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源潭镇再现古碑,见证清代商贸繁荣

发布时间:2025-06-27 14:41  浏览量:2

石碑正面

2025年6月下旬初,一场大雨过后,唐河县源潭镇居民仝保林先生在镇西南角发现了一通被大雨冲刷出来的石碑。这是继去年7月该镇发现清道光三年(1823年)重修土地祠石碑后的又一重大发现,为研究源潭镇的历史文化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众人将石碑清理出来

仝保林先生发现石碑后,出于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及时联系省级非遗传拓技艺传承人、县政协委员方清亮,方先生又约了同街的薛春旺、罗麦、牛乐毅、仝运立、李桂生等热心人士,将石碑挖出并进行了仔细的清洗。随后,对石碑进行拓片处理。经过方清亮的专业操作,石碑上的文字、图案清晰地呈现出来。

方清亮先生在仔细拓片

该碑呈长方形,高158厘米,宽54厘米,厚14厘米,半圆形碑顶中间竖刻“流芳万世”4个楷体大字。碑体两边阳刻着精美的花状图案,碑文竖行阴刻,共11行,满行34字,字迹清晰,字体优美。碑文标题为“谨遵 邑贤侯宋太老爷讳梅,整饬集规,镌碑以建后世事”。碑文后边镌刻着立碑倡导者和撰文、刻碑人姓名。首人:石元顺(魁盛号)、靳文(聚盛号)、李现龙(同义号)、曲合兴(魁盛店);邑庠生李步蟾撰文,安邑庠生周三动书丹、铁笔。落款为:大清乾隆貮拾柒年肆月榖旦 南街商民公立。

石碑背面周边亦为图案,中间镌刻着105家商号及商民捐银数额,多者捐银四钱、五钱,少者五十文或百文,全凭自愿。下边刻着“南街集规定界”的内容:一街五集轮流,不得混乱。东至党永吉□房为止界······。令人遗憾的是石碑正面右下角断裂一块,约有20余字丢失,不能知晓碑文全貌。

石碑背面刻着捐银商号和捐银人的姓名、金额

石碑立于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 年)四月,由源潭镇南街商民公立。碑文内容主要是关于源潭集市集规划界的规定。源潭镇在清代是重要的商贸古镇,集市繁荣,商行众多。碑文曰:“新旧两街,而北连韩魏,南通荊湖,舟车络绎,聚货通商,一大镇也。”然而,随着商业的发展,各商户之间时常因地界问题产生纠纷。从清雍正八年(1730年)至乾隆十年(1745年)15年间,虽经安凤彩和杨煐两任唐县县令处理,均未得到彻底解决。

方清亮(左)与石碑发现者仝保林(右)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新任唐县知县宋梅莅任。次年,镇内李柔、党永吉等带领商贾和集头(集市管理人员)向宋县令反映,得以解决,“南街始焕然复新。”但不到三年,有人破坏规矩“又见利思迁也”。为了规范源潭市场秩序,促进商贸的健康发展,县令宋梅经过详细的调查研究,“邑侯明断,爰正六行之方位,画一镇之定界,以为久远计”,制定了这一集市归行划界的集规。

此规定明确了源潭南街、北街各商户的经营范围和地界,减少了纠纷,使得南街的商业活动更加有序。商民们对宋梅县令的这一举措十分感激,为了表达感恩之情,他们共同立了这通石碑。

堂堂知县,能为辖区镇集市贸易立规定界,果断处置纠纷,这种务实作风和为民情怀是非常宝贵的。这里有必要对宋梅县令做个简单介绍。据清乾隆五十二年《唐县志》“宦迹志”记载:“宋梅:直隶丰润人,乾隆戊辰进士,由延津调知唐县事。设立崇实书院、蒙养义学。延师训士,亲加考课,文教一新。缮城池,修葺文庙、武庙及菩提寺。任十三年,民被厚泽,讴思不忘。建生祠祀之。”如此评价,在古代县令中是非常高的。

源潭镇在清代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河运优势,成为了南北货物的重要集散地。各地的商人汇聚于此,商业活动异常活跃。这通石碑不仅反映了当时源潭镇商业的繁荣程度,也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商业活动的有效管理。古碑的发现,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源潭镇历史文化的关注,有望推动当地文化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对碑文整理、句读(音dou)时,唐河县书协主席李峰先生给予热情帮助,解读部分难辨字体,县史志办原副主任朱书林先生对碑文进行了校对,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附:碑文)

謹遵

邑賢侯宋太老爺諱梅【1】,整飭集規,鐫碑以建後世事。

從來興利除弊貴有章程,章程不立,縱一時稱善,而轉盻更移【2】,甚非經久之□。□□□□一隅,新舊兩街,而北連韓魏【3】,南通荊湖,舟車絡繹,聚貨通商,一大鎮也。

先時,集□□□□特,章程未立,罔利者【4】任意轉移,致集勢渙散□壞,於雍正捌年【5】,賴邑侯安公【6】釐□□;乾隆十年【7】,賴邑侯楊公【8】重整之。夫轉移渙散,要未嘗不兩街輪流也,曾日月之幾,□□□各占一方,使南街幾成僻壤。

貳拾叄年間,李柔、黨永吉等,會同合街商賈及集頭【9】、保□□邑侯宋公案下,南街始煥然復新。無奈人心不一,未及叄年,駸駸乎【10】又見利思遷也。

貳拾□等,復呈邑侯案下,邑侯明斷。爰正【11】六行之方位,畫一鎮之定界,以為久遠計。事竣,南街民咸喜且懼【12】,以為是不易之章程,可以垂諸永久【13】,第不有以表明之【14】,恐復蹈前車之轍,乃碑以昭邑侯賢【15】,以树後世法記,余為文以誌之。余孤陋寡聞,豈能為文?但余亦居是鎮,有成法,商賈無異心。余亦均沾德澤,遂勉強握管【16】,以為之記【17】,亦聊以表邑侯嘉惠【18】,目之越思也,云爾【19】。

首人:石元順 魁盛號、靳 文 聚元號、李現龍 同義號、曲和興 魁盛店

邑庠生【20】李步蟾 撰文

安邑【21】庠生周三動 書丹

大清乾隆貳拾柒年【22】肆月 穀旦 南街商民公立 鐵筆郭傑

注释

【1】邑賢侯宋太老爺:邑賢侯:清代对地方贤良官吏的尊称,"邑"指辖区,"賢侯"喻其德行。宋太老爺‌:民间对官员的敬称。这里指时任唐县县令宋梅。

【2】轉盻更移:轉盻,喻時間短促。更移:意思是变迁、改变。

‌【3】韓魏:指战国时期的韩国和魏国,均在唐县以北。

【4】罔利者:指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人。

【5】雍正捌年:公元1730年。

【6】邑侯安公:指雍正七年始任唐县令的安凤彩。

【7】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

【8】邑侯楊公:指乾隆八年始任唐县令的杨煐(顺天府固安县人)。

【9】集头:古代官府设置在集市的管理人员,其核心职责在于维持市场秩序与保障交易公平。

【10】駸駸乎: 駸(音jin)。文言词组,原指马匹疾驰的迅疾状态,后引申为时间流逝迅速或事物发展迅猛之势。

【11】爰正:爰在古汉语中常作虚词。爰正:即‌裁断订正或辅佐匡正‌的意思。

【12】咸喜且惧”:意思是‌既高兴又害怕‌。

【13】垂諸永久:意为使事物永恒传承、长久留存,多用于形容制度、训诫、功业等具有深远意义的事物被确立并延续至后世。

【14】第不有以表明之:但没有用来表明它的方式。

【15】乃碑以昭邑侯賢:意为于是竖立石碑以彰显该邑侯的贤德。

【16】握管:执笔,谓书写或作文。

【17】以為之記:以此(内容/缘由)写成这篇记文,常用于记体文章的结尾或交代写作缘由的部分。

【18】亦聊以表邑侯嘉惠:也以此表达对邑侯(县令)仁政惠民的赞颂。

【19】云爾:汉语中用于句末的语气助词,表示"如此而已"的收束语气。

【20】庠生: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中府、州、县学生员的别称,即通过童试(院试)考取的秀才‌。分为县学录取的“邑庠生”和府学录取的“郡庠生”。

【21】安邑:古代都邑名,今山西省运城市夏县。

【22】乾隆貳拾柒年:公元1762年。

作者简介:李中群,网名:唐河岸边,唐河县桐寨铺镇人。县人大退休干部,现从事县域历史文化的研究。参与《唐河胜迹》《史韵唐河》《中共唐河县历史》(第二卷、第三卷),《唐河县地名志》《读懂唐河》等书的编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