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云南人补缴城乡医保多掏670元!

发布时间:2025-06-25 21:12  浏览量:2

掌上春城讯6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缴纳城乡医保费享受财政补助政策截止到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25日,补缴需要自己缴纳1070元。

最近有市民问,是不是7月1日后补缴城乡医保要多掏670元?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是的,自2025年起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给参保及待遇享受带来的新变化。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刑满释放等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2025年未缴费,2026年在集中缴费期缴费,2026年医保仍产生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医保待遇从2026年4月1日起享受。2025年未缴费,2026年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医保待遇从缴费满3个月后开始享受待遇。2025年、2026年均未缴费,2027年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医保待遇从2027年5月1日起享受。断缴2025年费用,产生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断缴2026年费用,产生1个月的变动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为: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4个月。以后年度未缴费的,按照上面的方式类推。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缴费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注意:固定待遇等待期不能修复。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黄河清

责编:杨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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