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现场惊现跳楼威胁!民警火速到场化解僵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17:13  浏览量:1

近日,小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紧急报警:“有人在我家闹事,还以跳楼威胁!”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一见面,报警双方便向民警讲述了事情经过。

据了解,涉事白衣男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余人员为公司员工及家属。因公司经营调整、业务变动等原因,员工工资被长期拖欠。

此前,双方在劳动监察部门介入下签订付款协议,明确约定于协议最后期限结清工资(金额从六千余元至两万元不等)。而事发当日恰为协议约定最后期限,员工及家属上门催讨工资,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先通过微信给每人转账1000元应急,剩余拖欠工资会继续筹措解决。但员工及家属不接受该方案,坚持要求负责人明确剩余工资的具体结清时间。期间,一名家属情绪激动,跑到阳台以跳楼相逼,现场气氛骤然紧张。

随后,民警向员工一方了解情况。员工表示,此前已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工资始终未能落实,“今天实在没办法才出此下策”。在掌握基本情况后,民警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民警明确指出,追讨拖欠工资应通过合法途径,若协商无果,员工可收集相关材料,通过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但采取极端方式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激化矛盾。

经耐心劝导,双方最终同意心平气和继续协商,并承诺不再因此引发冲突。

太原广电视台法治事业部《并州之剑》栏目想和您说:

员工被拖欠薪资,本是有理一方,其焦急与无奈可以理解,但选择跳楼相逼的极端方式,实不可取。民警的现场普法点明了关键:维权必须依法,过激行为只会让有理变无理,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更应警醒。诚信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定义务。即便遇到经营困难,也应主动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而非一再失信拖延。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达成的协议,理应得到严格遵守。协议成一纸空文,不仅侵害了劳动者权益,也透支了企业信誉,更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冲突。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劳动者维权,务必依靠法律武器,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企业经营者则须敬畏法律,切实履行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也需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确保维权渠道畅通有效,让法律的权威真正成为劳动者权益最坚实的保障。

唯有各方都坚守法治底线,类似惊魂一幕才不会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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