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连环案
发布时间:2025-06-27 05:54 浏览量:2
清嘉庆九年(1804年),江苏省海州(今连云港)北门外有一位名叫李源的人,其父母已经去世,仅有的一个妹妹早年间嫁给南街的王忠。妹夫则不幸早死,妹妹李氏孤身一人拉扯两个女儿长大。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孤儿寡母已经是不容易,更何况是孤女寡母了,不但度日艰难,而且常常遭人欺凌。
李氏的长女名叫金姐,时年16岁,正是闺中待嫁的年龄,而且天生貌美,也就难免惹得一些年轻男子的艳羡,门前常常有人来窥探,胆大的用语言挑逗,心恶的竟然敢动手动脚。李氏寡母孤女,很难对付这些人,便把金姐送到哥哥李源家去住。李源毕竟是嫡亲哥哥,又是金姐的亲舅舅,看到妹妹及外甥女有难,岂能够不帮助?金姐住在舅舅家,李氏身边只有小女儿银姐,年方10 岁。李源知道妹妹不容易,收留了金姐之后,也时常去看望妹妹与外甥女银姐,送些生活物品。
这天早晨,李源同往日一样,背上几十斤粮食,来到妹妹家。谁知道敲门呼唤,里面就是没有人答应。李源感觉奇怪,妹妹是个勤快之人,每天为别人浆洗衣服,从早到晚地忙碌,不会睡懒觉呀!如今已经是日上三竿了,为什么还大门紧闭,而且院内毫无声息呢?掐指一算,今天不是赶集的日子,也不可能起早赶集去呀。再说了,即便有事出门,应该是在大门之外上锁,也不可能从里面插门呀!李源又敲门大喊,还是不见回应,就把南街保长喊来。保长见状,就喊来几个保丁,用力撞开大门,一起进入院中,而眼前的情景使众人都惊呆了。
但见,院内血迹淋漓,里面房门大开。众人走进房内,看见李氏与银姐惨死在炕上,头颅却不见了。李源见状,一时情急,当时就哭得昏死过去。南街保长叫手下人不要乱动,然后七手八脚地将李源救醒。李源喘过气来,痛哭说道:“昨日还与妹妹在一起,她将金姐送到我家,自己带着银姐过活,日子过得艰难啊!今天我送来些粮食,谁能够想到竟然是阴阳两隔了呢?如今她们母女惨死在炕,连头颅也不知道去向,岂不令人痛心?”说罢号啕大哭。
南街保长安慰李源,要他到州衙去告状,众人愿意为证。妹妹及外甥女绝不能够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惨死,也不能够让凶手逍遥法外。李源哭了一会儿,便随同保长一起,来到州衙投告。
时任海州知州的唐仲冕,接到李源的诉状以后,感到非常震惊。在州城之内竟然能够发生如此凶残的杀人大案,究竟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居然对寡母孤女下如此狠手呢?唐知州带着不解的心情,率领仵作、衙役,赶赴案发现场勘验。
但见这乃是一处临街的小院,院内有三间青砖瓦房,一明两暗,中间是灶间,两边是厢房。在东厢房一侧的土炕上,有两具尸体,一仰卧,一俯卧,都没有头颅。仵作检验,俯卧者可以断定是寡妇李氏,仰卧者可以确定是银姐,唯银姐下身无衣,下体有血。经仵作认定,其生前曾经受到过强暴。
唐知州边听仵作陈述,边填写尸格,待检验完毕,便将笔掷在地上,转身走到院子里查看。但见院内血迹尚在,便顺着血迹寻找,来到靠近院墙边的一棵大榆树下,只见此树枝繁叶茂,不但遮盖大半个院落,而且还延伸出墙外。唐知州仔细查看这棵树,发现上面有新踩踏过的痕迹,树干上还留有斑斑血迹,显然是凶犯从这棵榆树爬出墙外。唐知州来到墙外,看到榆树有折断的树枝,上面挂有一块布条。取下布条查看,断面新鲜,应该是强力拉拽所致,一定是凶犯的衣服上刮下来的。毫无疑义,凶犯应该是从这里进出的。
通过尸体检验与现场勘察,唐知州推断凶犯应该是成年男性,先是顺着榆树进入院中,入房奸污幼女,被寡母发现拦阻,所以凶犯将寡母与幼女一齐杀害,然后割去头颅。凶犯为什么要割去头颅呢?是流窜作案,还是熟人作案呢?
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诉讼•检验尸伤不以实》条规定,人命检验尸体,必须会同原被告及人证共同检验,因此,唐知州在勘验完毕,当即审讯相关人证。
据南街保长讲:这个小院仅有寡母孤女3 人在此居住,如今李氏、银姐被杀,尚有长女金姐在,住在舅舅家,案发之日并不在现场,所以没有让她作为人证来现场。案发之前,左邻右舍都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只是李源清晨敲门不开时,才随同保长一起撞开大门查看,其余不知。
唐知州知道再也问不出什么新的线索,就传令回府,令衙役将金姐带到州衙听审。但见金姐也就是十六七岁的年纪,“肤若凝脂,脸似桃花”,正是春情勃发之时,见到州官,未语便呈娇羞之态。唐知州要金姐供述前往舅舅家的缘由。
据金姐供述:三天前自己在院内洗衣服,洗完之后就把洗衣水泼出院外,没有想到会泼到过路人的身上。此人乃是本州衙前街成衣铺刘四之子,名叫刘殿臣,年纪20 岁左右,当时正在私塾读书,经过两次童试,但都没有考过关。金姐因为将洗衣水泼到别人的身上,觉得非常抱歉,以为会遭到对方怒骂,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没有想到被泼一身水的刘殿臣非但没有怒骂,还报以微微一笑。金姐也不由地回报一笑,说声对不起,随即就关上院门。
想不到当天晚,刚刚入睡,就有人来到自己住的西厢房窗前,用淫词秽语调戏自己,幸亏寡母听到大声疾呼,来人才仓皇逃走。金姐平日没有与男人交往,只与刘殿臣有过一面之交,莫非就是此人前来调戏?家里发生了这种事情,令寡母心神不宁,唯恐貌美的金姐遭人惦记。再说了,整条街上无人不知她家是寡母孤女,如今有恶少年翻墙入院,终究不是闹着玩的。所以寡母认为惹不起,总躲得起吧!便把金姐送到舅舅家去住。
案件出现了嫌疑人,当然要提讯。唐知州传令将刘殿臣带到堂上,但见其生得文弱瘦小,胆怯之情流露在眼睛上。因为金姐的指证似乎合情合理,所以唐知州当即喝令其交代杀人罪行。
刘殿臣一脸无辜的样子,根本不知道什么杀人的事情,如何能够交代杀人的罪行呢?所以高呼“冤枉!”并且讲自己根本不认识金姐,更不可能翻墙入院去调戏人家,这些天一直都在父母的督促之下,在家苦读诗书,也不可能黑夜离家。除了父母可以为证之外,邻佑也可以为证。
在唐知州看来,罪犯都是善于抵赖的人。他以父母为证,天下的父母都爱孩子,当然愿意作证,而邻佑碍于情面,同时又为了避免受到牵连,也都希望关联人没有犯罪,所以总是声称关联人无罪。基于这种理念,唐知州没有审讯刘殿臣提出来的人证,进一步证实他案发之日是否在家,却按照自己往常问案的方式,认为罪犯不用大刑是不可能主动交代的,所以使用了酷刑。重刑之下,何求不能!刘殿臣被打得死去活来,虽然百般为自己辩解,但是总不能够让唐知州相信,只好顺着唐知州的意图,承认自己强奸杀人,愿意认罪伏法。
仅仅承认犯罪,无凭无据,也很难定罪,所以要查出凶器及两颗头颅。追问凶器及头颅下落,刘殿臣先是说东,就到东去寻找,结果一无所获;再说是西,就到西去寻找,还是两手空空。找不到就是一顿酷刑,打得刘殿臣更加胡说八道,最终是衙役们四处奔忙,凶器与头颅还是毫无结果。直到天黑,唐知州才下令将刘殿臣暂时关押在狱,然后张榜于城门及各乡镇,寻找那两颗头颅,并且许诺找出头颅者,赏银百两。唐知州张榜悬赏之后,便升迁离开了海州。
唐知州升迁以后,这个案子也就被搁置起来。李源见妹妹与外甥女的冤屈不能够申,总不甘心,所以每天打探消息。金姐因为母亲及妹妹惨死,整日以泪洗面,因为自己是个女孩家,不好抛头露面,总是催促舅舅去寻找仇人。李源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好又来到州衙投诉,要新任知州为妹妹及外甥女申冤,将凶犯绳之以法。
新任知州师承祖受理之后,翻阅前任的卷宗,觉得有不少疑点。刘殿臣已经承认强奸杀人,按理说肯定是死罪,也没有必要隐藏凶器及头颅,如今交代不出凶器与头颅,应该是别有隐情。金姐讲到刘殿臣翻墙入院,在窗外用语言调戏,并没有与刘殿臣见面,因此也不能够完全确定那日翻墙入院之人就是刘殿臣。如果将刘殿臣的嫌疑排除在外,入院强奸杀人的凶犯应该是另有他人。然而,这个人又能够是谁呢?从卷宗来看,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怀疑的人。唐知州也可能怀疑刘殿臣不是凶手,所以张榜寻找头颅,其目的可能是以此寻找新的线索,也不能够怪罪唐知州糊涂,毕竟他还没有将刘殿臣定罪。
师知州看完卷宗,就先把案子压了下来,想先等等看,是否有人在重赏之下提供线索。常言说,心想事成,过了几天,果然有人提着头颅前来领赏。师知州大喜,马上传集当事人及相关人证前来辨认。如果是找到头颅,这个案子的破获便指日可待了。然而,师知州万万没有想到头颅失踪案没有破获,却因头颅发生了接二连三的案件,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了。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师知州见当事人及相关人证到来之后,当即提讯带着头颅前来领赏的人。此人名叫刘六,是个樵夫,26 岁,用蓝花布单包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跪在堂前。师知州让仵作打开布单验看,并让当事人及相关人证辨认。没有想到众人都大吃一惊,纷纷议论,而矢口否认这个头颅不是李氏。经过仵作检验,完全可以确定这个人头乃是刚刚被割下,而涉案两颗人头时间久远,不可能鲜血淋漓。既然不是寡母李氏的头颅,到底是谁的头颅呢?
师知州要樵夫刘六交代头颅来自何处?据樵夫刘六讲,自己在城门口听到有人读告示,说是能够交出女人头颅可以得到赏银百两,也就留了心,所以四处寻找。今日在山间打柴,发现一个头颅,见是女人的,不由得大喜,便用布单包起,来到州衙领赏,也不知道这个头颅是谁的。
在山间打柴,凭空就看见一个头颅,而且是刚刚被杀,那么尸身又在何处呢?樵夫刘六说只见头颅,未见尸体。这样的话,前面的无头案没有破获,又出现一个无尸身案,这确实让师知州感到头疼。
正在师知州不知从何入手展开调查之时,锦屏山所在的保长前来报案,说樵夫刘六的母亲被人杀死在家,如今只有尸身,没有头颅,恳请知州前往勘验,究出真凶,以免邻佑受累。
人命案件刻不容缓,师知州暂时停止审讯,前往现场去勘验。仵作查验死者项上的刀伤,马上想到刚刚检验过的头颅,便将那颗头颅与尸体比对,发现骨缝、皮缝吻合。这样便可以确定樵夫刘六所带来领赏的头颅,乃是其母亲的。师知州听后大惊,急忙赶回州衙提审樵夫刘六。在重刑之下,刘六不得不交代自己的罪行。
原来,樵夫刘六有着与生俱来的贫穷,还没有出生,爹爹就病死了,只给家里留下两样东西——贫穷与饥饿。刘六从小就靠着打柴换钱,与疾病缠身的老母一起过活。打柴能够赚上几个钱呢?家里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刘六做梦都想发一笔横财,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吃好的、住好的。因为梦想总不能够成真,便把怨恨转移到老母身上,不但时常辱骂老母没本事把自己生在富人家,而且还殴打老母。古代法律维护尊卑贵贱的等级,因此尊长的地位不容侵犯,卑幼只有顺从,如果有辱骂虐待尊长的恶行,尊长告到官府,就要受到严厉的制裁。如《大清律例•刑律•骂詈•骂祖父母父母》条规定:“凡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绞。” 要是殴打父母,其罪责就更大了。按照《大清律例•刑律•斗殴•殴祖父母父母》条规定:“凡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杀者,皆凌迟处死。” 不过这两条都规定,必须是祖父母、父母亲告,才能够定罪。刘六老母无依无靠,又怜惜儿子,只好忍气吞声。不告到官府,也就是民不告官不究了。
这一天,刘六进城卖柴,在城门口见到许多人围着一张告示在看,就挤了进去听识字者的朗读,知道官府正在寻找一个女人的头颅,还赏银百两。一个女人的头颅竟然价值百两银子,刘六边往家走,边盘算怎么能弄到这百两银子。到家之后,刘六径直来到母亲面前,说要向母亲借头颅换银子。母亲以为他大白天说梦话,也没有理睬他。谁知刘六从腰间抽出柴刀,照着母亲的后脖梗就砍,把头颅割了下来,用布单包裹起来,带着头颅到州衙来领赏。这个愚笨、心狠、不孝的樵夫,根本就不懂新杀的头颅与死去多日的头颅是有区别的。重刑之下,刘六交代出自己砍死老母的过程。弑母乃是 “十恶” 大罪,当然不能够轻饶。
须知善恶有报,为人子女者,却干出这样惨绝人寰的事情,乃是天理不容,即便是将其凌迟处死,也是死有余辜。子女不孝,父母之过,寡母对孤子逆来顺受,能够容忍孤子的辱骂与殴打,等于是纵容犯罪,以至于酿成弑母惨案。师知州判决之后,心情十分沉重。清朝以孝治天下,在自己的辖区居然会出现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固然是前任知州没有力行教化,也有前任知州的做法不妥,但自己接任之后,并没有进行更正,如今出现弑母大案,也难逃责任。想到此,师知州当即命人将悬赏告示收回,取消奖赏,以免贪财者再干出什么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
师知州撤销了悬赏告示,并没有想将无头案就此了结,而是决定亲自出手,从头调查审理此案。那么从何处入手展开调查呢?师知州当时也没有头绪,正在他苦思冥想的时候,狱卒有事前来禀报,师知州不由得心里一沉,感觉到事态严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能够使师知州的心情沉重呢?
据狱卒讲:刘殿臣前天在狱中偶感风寒,当即延医治疗,不见好转,于今天早晨在狱中病死,现有病历及医生检验结果为凭,请师知州示下,以便处理尸体。
本来师知州决定从头调查审理,刘殿臣是最初的嫌疑人,如今病死了,等于是无法从头审理。这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师知州一时不知所措。既然无法审讯嫌疑人,只好从头展开调查。
师知州来到案发地点再度勘验,传集保长及左邻右舍询问,得知案发之后,有一家屠户搬离了此地。经过查核,得知屠户姓胡,有一子名胡继福,年方19岁,半年前因为聚众斗殴及调戏妇女,被送官查办,前任知州没有受理,而是将其发回该保严加管束。保长管束了一段时间,没有发现胡继福有新的恶迹,便解除了管束。胡屠户因此觉得羞对街邻,便举家搬离该保,到其他地方谋生去了。
依据保长交代,胡屠户是因为儿子曾经被该保管束,不好再面对街坊四邻,所以才搬到别处去住的。不过,他们为什么早不搬,晚不搬,偏偏是在出现人命案件以后才搬走呢?这家人是否与这件凶杀案有关联呢?
师知州因为心生疑问,回衙之后便提审金姐,问其是否知道街上曾住过的胡屠户及其子胡继福。没有想到金姐不但认识,还与胡继福有过节。在出事前的半年左右,金姐给别人送浆洗过的衣服,迎面碰到胡继福并遭到其拦阻,说是要与金姐交好。金姐当场拒绝,胡继福就上前强行非礼。当时街上人很多,金姐不堪当众受辱,抬手就给了胡继福一记耳光。胡继福猝不及防,刚要翻脸动粗,就被保长发现了,将其扭送官府,结果被官府发回该保严加管束。
胡继福曾经调戏过金姐,而金姐家出现人命案件以后,胡家就搬走了,看来这胡屠户父子难脱嫌疑。因此,师知州传令缉捕胡屠户一家到衙听审,并且查抄其家所有衣服被褥等纺织用品。为什么要查抄衣服被褥等纺织用品呢?原来师知州早有打算。
那个时代,物质并不丰富,丝绸棉花等织造的纺织用品价格相当昂贵,一般家庭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九年之后也不舍得扔掉,还要用糨糊粘在一起,制成纳鞋底的材料。无头案的案发现场,曾经发现有一条破布,显然是从凶手衣服上刮下来的,如果能够找到那件刮破的衣服,就可以成为铁证。果然,在众多的纺织品中,发现一张已经制成鞋底的材料里面有破衣的痕迹,师知州令人与挂在榆树上的布条比对,发现色彩纹路一致,因此就可以确定胡继福就是凶犯。在证据面前,更兼刑讯的威迫,胡继福只好交代了罪行。
原来,胡继福那天在路上拦截金姐,想与其交好,没有想到她不允从,自己也就上前拉扯,也没有什么特别过激的行为,那金姐居然翻脸,竟敢当着众人之面给了自己一记耳光,还没有来得及还手,就被保长发现,扭送官府,再发回保长严加管束。在保长及保丁的监督下,胡继福不敢妄作非为,但也一直怀恨在心,总想有朝一日进行报复。被管束了几个月,终于解除管束,可以自由行走,所以胡继福就常常来金姐家四周观看,寻找机会进行报复。那天他见到刘殿臣从金姐家门前经过,被泼了一身洗衣水,刘殿臣没有恼怒,而金姐竟然是 “微笑而谢之”,其缠绵之意,更令胡继福恨上加恨。胡继福思前想后,就在夜半时分,顺着大榆树翻进院内,冒充刘殿臣与金姐隔窗调情,却不想被寡母发觉,大声疾呼。胡继福当时怕惊动街坊四邻,也不敢声张,只好翻墙逃走了。
第二天,胡继福眼见寡母出门,猜想家中应该只有金姐一人,所以当晚又顺着大榆树翻墙而入,发现房门并没有插锁,就推门而入,没有见到金姐,却见到了银姐。一时新仇旧恨,再加上淫心顿起,就不由分说地将银姐按倒在炕上施暴。正在此时,寡母回来,见到此状,如何不急?便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一面进行拦阻,一面高呼救命。胡继福手持早已准备好的屠刀,先将寡母砍死,接着又杀死了银姐。因为没有杀掉金姐,所以胡继福还难解心头之恨,就把二人的头颅砍下来,拎在手中,翻墙出来,却没有想到衣服被刮破。后来原本想把那件衣服烧毁,但母亲不舍得,就用来做鞋底,最终还是被师知州找到,成了铁证。胡继福翻墙出来,走了数十步,见一家豆腐店尚未开门,便顺手把头颅悬挂在该店门首,然后扬长而去。
胡继福满身血迹回来,胡屠户追问是何原因。胡继福则毫不隐讳地把杀人之事告诉了胡屠户。胡屠户知道儿子杀人,并没有劝儿子去自首,却想到如何躲避官府的追查,所以当即决定找房搬家。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最终还是被师知州抓捕到州衙,找到翻墙入室的铁证,又严刑拷打,如今只好将作案经过如实讲出,听候知州处置。
胡继福交代出头颅的下落,就使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了。头颅悬挂在豆腐店门口,如果豆腐店店主发现了,应该报告官府才是。即便不是豆腐店店主发现,其他人看到也应该告知保甲长,而保甲长也有责任告知官府勘验。为什么豆腐店店主不来州衙报案呢?而当地的保甲长也没有丝毫动静呢?是否他们通同作弊、故意藏匿头颅呢?这些问题必须核实清楚,才能够确定各方的罪责。
师知州火速派人抓捕豆腐店店主及保甲长到案听审,追问头颅的踪迹。店主与保甲长都矢口否认,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头颅,如果见过的话,前任知州曾经赏银百两,早就带来领赏了,为什么要藏匿头颅呢?天底下哪里有这样傻的人呢?放着钱不要,却要犯法藏匿头颅。
师知州觉得有理,因为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贼盗•发冢》条规定:“若残毁他人死尸及弃尸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藏匿头颅乃是重罪,如果这些人有藏匿头颅的行为,至少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即便是可以分出首从,从犯也要杖一百,这些人应该不敢藏匿。问题是胡继福的招供,也不能说是完全虚妄。思量再三,师知州决定先从弱者下手,便提审了豆腐店老板娘。
老板娘毕竟是个女人,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更是胆小怕事,所以经不住师知州的威逼利诱,便说出丈夫将两颗人头埋在豆腐店外的西侧空地。师知州派人押着老板娘去豆腐店挖取,却没有想到发生了更加令人吃惊的事情。
差役们来到豆腐店,在老板娘的指引下,开始进行挖掘,最先出现的不是头颅,却是一具男尸。再往下挖,又发现一具男尸,然后才挖出两颗女人头颅。差役们感觉事态严重,飞速禀告师知州。
听到差役们的禀报,师知州不由得大吃一惊,也来不及细想是什么原因,就匆忙带领仵作前去勘验。得知其中一人头部有明显塌陷,显然是为重器所击,打碎颅骨致死。另外一人后背有刀伤,直贯前胸,乃是一刀毙命,也是致命之伤。据差役们讲,有刀伤的男尸是最先挖出来的,颅骨击碎的男尸是后挖出来的,在这具男尸之下,才是两个女人的头颅。
为什么两具男尸与两个头颅埋在一起呢?眼见寻找到头颅后,这个无头案就可以真相大白了,也可以结案了。如今又多出两具男尸,经过检验尸伤,完全可以确定是凶杀。那么这两具男尸与两个头颅有没有关联呢?如果有关联,究竟是谁?出于什么目的而杀呢?如果不查清楚,胡继福的交代肯定有问题,一个19岁的年轻人,接连杀死四人,很难说是个人犯罪,应该有同伙,才有可能出现接连杀人的事件。要是胡继福交代没有问题,这两具被谋杀的男尸背后的凶手肯定另有其人,必然要牵连更多的人接受审讯,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为此蒙受冤屈。师知州思量片刻,决定严审豆腐店店主,获取真情。出乎意料的是,豆腐店店主在铁证面前,居然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使师知州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原来,豆腐店店主早起开门,发现了两颗头颅,怕惹上官司,就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头颅掩埋,却没有想到有一个乡下人路过,看到他正在掩埋这两个头颅,顿时吓得目瞪口呆。豆腐店店主见状,急忙向他解释,要乡下人不要声张,并且主动答应给他三千文钱,权当封口钱。乡下人见钱眼开,连声称诺,还主动帮助豆腐店店主挖坑。豆腐店店主觉得不放心,总怕将来被乡下人声张出去,要不然就会借此讹诈,所以趁其不备,举起一块大石,击碎了乡下人的头颅,然后将乡下人推入坑中,准备一起掩埋。恰在此时,又有一个过路客人从这里经过,亲眼看见豆腐店店主杀了乡下人,不由得惊叫起来。豆腐店店主急忙上前哀求,要他千万不要喊叫,并答应给他八千文钱的封口费。过路客人一是好汉不吃眼前亏,二是贪图钱财,也就答应不再喊叫,但条件是要先拿到钱。豆腐店店主满口答应,把过路客人引进店中就座,先招待上好的豆浆,然后说自己去取钱,却找出了一把尖刀,趁过路客人仰头喝豆浆时,在其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用刀猛刺其后背,因为用力过猛,竟然贯穿到前胸,过路客人一声未出,便死于非命。可怜乡下人与过路客人,就是因为贪图小利,没有喊叫街坊四邻前来帮助,以至于命丧黄泉。豆腐店店主将过路客人尸体拖了出来,与那一尸二首一起掩埋,而过路客人的尸体在最上面。
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连老板娘都瞒过了。不久,前任知州张榜悬赏,豆腐店店主也贪财,就把自己埋了两个头颅的事告诉老板娘,却隐瞒自己曾经为此连杀二人之事。本来豆腐店店主是想带着两个头颅去领赏,但老板娘认为知州正在寻找真凶,如今还没有确定是谁杀的人,要是带着头颅前去领赏,不是等于自投罗网吗?所以没有将头颅送官。想不到师知州审问老板娘,那妇人并不知道丈夫杀人之事,如果知道,就是打死,她也不可能供出头颅所在。
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遭到诬陷的刘殿臣在监狱病死了。胡继福是强奸杀人,所强奸的乃是幼女,按照《大清律例•刑律•犯奸》条规定,要罪加一等。强奸之罪是绞刑,加一等则是斩刑。杀人之罪也是斩刑,但杀了两个人,还割下头颅,按照《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杀一家三人》条规定:如果有肢解人体的行为,就要凌迟处死,并要将财产断付死者之家。数罪并发从重论,所以师知州将胡继福拟为凌迟,申报各级上司核准。胡屠户因为是亲父,是律例规定可以为儿子容隐罪行之人,但不应该容隐杀人之罪,所以按不应为定罪,从重予以杖八十。
豆腐店店主原本在发现头颅之后,可以喊来左邻右舍及保甲长,一起到官府报案,就可以免去责任,但他怕受到官司的牵连,采取了掩埋消灭痕迹的办法。消灭痕迹本来就很愚蠢,但豆腐店店主一错再错,接连杀死两个人,当然也不能够免于一死,所以师知州将其拟为斩首枭示。其余相关人证,都予以释放。
这个连环案的发生,应该说办案官员存在明显的失误,按照《大清律例•刑律•断狱•断罪不当》条规定,承办官员要依出入人罪,减故失一等量刑。唐知州虽然荣升而去,仍然不能够免去责任,结果由总督提出弹劾,被革职拿问,最后发新疆军台效力赎罪。师知州因为破案有功,而所破获的案件都是前任遗留下来的,所以不承担教化不力的责任,结果被加了二级,以知府即用,也就是说,一旦有知府的空缺,优先录用。
李源因为妹妹及外甥女的冤屈得以昭雪,在感激师知州的同时,也想到这个连环案与金姐遭人调戏有关。如今这个案子弄得沸沸扬扬,海州所有的人都知道了,金姐将来如何嫁人呢?思来想去,觉得海州不能够再住下去了,便将房地产全部变卖,带着金姐离开海州,而不知所终了。
可怜那刘殿臣,无辜受累,最终病死在狱中,如今冤情虽然得以昭雪,但人死不能复生,官府也没有给予什么赔偿。父亲刘四觉得孩子冤屈,具状告到州衙,要求给个说法。师知州认为那是前任所造成的冤案,与自己无关,更何况前任知州已经因为此案受到处罚,被发往新疆军台效力赎罪了,算是已经给死者以交代,所以不予受理。刘四不服,就打点行装,前往省里去控告。那时候社会已经出现了动乱,沿途匪盗横生,刘四的状没有告成,反而在中途被盗匪杀害。这正是:
讵知冤魂现白昼,群奸陆续亡其身。(清•姜曦《永新狱》)
如果官员认真办案,这个连环案至少可以少发生两件,即樵夫刘六弑母之案,刘殿臣病死于狱案。就是因为唐知州办案不仔细,才会多发生两个案件,失去三条人命,最终还使刘四命丧匪徒之手,令人徒增感叹。(柏桦讲清代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