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个世界湿地日|检察履职护航“城市绿肺”,协同合作擦亮生态底色

发布时间:2023-02-02 04:53  浏览量:2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聚焦湿地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狠抓案件办理、健全完善机制、推动溯源治理,有效筑牢我省湿地生态保护屏障。

新修订的《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六章41条,对湿地的保护、利用、修复及相关管理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推进我省湿地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

湿地是地球三大重要生态系统之一

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

维护生物多样等重要生态功能

福建省湿地资源丰富

湿地面积约78.48万公顷

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的五缘湾湿地公园

是厦门岛内最大的公园

也是厦门岛内最大的湿地生态园区

被称为厦门的“城市绿肺

2022年7月,针对五缘湾湿地公园内仍存在大量繁殖生长的福寿螺、空心莲子草、南美蟛蜞菊等有害外来生物,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有关管护单位加强对湿地外来入侵物种的治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消除有害生物对湿地生态环境的危害,并持续做好外来物种引入放生的监督管理,建立协同配合的长效机制,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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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主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全面防控。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治,共计消灭福寿螺卵约213处、清捞福寿螺约75kg、化学防治福寿螺约320㎡、修剪并控制南美蟛蜞菊约720㎡、灭除空心莲子草约120㎡,清理水浮莲约290㎡、水藻约100㎡,湿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同时,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针对红树林及其周边植物提出科学的养护管理建议,推动湿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下一步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做好常态化管理、加强联防联控夯实基础。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在湿地保护工作上持续发力,通过搭建联络平台、助推机制建设、开展主题研学等方式,多维度一体式推进湿地保护,促进湿地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助力打造滨海湿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样本,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年初,联手厦门市观鸟协会成立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检察联络站,以此作为检察机关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前沿阵地,同时也是依法护航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的实践之举。

同年5月,与区审计局共同探索“检察+审计”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率先厦门市基层检察机关与审计部门会签首份协作意见,实现检察监督、审计监督的紧密衔接和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强化对湿地等自然资源领域的监督合力。

6月,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23个单位会签《湖里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证据收集协助配合等9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凝聚保护合力,形成“各有侧重,齐抓共管”的执法司法保护大格局。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发挥检察机关的法治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相关的法治普及、主题研学、法律咨询等工作,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各类宣教活动17次1000余人

2022年7月,联合市林长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举办“落实《湿地保护法》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题普法宣教活动,通过“入侵物种课堂”“湿地鸟类课堂”“生态保护大行动”和宣讲《湿地保护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面向辖区中小学师生、周边群众讲解湿地保护、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携手区审计局、厦门市观鸟协会,三方合力打造生态文明实践基地暨海洋生物多样性和鸟类公益保护展馆,于2022年10月12日揭牌开馆。

同时,积极融入厦门“元宇宙生态样板城市”建设,将展馆内容同步至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凤湖元界”元宇宙展馆,访问量逾4万人次,推动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路径。

自制《守护古树长青 留住乡愁记忆》公益宣传视频,并在辖区数百面LED屏幕循环放,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进社会各界依法参与生态大保护的共识,为湖里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凝聚起强大的公益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