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拆解新型毒品陷阱“三把钥匙”
发布时间:2025-06-26 13:44 浏览量:1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黄乔
6月26日,云阳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委联合开展了“青春无‘毒’,‘卫’你而来”禁毒宣传直播活动。
活动中,云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解丹以识别“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伪装、认清毒品危害及法律后果为主题,从识破毒品陷阱、筑牢防毒屏障等方面为现场及线上观看直播的学生们进行了禁毒普法宣讲,并结合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分享了抵御毒害的“三把钥匙”。
钥匙一:火眼金睛识伪装
1.“上头电子烟”陷阱:外观酷似普通电子烟,常被不法分子鼓吹为“合法上头”“飞行快感”。实则在烟油中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等国家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成瘾性强,严重损害身心健康。
法官提醒:任何标榜能让人“上头”“快感”的电子烟都极可能是毒品!切勿因好奇或他人怂恿尝试。
2.“聪明药”“减肥药”陷阱:一些非法药物被包装成能提高专注力或快速减肥的“神药”,可能含有哌醋甲酯(利他林)、安非拉酮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滥用等同于吸毒。
法官提醒:追求学业进步或身材管理要通过健康途径。非正规医疗机构开具、无明确成分标识的“特效药”,切勿购买服用。
钥匙二:认清法律红线
吸毒违法,必受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官提醒:一次好奇尝试,换来的可能就是拘留所里的“体验”。吸毒记录将伴随一生,对升学、就业、考公务员等产生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钥匙三:筑牢防毒屏障
1.培养健康情趣,远离高危场所: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培养有益身心的兴趣爱好。谨慎出入治安复杂的娱乐场所(如某些网吧、KTV包房),拒绝不良社交圈。
法官提醒:净化朋友圈,选择阳光向上的生活方式,是远离毒品的第一道屏障。
2.及时求助举报:如果发现可疑的毒品或吸毒行为,或者自己不慎沾染,务必第一时间告诉信任的家长、老师或直接拨打110报警。国家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奖励机制。
法官提醒:求助不是软弱,举报是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责任。 记住禁毒举报电话:110或当地禁毒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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