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二次元周边”,警方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5-06-27 16:04 浏览量:1
近年来
被称为“二次元”
的漫画刊物销售火热
一些走私分子见有利可图
便将境外有淫秽内容
的“二次元”漫画刊物
以伪报品名
或偷运方式走私进境
近日
北京海关缉私局
查获一起重大走私淫秽物品案件
犯罪嫌疑人韩某
利用境外平台接单
将2000余册淫秽书籍
伪报成“普通读物”
通过EMS国际邮包分批次走私入境
并伪造收货地址逃避监管
通关后
其采用拆包分装
二次转寄方式非法牟利
最终
韩某被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北京海关缉私局
随即部署开展
针对非法出版物走私的全链条打击
行动期间共查获通过EMS邮包
及拟报“水客”团伙走私
的淫秽物品11395件
涉案物品已依法进行集中销毁
如今
不法分子借助新兴技术
和流行文化载体
不断翻新淫秽内容传播手段
严重侵害着青少年身心健康
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
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坚决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斩断淫秽书籍走私链!
去年3月
厦门海关缉私局在侦办
一起海上偷运走私案时发现
走私货物中夹杂
700多册涉嫌淫秽
的“二次元”漫画刊物
目前
杨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
已被厦门海关缉私局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扣查三万件涉黄手办!
今年4月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涉黄手办案件
12名被告人
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被判处刑罚
案发当日
警方在嫌疑人的两处仓库内
查扣3万余件手办
案涉网店自2022年起
共销售该类手办2万余件
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
利用动漫刊物、手办等形式
走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和信息
已构成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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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作者:周鑫炜 孙冬(实习)林霖 万磊
综合央视网、人民日报、公安部网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