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重点营运车辆智能主防终端换装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8-15 08:21 浏览量:2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重点营运车辆智能主防终端换装的
通告
各道路运输企业、个体经营货车业主: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5〕28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上半年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工作要求,确保我县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提升工作高效、有序、按时完成,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换装范围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本次换装政策覆盖车籍地为云南省的以下车辆类型:
班线客车:包括一、二、三、四类班线客车
包车客车:包括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车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半挂牵引车
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强制报废日期早于2026年12月31日的相关营运车辆,暂不安排换装。
二、换装原则
不增加经营者负担,设备及安装不收取经营主体任何费用,主防终端及安装费用统一由省交发公司承担。保持现有服务体系不变,项目实施完毕后,原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继续承担服务对象的后期运维工作,服务费原则上只降不增。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终端全面加入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DMS驾驶员监控系统等扩展模块,提高车辆主动安全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
三、换装时间
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止。其中,道路运输企业于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换装,个体经营者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换装。
四、实施(换装)企业
省交发公司在红河州各县市均设有安装点,石屏县内设1个换装点(红河州云安驰科技有限公司)。各道路运输企业、各个体经营货车业主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换装时间要求范围内进行换装,车辆未在我县辖区内营运的,可按照省内或州内就近原则进行换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