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冠县全域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

发布时间:2025-06-26 16:15  浏览量:1

冠县多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将全域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全年实行禁猎期,禁止使用一切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式。

冠县属黄泛平原,地貌单一,森林、鸟类资源不丰富。全县以杨树为主的农田林网化面积110万亩,以鸭梨为主的果树面积40万亩。野生鸟类以灰喜鹊、麻雀、乌鸦、杜鹃、啄木鸟、水鸭为主,涉及16目48科164种。

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冠县将全域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同时还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范围,县、乡、村三级林长加大责任区野生动物保护的巡护力度,健全了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网格化+信息化”监管体系,推进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横到边、纵到底。

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交易野生鸟类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花鸟集市、餐饮场所、屠宰点等可能存在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6月以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90车次,检查农贸市场、花鸟集市、餐饮场所、屠宰点等各类经营场所184处,重点野生鸟类栖息地、鸟类迁飞通道15处,果园、沟渠、片林77处,排查网店7家,立案查办1起。

冠县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的同时,同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集贸市场、村镇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海报,向市民发放“禁止饲养的笼养鸟”宣传手册,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