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考生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25-06-25 15:08  浏览量:2

一、报考条件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山东考生,应参加2025年山东夏季高考,须参加招生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7.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是汉族,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报考流程

第一步,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日。达到普通类一段线且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高考准考证向相应县级公安机关(户口在省内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户口在省外的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政治考察申请,按要求填写政治考察表,并及时查询政治考察情况。县级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领取本人的政治考察表及相关材料(密封),作为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依据。县级公安机关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第二步,填报志愿

各公安院校执行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达到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须于6月29日在普通类提前批中填报公安院校本科志愿,网址为:https://wsbm.sdzk.cn。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普通类提前批,并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

第三步,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和山东警察学院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分招生院校及性别,分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依次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高考成绩相同的,高考成绩相同考生均确定为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人选。

对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根据选考科目,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高考成绩相同的,高考成绩相同考生均确定为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人选。

1.6月30日下午,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查询是否进入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名单。

2.县级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且进入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名单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公安院校招生预约系统”微信小程序完成预约,预约系统于6月30日20时至7月1日12时开放。

3.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于7月2日至5日举行。预约成功考生按照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到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完成签到,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政治考察材料(密封)、4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等情况进行评测。

报考动机:存在明确不愿意接受公安院校教育、明确不愿意从事公安工作、动机明显不良等情形的,不合格。

言语表达:存在发声明显异常、构音明显异常、语畅明显异常、语言理解或表达明显异常等情形的,不合格。

动作反应:存在身体运动功能受限、身体平衡性或协调性较差、动作明显异常或不到位(如步态异常、下蹲不全等)、反应明显迟钝等情形的,不合格。

(2)体检。主要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率、视力、色觉、听力、嗅觉等体格状况开展现场检查和患病经历审查。

男性身高小于170厘米,女性身高小于160厘米,不合格。

男性体重指数(BMI)小于17.3或者大于27.3,女性体重指数小于17.1或者大于25.7,不合格。

颅脑畸形或者损伤,颅骨畸形或者缺损,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征,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面部畸形或者损伤,五官畸形或者缺损,其他严重影响面部容貌的情形,不合格。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可自行矫正的除外),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切除术后,不合格。

脊柱、骨盆、胸廓畸形,脊柱、骨盆、胸廓的骨折史、手术史(无合并外伤的肋骨单纯性骨折除外),腰椎间盘突出症及病史,强直性脊柱炎及病史,其他明显影响脊柱功能的疾病及病史,不合格。

骨、关节畸形或者缺损,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关节习惯性脱位,严重慢性骨髓炎,重度扁平足,肘关节过伸大于15度,肘关节外翻大于20度,两下肢不等长大于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大于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大于7厘米,其他严重运动系统疾病,不合格。

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斑或者痣,面颈部长径大于3厘米的瘢痕,其他体表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银屑病,白癜风,血管瘤,重度痤疮,穿凿性毛囊炎,斑秃,重度鱼鳞病,疥疮,其他难以治愈或者具有较强传染性的严重皮肤病,不合格。

腋臭,不合格。

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生殖器官损伤及其后遗症,其他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其他性传播疾病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不合格。

恶性肿瘤及病史,不合格。

面颈部长径大于1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体表部位长径大于3厘米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囊肿,不合格。

收缩压小于90毫米汞柱或者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60毫米汞柱或者大于等于90毫米汞柱,不合格。

心率小于50次/分钟或者大于110次/分钟,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肌病,其他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血液系统疾病(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大于90克/升,女性大于80克/升的除外),不合格。

大动脉炎,结节性多动脉炎,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其他严重血管疾病,其他严重循环系统疾病,不合格。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大泡,肺纤维化,气胸及病史,其他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不合格。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严重消化道溃疡,克罗恩病,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有梗阻的胆结石,其他严重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有梗阻的泌尿系统结石,其他严重泌尿系统疾病,不合格。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其他内分泌系统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1年以上,无症状、无体征的除外),不合格。

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其他免疫系统疾病,不合格。

结核病(肺内结核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以上,肺外结核临床治愈后稳定2年以上,无复发、无变化、无后遗症的除外),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已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病原体被清除,无复发、无后遗症的除外),不合格。

癫痫及病史,癔病及病史,夜游症及病史,严重神经官能症及病史,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病史,其他精神疾病(精神障碍)及病史,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者依赖,不合格。

脏器缺损(阑尾切除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的除外),脏器移植,不合格。

双眼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8,不合格。

色弱,色盲,不合格。

共同性内斜视大于15度,共同性外斜视大于15度,不合格。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瞳孔变形,瞳孔运动障碍,视网膜色素变性,青光眼,其他严重眼病,不合格。

双耳中任何一耳耳语听力小于5米,不合格。

耳廓畸形或者损伤,外耳道闭锁,鼓膜穿孔,中耳炎后遗症,耳硬化症,其他严重耳病,不合格。

眩晕症,不合格。

嗅觉迟钝,嗅觉丧失,不合格。

鼻畸形,鼻中隔穿孔,中、重度变应性鼻炎,严重鼻窦炎,鼻息肉,其他严重鼻病,不合格。

慢性扁桃体炎(Ⅲ度肿大),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慢性喉炎,其他严重咽喉疾病,不合格。

唇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腭裂及腭裂术后,慢性腮腺炎,颞下颌关节疾病,其他严重口腔疾病,不合格。

妊娠,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明确的,或者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考生采取服用治疗药物、使用医疗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身体牵引拉伸器械等)弄虚作假,或者瞒报、谎报患病经历的,不合格。

本标准中的“小于”“大于”均不包含本数。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身高(厘米)×10000。测量、计算和记录时,均精确到0.1,其后一位数非零进一。

(3)体能测评。主要对考生的运动素质和运动能力进行测评。

男性50米跑小于等于9秒20厘秒,女性50米跑小于等于10秒40厘秒,合格。50米跑的测试次数为1次。

男性1000米跑小于等于4分35秒,女性800米跑小于等于4分36秒。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的测试次数为1次。

男性立定跳远大于等于205厘米,女性立定跳远大于等于150厘米。立定跳远的测试次数为3次,取其中最佳一次成绩记录。

男性一分钟引体向上大于等于9次,女性一分钟仰卧起坐大于等于25次。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的测试次数为1次。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投档录取

1.公安院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

对达到普通类一段线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原则上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四舍五入原则,最后1名同分考生全部投档。下同)分别投档,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分市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若因退档造成录取缺额,线上仍有填报志愿合格生源,则根据剩余计划、选科等要求,按剩余计划100%的比例进行递补投档。

当第1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院校剩余计划,已参加统一组织的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均合格的考生可进行第2次志愿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根据第1次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其中,山东警察学院第2次志愿录取剩余计划面向全省,不再分市投档录取),并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择优录取。

2.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录取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新疆警察学院开展审档、录取工作。若新疆警察学院在提前批第1次志愿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