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安全文化根基 护航矿山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06-26 18:27 浏览量:1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推动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矿山安全领域深化转化,构建以安全理念文化为引领、安全制度文化为保障、安全环境文化为支撑、安全行为文化为展现的矿山安全文化体系,必将推动我国矿山安全治理迈入以文化引领安全发展新阶段。
《指导意见》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近年来,随着矿山智能化建设有序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等深入推进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但同时,矿山安全生产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挑战,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一方面,随着开采深度增加,灾害威胁日趋严峻;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不牢、安全责任压不实,安全制度流于形式,“三违”行为屡禁不止。究其根源,是安全理念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入行、安全行为没有形成自觉习惯。《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文化浸润,激发员工的主体意识,推动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必将推动员工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矿山安全绝非简单的技术或管理命题,其核心是“以人为本”的价值坚守。纵观《指导意见》,“人”的因素贯穿始终,从建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核心安全理念,到关爱员工身心健康的细致安排;从强化全员安全行为规范,到构筑亲情友爱的安全氛围,无不体现着对矿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的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必须以新时代安全理念文化为引领,建立核心安全理念,构建和完善安全理念体系,加强安全理念传播和固化,让“安全是管理者最佳的业绩、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是员工最大的福利、是家庭最大的幸福”成为全行业共同价值追求。
矿山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自觉性、能动性直接决定安全成效。《指导意见》以文化为纽带,多维度驱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文化层面,明确提出要明晰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从矿级自管到个人自律的多层级管理机制,强调将外包队伍和劳务派遣人员纳入统一管理;行为文化层面,重在通过规范建设、习惯培育、技能提升等,让安全责任转化为员工日常操作的本能反应。安全文化必将在润物无声中转化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强大引擎。
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一个重要体现是关口前移、源头防范,但仅靠外力监管远远不够,关键在于培育内生预防动力和能力。安全理念文化通过持续传播与固化,塑造员工安全思维定式;安全环境文化致力于打造人机和谐、氛围浓厚的“防护之网”,通过运用可视化技术、建设安全文化阵地等,营造时时处处重安全的强大场域;安全行为文化聚焦培育全员安全行为习惯,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安全绩效。这种全方位、深层次的文化浸润,正是实现由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变的坚实支撑。
《指导意见》鼓励塑造“一矿一特色”安全文化品牌。这就要求矿山企业结合自身地质条件、开采工艺、人员结构等特点,找准文化建设切入点。例如,智能化矿山可突出人机协同文化,灾害严重矿井应强化风险预控文化,老矿区则可挖掘传统安全文化的当代价值。只有因地制宜、因矿施策,才能让安全文化真正落地生根。在实践中,有的矿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至最小单元;有的矿通过开展“安全之星”评选等,让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管理;有的矿建立家属安全协管会,用亲情力量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这些成功案例表明,只有当安全成为每名矿工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追求时,矿山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
安全文化不是空中楼阁,加强矿山安全文化建设必须发扬严细实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指导意见》明确了2027年近期目标与2030年中期目标,其最终指向是实现矿山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的成效,最终要落脚于持续提升的安全绩效,体现为事故的有效遏制、矿工生命的切实保障、生产的高效有序,直至转化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能。这就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把更多精力放在制度执行、行为养成和现场管理上,用实实在在的安全绩效检验文化建设成果。
矿山安全文化建设,关乎矿工生命安全、关乎行业长治久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矿山企业要以《指导意见》出台为契机,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深植于心,将安全责任的担子紧扛于肩,将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践于行,推动矿山安全文化落地生根,为实现矿山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