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暴者为恶语埋单

发布时间:2025-06-27 14:22  浏览量:1

轰动一时的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终于迎来最新进展。

6月24日,刘学州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发文称:6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名被告大V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承担赔礼道歉责任。同时,法院支持两名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维权律师费,共计5.7万元。

提到刘学州这个名字,很多人并不陌生。2021年12月6日,刘学州在网上发布寻亲视频,走入公众视野。然而,就在找回亲生父母不久后,2022年1月24日,刘学州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在生前留下的遗书中写道,寻亲成功后,因为在网络上公开生母拉黑自己的聊天截图,被“一些颠倒黑白的人说要求(生父母)买房子”,遭到严重的网络暴力,最终选择“归于大海”。

刘学州去世后,代理律师周兆成提取了网络上2000多条网暴言论,他感叹“触目惊心”。刘学州养父母家的舅妈柴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他们查阅社交平台信息发现,账号“真话哥”和“暖心姐姐(情感主)”是网暴者中最为活跃的,粉丝量大且内容传播广,决定将两人作为首批起诉对象。据了解,在取证时,“真话哥”拥有133.9万粉丝,发布的视频中曾提及刘学州“不是什么善茬儿”等,该视频被屏蔽前播放量达63.8万;“暖心姐姐(情感主播)”在刘学州发布视频的评论区,发布“你不善良”“有心机”等内容。

周兆成解释,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如何证明网络言论与自杀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直接决定被告是否侵权。对此,法院在判决时认为,刘学州系未成年人,认知水平较低,意志力较为薄弱,极易受到外界信息干扰。对于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来说,尤其是对于自述遭受拐卖、校园霸凌、养父母双亡的刘学州来说,被告的相关言论无疑严重伤害其自尊心和心理健康,使其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作为成年人,被告应当充分意识到作为未成年人的刘学州难以承受较为过激的负面言论,却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具体到本案,两名被告的做法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而法院在判决中恰当地遵循并回应了这一点。

另一个难点是,单条评论和悲剧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该如何界定,以确定被告的侵权责任程度。面对这一问题,法院认为,根据刘学州发布的遗言,其选择自杀的主要原因系经历网络暴力,心理难以承受,该后果由众多不当言论积聚而导致,并非被告相关言论直接引发,但被告发布视频的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和转发量较高,影响极为严重,依据上述因素对被告的具体赔偿数额予以酌定。

这一认定同样具有突破意义。一直以来,不少网暴的施暴者都抱有一定侥幸心理,甚至形成“法不责众”的心态,觉得哪怕成了“最后一根稻草”,也很容易在“众多稻草”中隐身,从而逃避处罚。上述判罚则传递出鲜明的信号:不管是拥有众多粉丝的“意见领袖”,还是隐匿在网络角落里的“沉默参与者”,只要出言不逊、恶语相向,就要做好被追责并承担法律后果的准备。

无论是从未成年人保护出发,还是从治理网暴乱象的角度来看,本案的判决影响都超出了个案的范畴,不仅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慑效果,也为未来相关案件的判罚“打了样”。

如今,对网暴的打击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都在不断增强。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唯有让更多恶语伤人的网暴者在法律框架内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才能少一些伤害,多一些对生命与尊严的敬畏。(席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