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外卖给差评被起诉,法院判商家败诉!
发布时间:2025-08-14 18:45 浏览量:2
“这外卖吃完头晕,垃圾外卖别坑人!”当你在外卖平台留下这样的差评,是否担心被商家告上法庭?
近年来,因外卖差评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屡见不鲜,法律究竟如何界定合理差评与侵权行为?东小检通过真实案例为您拆解法律边界。
典型案例:湖南某市的小丽在某外卖店点了一份盖饭,食用后出现头晕症状。她怀疑是预制菜导致,遂在平台留言:“吃完头晕头疼,预制菜就是预制菜,别吃垃圾外卖!”商家以名誉权受损为由起诉,要求赔偿停业损失、精神损失费等。
法院判决:法院驳回商家诉求,认为差评未超出合理限度。理由有三:
1. 真实体验为基础:小丽因食用不适而差评,属于主观感受表达,非恶意捏造;
2. 语言未越界:“垃圾外卖”虽情绪化,但在消费语境中属对商品质量的贬低,非人格侮辱;
3. 未造成实际影响:差评发布后2小时内被平台隐藏,未实际传播。
检察官普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权,包括批评、评价的权利。商家对非恶意差评负有容忍义务,除非消费者存在虚构事实、恶意诋毁等行为。
消费者如何合法维权?
01 留存证据
拍照、录音、保存聊天记录,证明商品或服务问题
02 理性评价
避免辱骂性语言,聚焦事实描述
03 平台投诉
通过平台申诉渠道要求处理恶意商家
04 法律途径
若商家侵权(如泄露隐私、暴力威胁),可报警或起诉
商家如何应对差评?
01 容忍非恶意差评
将差评视为改进服务的契机
02 区分恶意与真实
通过订单记录、沟通记录等核实差评真实性
03 合法维权
对恶意差评可向平台举报或起诉,但需避免侵犯消费者隐私
差评权是消费者的“监督利器”,但需理性行使;商家应将差评视为“成长良药”,而非“眼中钉”。法律既保护消费者说真话的权利,也捍卫商家免受恶意攻击的尊严。唯有双方在法治轨道上良性互动,才能共建诚信消费环境。
文中图片: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