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商汇前沿|吴晨律师:刑商融合的思路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5-06-27 11:33  浏览量:1

2025年6月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司法判决研究中心、法商慈善信托发起,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刑商汇研讨会(2025年第一期)”成功举办。此次研讨会以“民刑视角下民营公司股东资本责任的热点问题”为主题,汇聚了众多学界权威与实务精英,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在本次研讨中,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吴晨主任发表了自己关于刑商融合的思路和建议。此次发言中,他本着严谨的办案态度与深厚的实战沉淀,深入阐释了商事律师和刑事律师结合的实务益处,但同时也强调,刑商融合并不代表可以将刑事业务和商事业务融于一身。

现将吴晨主任的演讲全文整理刊发,通过深入研读,我们能更清晰地把握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在刑事、商事双重维度的关键要点,也期待此次研讨会能切实推动“刑商融合”,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吴晨主任

尊敬的樊老师、杜专委、王总,各位前来支持我们“刑商汇”活动的刑法学、商法学界的学者和律师朋友:

欢迎大家来到法商慈善信托的京城会客厅,位于京城之巅的京城俱乐部。

我从业三十年来从来没有独立办理过刑事案件,近几年在协助以常铮律师为代表的优秀刑辩律师办理商事犯罪案件中,深感商事律师还是能发挥点作用。我印象特别深的有两个案件,一个是债券交易中增加中间环节构成职务侵占罪,一是对赌协议下的投资人股东举报实控人职务侵占罪。在去检察官办公室介绍交易模式和商业逻辑时,检察官对了解商事知识的渴望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些经历促成了今年4月20日我组织全国律协公司委和刑专委共同举办“新公司法下双控人和董监高责任从民事到刑事”的专题研讨交流,也成为今天我们和三家主办单位以及衡宁所共同举办“刑商汇”这个活动的原生动力。

从宏观上看,商事律师和刑事律师的结合有三点实务上的益处。

一是专业互补,解决复合型法律问题。许多商业纠纷可能涉及刑事风险,而刑事案件也常伴随民事追偿。商事诉讼团队在处理公司纠纷时,可借助刑事团队的经验提前识别刑事风险,而刑事团队在辩护中也能通过商事律师的分析优化策略。

二是客户资源的双向挖掘和增值。刑事客户的商事需求延伸和商事客户的刑事风险防御可以在刑商融合中得以解决。

三是提升市场竞争力。刑商融合可以创建 “综合争议解决” 形象,在大型项目中更具竞争力,尤其对需要同时处理刑民交叉事务的客户更具吸引力。

但刑商融合并不代表可以将刑事业务和商事业务融合于一身。

首先,刑事业务和商事业务在专业逻辑与服务理念上存在深层冲突。刑事业务以“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为核心,强调对抗性与程序正义;商事诉讼更注重 “商业利益平衡”,常以调解、谈判为优先策略。两者在案件策略上可能产生分歧,甚至导致客户目标错位。

其次,刑事业务与商事业务的知识体系与技能要求存在严重割裂。刑事辩护依赖刑法理论、证据规则与庭审技巧,商事诉讼更侧重民法典合同编、公司法、商业逻辑与商业谈判。刑事律师和商事律师在非擅长领域“跨界执业”容易引发执业风险。

最后,刑事律师和商事律师的强行融合也会导致客户认识、市场定位的模糊化,造成专业深度不佳的万金油现象。

总之,刑事诉讼与商事诉讼专业的合作并非1+1=2或大于2的简单叠加,而是需要在专业逻辑、管理架构、市场定位上进行深度重构,其成败取决于能否将“领域差异”转化为“协同优势”,而非让“专业冲突”吞噬合作价值。

我们宸章所和衡宁所一起创办“刑商汇”活动,把刑法学者和商法学者,刑事律师和商事律师汇聚一堂做些今天这样的交流,目的在于参会者都能从他人的专业表达中获取一些信息和感悟。如果“刑商汇”活动能为厘清企业和企业家的刑民责任做出一点点贡献,我们这个活动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我们把这个活动坚持下去的信心就更加充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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