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一个天津女人的复仇,被性侵后,拒收200万告赢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17 09:57  浏览量:1

一个职场女性,在出差期间遭到性侵,报警后却被劝阻,被解雇,工资被扣,还被指“自找的”。

而她,硬是凭一己之力,把这起案件打成了全国第一例“职场性侵算工伤”的判例。

她的名字,叫崔丽丽;她的对手,是她原本供职的公司董事长。

2023年9月,崔丽丽作为营销总监,随公司董事长王某赴杭州出差。酒桌上,王某用微信催她“多陪客户喝几杯”。做销售的都懂,这种“你懂的”背后,往往不是简单的酒局,而是权力上下级之间早已习以为常的灰色默契。

崔丽丽没想到,这顿饭成了她人生的转折点。

喝到断片,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衣衫凌乱地躺在王某的酒店房间里。她质问对方,得到的回应不是歉意,而是羞辱——对方反咬她“主动献身”、“讹钱演戏”。

她愤怒报警,王某却满不在乎地讥讽:“你以为你是谁?敢跟我斗?”

一个是手握200多名员工、背后还有股东撑腰的大老板;一个是靠业绩站稳脚跟的女高管,这仗,怎么看都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

报警后整整17天才立案,比正常流程慢了整整10天。

公司里的人开始轮番“劝她”:董事长是公司支柱,别闹了、私了吧、给你补点钱、风头一过就好。

但她咬牙顶住,一步也不退。

酒店的监控录像拍下王某将醉酒的她抱进房间;隔壁房客用手机录下她高声喊“不”的音频。凭着这些铁证,案件进入审理程序。

面对无可辩驳的证据,王某却拒不认罪,仅承认“强制猥亵”。甚至公司股东带着200万现金+10万股权上门,试图“摆平”,她一句话回绝:“我不是买得动的。”

2024年4月,法院判决王某强奸罪成立,判刑四年,并赔偿崔丽丽3000元医药与交通费用。

案子判了,但她的苦并没结束。

性侵之后,她被诊断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常年失眠、恐惧,无法正常工作。她申请请假接受治疗,却被公司直接开除,理由是“旷工”“未请假”。

工资被停,工作群被踢,她像是被当成“麻烦制造者”扫地出门。

可她没有崩溃,反而更清醒地意识到:她是因公出差遭遇伤害,这应当是一起工伤。

这不是普通的工伤申请,前无案例,没人敢说能成。

她整理出200多页资料、病例、律师函,顶着压力往返人社局、医院、司法鉴定机构。终于,2024年12月,人社局认定:她的精神伤害为工伤。

公司不服,把人社局告上法庭。2025年7月16日,法院再次支持崔丽丽,驳回公司起诉,确认工伤认定合法有效。

与此同时,她还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合同并补发工资。

2025年3月,仲裁裁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继续履行用工义务,并支付停工期间工资、社保损失等,累计约113万元。

公司仍不死心,继续上诉,案件仍在审理中。

但崔丽丽的维权之路,已经走出了结果,更走出了意义。

从强奸案的刑事立案,到工伤认定的官司,再到非法解雇的仲裁胜诉,崔丽丽的每一步都走得惊心动魄。她不是在维权,她是在替无数沉默的人争一个答案。

也许,她失去了原本的职业与健康,但她赢得了尊严,也为后来者开出了一条路。

这个案子告诉所有人:再高的职位,也不能把“喝酒陪客户”当成侵犯他人的通行证;再强的资本,也压不住一个普通人对公平的坚持。

如果你也曾在职场受过委屈、经历不公,请记住崔丽丽的名字——不是因为她有多勇敢,而是因为她从来不愿低头。