来的高效与便利。
2022年6月22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为首家境外仲裁机构加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以下简称“一站式”平台)。截至目前,“一站式”平台吸纳了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2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入驻,形成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机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服务。
2024年3月31日,“一站式”平台按照新的工作指引改版上线,设置了调解服务、仲裁服务、诉讼服务、辅助服务四个功能,实现了登录便捷、系统联通、数据对接、资源共享。此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审结了一起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案件,当事人包括美国、泰国等国商事主体,案涉标的金额达10亿元人民币。该案在两个多月时间内即作出中止撤销程序裁定,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这是“一站式”平台升级改造后的首个案件,仲裁庭启动重新仲裁程序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遂裁定终结撤销程序,并通过“一站式”平台向案涉仲裁委员会送交了裁定书,解决了以往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结后、案涉仲裁机构无法获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问题。
2024年7月2日,广东省两家基金公司作为申请人向某外籍自然人及7家公司提出股权回购纠纷的仲裁申请,申请人通过“一站式”平台申请立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机制的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之一)收到平台转发的立案申请后当日完成立案。
“通过‘一站式’平台转交过来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保全,可以通过‘一站式’平台进行相关文书递交、审核,提高了当事人申请仲裁保全的速度。”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唯骏介绍。
2024年,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几大仲裁机构涉外案件数量均呈现10%至40%的大幅增长。其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全部仲裁案件的76.4%为国际案件。目前,中国已然成为世界上运用仲裁解决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仲裁友好型”的法治环境已经深入人心。
03 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Your court has provided valuable Chinese wisdom and experience internationally in addressing similar problems.(贵院为国际上解决类似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2025年1月23日,农历春节前夕,青岛海事法院石岛法庭收到了一封来自国外的感谢信。
难以想象,此前已经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的船舶碰撞纠纷,因青岛海事法院灵活运用司法智慧,迅速成功扣押案涉船舶,促使双方当事人重新回到谈判桌,最终顺利达成和解,前后历时仅20天。一起外籍轮船扣押案的妥善化解,让外国当事人特意将船舶更名为“尊重(RESPECT)”,向中国法治致敬。这起案件也彰显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在另一起某境外海域船舶碰撞案中,多国享有管辖权,但外国当事人选择向我国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承办法官在全面分析事故原因、双方责任和损失后,耐心引导双方达成共识,并邀请希腊船东保赔协会共同调解后全额履行。调解工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越来越多国家的当事人在案涉争议与我国没有连结点的情况下,主动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充分体现了对中国海事司法的信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表示,目前,我国已形成包括11家海事法院、42个派出法庭在内的全国海事审判组织体系,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齐全、受理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
目前,11家海事法院均设立中英文门户网站,并通过多语种同声传译、裁判文书英文译本等多种方式提供多语言诉讼服务。2022年4月,“中国海事审判”网站公开上线,面向中外当事人提供在线诉讼和引导服务,极大增强了海事司法的国际传播力。
2023年9月5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在京签署。这是海事领域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公约,中国海事法官全程参与公约草案的起草论证,为世界海洋治理贡献中国智慧。这不仅是提升涉外民商事审判质效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法院展现国家司法形象、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重要体现。
人民法院在服务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司法实践中,积极践行现代法治理念,坚守公平正义底线,恪守国际条约义务、准确查明和适用外国法、推动判决跨境承认和执行,主动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展现出令人瞩目的大国司法担当。
在一起国际海事纠纷案件中,土耳其某公司以其所有的船舶作为抵押向英国某银行借款,双方因借款发生的纠纷与我国没有任何实际联系。但是,英国某银行基于对中国海事法院的信任,特意等待案涉船舶停靠中国码头时,于2024年4月向中国法院申请扣押船舶。北海海事法院快速实施扣押船舶后,仅用9天时间就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顺利化解标的额为1800万美元的国际海事纠纷,实现定分止争,展现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是以“中国速度”和“东方经验”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生动实践。
2024年3月,上海海事法院首次适用法律互惠标准,承认和执行了英国法院的商事判决。2024年6月18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作出裁定,根据《南宁声明》中“推定互惠”关系共识下首次承认和执行泰国法院一起民商事判决,体现了“一带一路”建设中法治规则“软联通”的重要支撑作用。
同时,中国法院的判决也越来越多地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和执行。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新西兰、韩国、新加坡、荷兰、以色列、加拿大、英属维尔京群岛、意大利等国家承认和执行了中国法院民商事判决。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日益提升。
潮涌东方,法治璀璨。中国法院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国际法规则制定,有效促进国际贸易法律规则的协调统一,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法治秩序。
04 在国际交流与互鉴中凝聚法治共识
以交流促发展、以合作求共赢,自信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优势与进步,为全球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是人民法院始终不变的追求。
1990年4月23日上午,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来自6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500名中外人士相聚在这里,共话世界法治发展。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筹办大型国际会议,也是人民法院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盛大序幕。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世界执行大会、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二十国集团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院长峰会、知识产权司法国际研讨会……三十余年来,中国法院步履不停,积极举办和出席多边会议,国际“朋友圈”不断扩大。
“希望中国的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也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中国进行司法交流与合作。”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法院法官塔西别科娃·马拉尔·图里斯别科夫娜表示,中国法院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令她感到惊奇和深刻,中国在法院信息化建设上的技术创新,不仅加强了法院系统的建设,也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
2023年,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国外法官研修班进一步扩大了研修规模,进一步拓展了我国的司法“朋友圈”。“中国的发展远超我们的想象和认识,中国取得的成就惊人。”参加金砖国家法官研修班的埃塞俄比亚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阿贝贝·索洛蒙·塞加耶表示,中国人的热情、勤奋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行程万里,初心不忘。以法治力量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法院既是倡导者也是行动派。致力于与全球共享发展机遇、共谋发展前景,中国法院深化国际合作的阳光大道,必将越走越宽广。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69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